Re: [法語] 倉忠仁波切:「煩惱障」、「所知障」定義8
: (註:下部宗中觀自續派、唯識宗說的所知障包含心類,因為下部宗說法我執是所知
: 障,法我執包含心類,而法我執在應成僅是屬煩惱障。又,下部宗說的法我執在應成僅是
: 粗分法我執,下部宗說的法我執在應成僅屬粗分煩惱障。故即使斷除下部宗說的法我執,
: 以應成而言,下部宗不僅未斷除所知障(未成佛),下部宗也未斷除煩惱障(未得解脫)。)
補充--轉自: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佛學課/見悲青增格西講授
http://chienching.blogspot.com/
佛教講緣起性空,除了佛教外,其他宗教都不談緣起性空,所以講緣起性空就是佛教
的特色。可是什麼是空性(空性是空掉了什麼),就有很多說法,依對無我見解的不同(
無我、空性要否定的我是什麼樣的我),就分出四宗—有部宗、經部宗、唯識宗、中觀。
說空性時,會說到「人無我的空」,與「法無我的空」,只談人無我的宗派就稱為小
乘(小乘宗義);不僅承認人無我,還承認法無我的宗派稱為大乘(大乘宗義)。
小乘(小乘宗義)承認人無我,人無我又分粗、細二種,粗的是常一自在我空,細的
是獨立自主我空。法無我方面,(大乘宗義)唯識宗只說一個,即異體空(能所二取異體
空);中觀的自續派會說二種法無我,即異體空與諦實空;應成派也會說二種法無我。
為什麼要討論這些?因為這是對基法(基礎-實相)認識的差異,因為基礎不一樣,
依著基礎演變出的道也就不一樣,道不一樣,果也就不同。如同煉鋼,有的鋼材是鋁、有
的鋼材是鐵、有的鋼材是不銹鋼,鋼材不同,加工不一樣,成品也就不一樣。
每一宗派對無我都有不同的解釋,但是在自續派以下(包含大乘宗義的中觀自續派、
唯識宗,以及小乘宗義的經部宗、有部毗婆沙宗),對四聖諦內容的解釋是一樣的。
像有部宗(小乘宗義的毗婆沙宗)會說解脫(聲聞、獨覺的解脫之道)要用四諦,四
諦十六行相中有無常、苦、空、無我,解釋時,會說修常一自在我空、獨立自主我空就能
解脫。經部宗(小乘宗義的經部宗)的解釋與有部宗相同。
到了(大乘宗義)唯識宗,唯識宗會說大乘道,所以要修異體空來走大乘道,(唯識
宗說的)小乘道方面則與有部宗、經部宗的說法相同。
到了(大乘宗義)自續派,自續派會說修諦實空(比唯識宗的異體空更深入的實有空
)走大乘道,(中觀自續派說的)小乘道方面仍同有部宗、經部宗的說法。
也就是說,以小乘道(聲聞、獨覺的解脫之道)來講,自續派以下(包括中觀自續派
、唯識宗、經部宗、有部毗婆沙宗)只有一種說法,並無不同。
在講大乘道(成佛之道)就有所不同,有部宗、經部宗不太講大乘道,即使提到大乘
道(成佛之道)也會說用人無我的空性來修;唯識宗則會說用異體空(唯識宗的法無我)
修大乘道;自續派會說用諦實空(自續派的法無我)修大乘道。
因此,自續派以下的說法,差別是在大乘道,基本的解脫之道則沒有差別。
(自續派以下都認為,人無我及法無我二者當中,聲聞的解脫之道只要修獨立實體有
之我空的人無我。若要證得成佛之道的佛果,有部、經部認為也是用獨立實體我空的人無
我來修大乘成佛,唯識宗認為要修異體空的法無我,自續派認為要修諦實空的法無我。)
應成派則會說二套四諦十六行相,一個是共自續派以下的四諦十六行相,一是純粹應
成派自己承認的四諦十六行相。
真正障礙解脫的、最終的無明我執是什麼?像貪、瞋等,不僅佛教認為它們不好,連
外道、沒有宗教信仰者也會認為它們不好,是要加以控制的。
可是佛教會說,要控制貪、瞋等,必須要控制我執(無明我執),因為貪瞋等的種子
