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抱歉打擾,關於板規4-2~有些個人想法...

看板Buddhism作者 (謝謝提醒)時間2年前 (2022/03/18 14:33),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3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先跟板主和板友們說聲抱歉,因為我之前並沒有關注到板規更改的事情, 而板主之前的公告也有講明對於板規意見提出的期限,現在已經超過了。 但基於我個人對言論自由和體制規範的一些看法,有一些基本信念, 所以很冒失的又提出來,可能會造成困擾,但還是必須說一下。 關於板規4-2的規定: 4-2. 違反板規者,板主得視實際違規情況請板友修改,或直接刪鎖文、劣退,並視情節 禁言一週到三個月,於禁言完畢後三個月內再違反板規,受8日以上禁言處分者為 累犯,累犯得另外加重禁言期(本刑1.5倍);合計為累犯2次以上者及累加總計超 過9個月,兩條件滿足則終生水桶。EX:(3月+累4.5月 +累4.5月>9月) 這條板規重點在於累計加重和終生水桶。 而我個人的看法是,處罰應該設上限,而不是無限擴大。 我的看法是,終生水桶等於是將特定帳號的發言權判死刑,等於是亂世重典的處理方式。 而亂世重典雖然能保持一個社群秩序的穩定,但也不能排除因誤用的產生風險。 在一般大眾的心中,佛教是講求慈悲為懷,對於犯錯的人儘量給予能夠向善的機會。 不論是在現實社會上或是網路的討論區,應該都保有一致的慈悲精神。 舉例來說,一個人故意鬧板或冒犯多數板友,這個時候應該水桶維持秩序,也讓他冷靜。 但重點在於水桶多久?人是會變的,當下觀念和行為錯誤,搞不好過一陣子想法改變了。 當他內心改過之後,想再回佛板討論,卻因為當初被水桶終生而無法發言,不很可惜嗎? 所以我的具體建議是,水桶應該要有上限,每一次判決處分最多不要超過兩年。 如果兩年之後,該帳號又故態復萌繼續鬧板,那就再桶就好了,頂多造成一點麻煩。 而且板主每隔一段時期可能會變更,而任何的判決其實都難免有主觀成分在其中。 所以將水桶處分設上限,可以避免因為板主個人主觀而造成不可逆的恢復。 例如某不當言論,A板主認為應該終生水桶,B板主認為三個月就好,C板主認為半年。 假如該帳號因為先遇到判決傾向重罰的板主而被終生水桶,那等於無法挽回。 這種情況,若只是攤攤手說"算他倒楣",雖然管理上很方便,卻可能有失比例原則。 所以我認為水桶處分應該訂有合理上限,避免完全抹煞特定網路人格(即言論自由), 雖然可能造管理上的辛苦,例如水桶指令要多按幾次,但比較佛教符合慈悲包容的精神。 以上是個人的淺見。 因為在板主公告的期限之後放馬後炮,覺得非常抱歉。 只是有感而發,再請大家海涵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47.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47585238.A.1EA.html

03/18 15:53, 2年前 , 1F
讓他說是慈悲,不讓他說也是慈悲。再說了,這條洞
03/18 15:53, 1F

03/18 15:53, 2年前 , 2F
那麼大,豬都能穿過去,真被這條永桶只能說是自找
03/18 15:53, 2F

03/18 15:53, 2年前 , 3F
03/18 15:53, 3F

03/18 18:27, 2年前 , 4F
之前有人七年來斷斷續續發亂版文,發完亂罵還自刪
03/18 18:27, 4F

03/18 18:30, 2年前 , 5F
也看過有帳號被前前前前不知道前幾任版主桶了10年
03/18 18:30, 5F

03/18 21:07, 2年前 , 6F
無礙
03/18 21:07, 6F
文章代碼(AID): #1YD2VM7g (Buddh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