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檢舉engram 違反板規第五條不成立
1.受檢舉違規帳號:engram
2.文章代碼(AID): #1G-d0v2j
3.受檢舉違反板規條目:第五條。
4.受檢舉違規內容:
→ engram:反對!! 01/19 23:39
推 thismy:學佛就該放下執著 01/19 23:40
→ thismy:放下附佛的執著,未嘗不是好事。 01/19 23:40
推 engram:誰跟你執著附佛,單純不想害人!! 01/20 00:06
→ engram:回頭吧!!別再執迷,可憐!!阿彌陀佛!!言盡於此! 01/20 00:07
我回文章,提供大家意見。
既然板主認為是engram 誤會我在回他話,而才有攻擊我的推文,
我就控訴 其不當臆測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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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證詞內容,thismy板友認定engram不當臆測其推文而攻擊。
本人去信請thismy 板友指出thismy回文非針對engram,請thismy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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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指出你回文非針對engram 的證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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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my證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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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文本來就是對著文章發言。
我也沒有說是回他,這就是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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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並無明顯證據證明thismy回文是對著文章發言。
故本人再度去信請thismy 板友指出thismy回文針對文章來推文而非engram板友推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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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指出你回文針對文章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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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my板友提供證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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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就沒跟他說話,這就是證據。
不當臆測,我沒有說過我是跟他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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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並無證據顯示或證明thismy是針對文章發言。
顯然thismy並不具誠意提出證據,問東答西,證據力不足以證明其言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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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9 23:39,
01/19 23:39
推
01/19 23:40,
01/19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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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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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1/20 00:06,
01/20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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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0:07,
01/20 00:07
推
01/20 00:29,
01/20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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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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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1:30,
01/20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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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1:40,
01/20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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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1:41,
01/20 01:41
推
01/21 00:18,
01/21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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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thismy上面兩則證詞,證據力不足以顯示其推文與原文章內容有上下文關聯。
2.根據engram推文時間與thismy推文時間過於相近,thismy板友於engram推文後並不置
可否,認定thismy默認engram所指thismy指陳[執著]對象是engram。
雙方指陳對方[執著]或[執迷],本人已在另案判決雙方受警告一次,
證據力不足,該次僅權且當作雙方善意提醒,如下次言詞過激,將以更嚴格標準檢視。
本案僅對engram 有無違犯[板規第五條]做出判決。
結論:
因本案證據力不足,engram飭回,不予處分。
以上,
願早成菩提
buddhanature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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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39.125.168
※ thismy: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1/25 23:11
※ thismy:轉錄至看板 HumService 01/25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