是我執(無明);只要有了我執(無明),就沒有辦法控制貪、瞋等。
講到我執(無明我執),就牽涉到上面所說的內容。
以自續派以下來說,講四聖諦時會提到無明,這個無明是人我執(補特伽羅我執)的
無明,其實就是在說獨立自主我執(下部宗認為的細分人我執),即源頭是獨立自主我執
,只要斷了它,下面的(貪瞋等一切煩惱)也就斷除了,而且永遠不再生。
如同除去病根,就相當於將病除去,是大家都公認的內容。
但是病根是什麼,自續派以下,在解脫之道(斷除輪迴)方面,一致公認獨立自主我
執就是病根(自續派以下一致認為輪迴的根本是獨立自主我執的人我執)。
(註:輪迴的根本,即十二緣起支的初支無明,屬於集諦。以自續派以下而言,十二
緣起支的初支無明,指的是獨立自主我執的人我執。)
而應成派則說出更細微的層次,認為自相有執才是輪迴的根源,只要自相有執存在,
一定無法斷除貪、瞋等。
(自相有執比獨立自主我執深細,只斷除獨立自主我執還沒斷根、還沒脫離輪迴。)
當應成派說,只要自相有執存在就無法斷除貪瞋等,其他宗派非常難以接受。這意味
著其他宗派並沒有弄清楚病因。因此,他們即使斷除了獨立自主我執,也沒有辦法斷除輪
迴。也就是,他們認為的阿羅漢,其實不是阿羅漢,如同斷了貪的外道沒有斷煩惱一樣。
外道所謂的煩惱是指以貪為主的一群煩惱,所以斷了對五欲的貪,也會斷除對這些的
瞋,因此斷了貪就可以說斷了煩惱。
但是佛教並不這麼認為,佛教認為煩惱的根源不是貪,是我執,所以要斷根源一定要
斷我執。(貪等煩惱是由無明我執產生,十二緣起支輪迴的初支無明是無明我執。)
(註:佛教說貪等煩惱根源是無明我執,只要未斷根,將來必定會再生起貪等煩惱。
例如外道也會修禪定,甚至修到無色界四空天,表面上如欲界的貪、瞋等煩惱都沒有了,
但是外道沒有斷除無明我執,一旦遇到因緣,煩惱就會產生,依然隨十二緣起支輪迴。)
自續派以下會將我執(即貪等煩惱的根)解釋為獨立自主我執。到了應成派就說獨立
自主我執並不是根源,根源是自相有執,所以說即使斷除了獨立自主我執,也沒有辦法斷
除輪迴。
這就說出令他宗驚駭的話:修獨立自主無我的道也不是正道,斷獨立自主我執也不算
斷煩惱。斷了煩惱才稱為阿羅漢,斷獨立自主我執不算斷煩惱,斷獨立自主我執者也就不
是阿羅漢。
對於四諦十六行相,(無常、苦、空、無我)通常講無常是剎那生滅,苦是業與煩惱
所生的行苦,空與無我是常一自在我空與補特伽羅無我,這些應成派都承認。但是認為這
是粗的四諦,應成派有一種更細微的四諦十六行相的說法。
細的四諦十六行相正確說來是十五行相,因為無常與粗四諦的無常相同,並沒有變。
而苦相就改變了,粗的四諦說的是從獨立自主我執所產生的才稱為苦,其他的並不是苦(
自續派以下說自性有執不會生苦),細的四諦則要包含進去(應成說自性有執會生苦)。
如同有很多葉子的樹,如果認為某一節以下是根,即從那以上長出來的就稱為枝葉,
那以下的也就不稱為枝;若最底下才算是根,那麼任何地方長出的,都算是從根長出的枝
葉。
既然自續派以下認為獨立自主我執才是根源,那麼從它(獨立自主我執)而有的貪瞋
及那些貪瞋所產生的五蘊才是行苦,以這個行苦為基礎所產生的苦苦、壞苦才是苦苦、壞
苦,之前(認為人是自性有、認為法是自性有)所產生的都是正常的、沒有弊端的。
可是苦的根源不是獨立自主我執,是自相有執,這種根源是較深細的,從它而有的貪
瞋都會是貪瞋,這些貪瞋帶來的五蘊都會是行苦。因此,後者所說的行苦範圍較前者為大
,較為深細。
(苦相當中,應成說的行苦範圍大於自續派以下說的行苦,應成說的行苦深細於自續
派以下說的行苦。因為,應成說產生行苦的我執,比自續以下說的我執深細。自續派以下
