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佛板檢舉違反板規之規範

看板Buddhism作者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時間7年前 (2016/08/25 17:21), 編輯推噓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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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請依佛板檢舉格式來信逕行檢舉,不符合則不予受理。 檢舉格式為 1.違規id: 2.違規文章代碼或推文(請在文章前面按大寫Q,複製文章代碼): 3.違規事實文字: 4.違反板規第幾條(引用條文): (2). 非上述第四條所引用佛板現有規範之項目,不予受理。 如有建議現行佛板尚未規範之新規範,請說明理由,若合乎情理法,再回覆信件 告知是否採用。未回覆信件或告知採用前,不會對現行佛板沒有規範之項目判決。 (3). 對於多重帳號,本板未規範不可使用。若某甲的A帳號受禁言處分,其B帳號發言 未違反板規,則板主無權禁止其第二個帳號。覺得其第二帳號有違規請逕行檢舉。 板主會考慮其第一帳號受禁言後,其第二帳號在某規範時程內違規時,是否兩帳 號加重處分,這點希望先達到多數共識後再列入板規。 以上報告 buddhanature 合十 -- 佛言:龍王。當知菩薩有一法。能斷一切諸惡道苦。 何等為一。謂於晝夜常念思惟觀察善法。 令諸善法念念增長。不容毫分不善間雜。 是即能令諸惡永斷。善法圓滿。常得親近諸佛菩薩及餘聖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237.1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472116863.A.9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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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點提到:「…是否兩帳號加重處分…」,既然可以使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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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帳號,法理上,就不能加重處分。亦即兩者應完全獨立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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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後又將兩者共同處置,則法理自相矛盾,不可等閒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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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A的違規事實是A的。法理上,A'是無罪的,不能共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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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法理見解,或有板友持不同之意見,務亦陳請板主兼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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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A與A'屬於同一人,難道犯罪後換名字就能夠等同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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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走到那個國家去說這樣是無罪,應該都會被認為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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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有分身帳號,除了加重,如同被關監獄者不但沒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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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跑出來犯罪,罪行是要加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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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精神是ptt制度。我也不贊成。容許有多重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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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也不能剝奪。學佛的盡量不去搞多重帳號。有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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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ptt有容許。我也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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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板友所提的可以參考。所以未增訂佛板規範前。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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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或檢舉是否違反某一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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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本站 ID_Multi 板,顯然是由各板自訂是否視為同一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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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板(例:Gossiping),其板規第四章第十六條明訂,其行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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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本尊與分身均相同外,再給予額外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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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本板實無相關規定,即無法源依據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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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可使用多重帳號,但行政處罰仍可一體適用,應無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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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stockeye板友所言,確實比較合情合理,但目前本板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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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源依據,故無法可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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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若要增訂板規,則應視板主立場,最終採納權仍在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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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多重帳號要一併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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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lhX_cf (Buddh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