認為的有漏皆苦,不包含自性有執,不認為自性執是無明,應成說自性執也是無明。)
同理,空、無我相也較為細微(故應成說的空、無我比自續派以下說的空、無我更細
微)。如前所說,最終的無明是自相有執,所以空、無我的解釋是執著補特伽羅為自相有
的執著(屬人我執)與執著法為自相有的執著(屬法我執)。這就是所謂細的苦諦四相。
(註:苦諦四行相—無常、苦、空、無我。《釋量論》云:「由無常知苦,由苦知無
我。」我們具有生老病死等無常,因為我們具有苦諦的有漏取蘊,為什麼具有有漏的苦蘊
?根本原因就是不明白空、無我的無明我執,由無明我執產生煩惱、由煩惱造作有漏業引
生流轉生死的苦蘊。)
集諦也是一樣,集諦有因、集、生、緣四相。通常說(無明的)獨立自主我執是因,但
是這裡說的是自相有執為因。以煩惱而言,自續派以下是以獨立自主我執作為煩惱的根本
(因),但是這邊就不一樣了。所以集諦方面也較微細(應成說的集諦比下部宗微細)。
道諦也是一樣,他宗(自續派以下)說好好修獨立自主我空,搭配這個(獨立自主我
空的人無我見)的道就是隨順的道諦,這邊則是要修自相空,即所謂的道諦就是修自相無
的道。滅諦亦同。
因此,整個解脫之道(認識流轉生死的苦集與還滅生死的道滅的解脫之道,即四聖諦
的內涵)都改變了(有不同粗細層次)。如同病不一樣,醫療它的方法不一樣,最後的結
果也就不一樣。總之,有粗的四諦十六行相與細的四諦十六行相,其最終差別在獨立自主
我執與自相有執。
(問:粗的四聖諦是四聖諦嗎?答:不是,粗的四聖諦其道諦不是真正的道諦,滅諦
也不會是真正的滅諦。可以用「粗的四聖諦」這樣的名相,但是它並不是四聖諦。)
從這邊又會衍生出另一個觀念。
應成派所說細的四諦十六行相中,空相("無常、苦、空、無我"的"空")是人無我,
無我相("無常、苦、空、無我"的"無我")是法無我,人無我是指補特伽羅自相空,法無
我是指諸法自相空。
(應成派)補特伽羅自相空(屬人無我)與諸法自相空(屬法無我),二者(二種無
我)所緣不同,所入則沒有差別。
在(自續派以下)粗的四諦十六行相中,空相是常一自在我空,無我相是獨立自主我
空;常一自在我空與獨立自主我空(屬人無我),所入有差別,所緣則沒有差別(所緣都
是補特伽羅)。[1]
「常一自在」與「獨立自主」的內容差別很大,所以有人懂「常一自在我空」,卻不
懂「獨立自主我空」。
即使懂了常一自在的我空、獨立自主我空,異體空(唯識說的二取空)、諦實空(自
續說的實有空)、自相空(應成說的自相空)又是另外的內容,似乎是扯不上關係。
因此,了解常一自在我空、獨立自主我空,對了解自相空雖然有一點點幫助,但是二
者差距仍大。像有部宗、經部宗、唯識宗、中觀自續宗義者,努力了一輩子,還是會否認
自相空。
(註:自續派以下雖然認識了常一自在我空、獨立自主我空,但仍承許自相有,不承
許自相空。表面上,唯識好像也會說自相空,但是唯識說的自相空是遍計所執自相空,跟
應成說的自相空不同,差距非常大,自續派也是。唯識宗、自續派解釋的自相空只是很粗
分的,如果是應成說的自相空,自續派以下都不會承許。)
然而(應成)說到補特伽羅自相空(屬人無我)、桌子自相空(屬法無我)就不同了
,二者就只是所緣不同,很容易轉換標的而理解,如同了解桌子是剎那生滅,再去了解椅
子是剎那生滅就太容易了,二者雖有差別,但只是標的轉換一下,稍加思惟就能理解。
自續派以下認為走小乘道的話,不需要懂法無我。唯識宗會說異體空是法無我(唯識
的法無我是能所二取異體空),(唯識宗認為)一個要修解脫道(聲聞道、獨覺道)者,
只要修四聖諦就好,根本不需要去觸碰異體空(屬法無我),因為彼此差距太大;自續派
則認為走小乘道者,只要修四聖諦就好,根本不需要去觸碰諦實空(自續派的法無我)。
可是對應成派來說,修四聖諦就是修細的四聖諦,粗的四聖諦不是四聖諦,細的四聖
諦所談的空就已經是補特伽羅自相空。補特伽羅自相空與法自相空,只是對象的差別,要
空的內容並沒有差異,所以只要懂人無我,再稍加思惟,就可以懂法無我。
不可能有一個懂人無我(人自相空)而否認法無我(法自相空)的人,也不會有懂法
無我(法自相空),而認為人是自相有的情況,因為彼此太接近了,如同會算一個蘋果加
一個蘋果是二個蘋果的人,對一支筆加一枝筆,稍加思惟就會算出是二支筆,不會有其他
的答案。
所以在應成派來說,懂了人無我的空,就不會有對法的現行分別執著,而在自續派以
下來說,懂了人無我之後,仍有法執,而且是現行的分別法執。
(註:這是因為,自續派以下說的人無我,只是粗分人無我,不是細分人無我。)
前面所說第三個論式-
「聲聞、獨覺阿羅漢為有法,應不懂人無我,以對蘊等法還有(現行)執著故,以執蘊
為實有故」。
這個理路,如果是自續派以下,回答會是:「不遍」(不周遍),因為他們的觀念裡
,法執是法執、人我執是人我執,有法執不代表不懂人無我,所以回答是不遍。
但是在應成派來說,回答是:「遍」(周遍)。在應成派的系統中,人無我與法無我
很接近,二者只是對象不一樣,不會有只懂人無我,還有法執的情況,最多也只有伺察或
正常的疑,如「我已經懂了人無我,還沒有懂法無我,應該是吧」、「應該是無我」,除
此之外,不會有絕對是實有的想法。
(所以,聲聞、獨覺阿羅漢的解脫之道,在應成來說,聲聞、獨覺阿羅漢不僅斷除了
人我執,聲聞、獨覺阿羅漢也斷除了法我執,即聲聞、獨覺阿羅漢不僅證得人無我,且聲
聞、獨覺阿羅漢也證得法無我。且,應成說的人無我與法無我,比自續派以下說的人無我
與法無我都更加深細,以應成而言,粗細分的人我執及粗細分的法我執都屬於煩惱障。)
>>>>>
[1] 自續派以下,常一自在我執、獨立自主我執是他們的人我執,法我執是異體執或實有
執,所以他們(自續、唯識、經部、毗婆沙等)是所入上有差別,所緣上沒有差別。
舉例來說,(自續派以下)如我執桌子為獨立自主的我,就是獨立自主我執(屬人我
執);我執桌子為實有的話,就是法我執。認為桌子是實有空的這種智慧即是法無我的智
慧;認為桌子是獨立自主無我的智慧則是人無我的智慧。都是在緣桌子,而所入境則有差
別。(自續以下無我的所緣一樣,而以無我所入差別區分人無我、法無我。)
(小乘宗義)有部宗、經部宗不談法無我,人無我方面則分粗、細二種,即常一自在
我空、獨立自主我空,差別也是在所入境上。
(大乘宗義)唯識宗、自續派會談法無我,其人無我與法無我的差別,也是在所入境
上,不是在所緣境上。
應成派倒過來,人我執和法我執、人無我和法無我的差別,都是在所緣境上,而不在
所入境上。
又,「執桌子為獨立自主的我是獨立自主的我執」,說的是執桌子為獨立自主的我的
受用品。獨立自主我執一定是人我執。在小乘來說,不談法無我,只談人無我,即使是大
乘,當講獨立自主我空時,也是在講人無我。所以講「執桌子為人我執」—執桌子是獨立
自主的我,要理解為執桌子是獨立自主我的受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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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59588367.A.29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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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心經講的是:色即是空、空即是空。不是說色是空、空是色。
如果說色是空的話,會有什麼過患?空性是勝義諦,如果說色是空會有色法是勝義諦的
過患,相反的,說空是色會有勝義諦是色法的過患。
舉出色法的例子,例如,蘋果是色法,當我們吃蘋果時,並不會說在吃空性、吃勝義諦。
然而空性(勝義諦)不是色法,色法也不是空性(勝義諦),色即是空說色法的本質是空掉了
什麼、色法是怎麼安立的?並不是說色法本身是空性,色法本身是世俗諦、不是勝義諦。
諸如此類要區分清楚,這些在上課時善知識格西們都有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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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多學習,這裡沒有加入唯識、經部在解釋中論,
如果以清辨、月稱在闡釋中論時,反而會認為唯識、經部是錯的,不會以其解釋中論,
又如龍樹在中論提到有部經部的見解,不是說龍樹承許有部經部,而是在破有部經部。
甚至很多佛教典籍會提到外道見,並不是說在承許外道見,而是在破除外道見。
格西、尊者在講這些法語時,你好像會經常看成格西、尊者在拿唯識宗等解釋中論,
並非如此,格西、尊者講述的是佛教內道各宗對四法印當中「諸法無我」一印的認識,
這裡是在簡別佛教內道各宗義所詮無我見的差別,進而從這些差別中抉擇空正見。
末後格西的註語,是在講無我的所緣、所入的差別,不是說中論究竟的意趣為何,如果要
探討中論究竟的意趣,那就要認識應成的所詮,應成所詮釋的才是中論原本的究竟意趣。
應先看過全文,才會知道文章後加註的地方,是加註本文中的哪一段做進一步說明,
文章是以本文為主,加註為輔,前面的本文才是重點。
末後加註是要說明,小乘宗義只講人無我,那麼當小乘宗義的有部宗、經部宗講執瓶的我
空時,因為瓶是屬於法,那麼小乘宗義講執瓶的我空時,屬於二種無我當中的法無我嗎?
並非如此,小乘宗義的有部宗、經部宗講到諸法無我,是從人無我的角度趣入,
例如當其說執瓶(屬法)獨立實體有之我空時,是指受用瓶之獨立實體我是沒有的。
所以小乘宗義講無我時,所緣並沒有差別,所緣都是補特伽羅,而所入無我有粗細差別,
因為小乘宗義承許的補特伽羅無我有粗細差別。
又,大乘宗義的唯識宗、自續派在講無我時,在所緣的人與法上,所入無我有粗細差別。
如果是應成派講無我,所緣的人與法有差別,但所入的無我沒有粗細差別,都是最細分。
(以上這些不同說法,如果要探究哪種是龍樹中論的究竟意趣,應成所詮為中論究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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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kkdc (123.205.79.183 臺灣), 08/05/2022 18: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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