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檢舉engram兩條違規 皆不成立

看板Buddhism作者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時間11年前 (2013/01/21 01:3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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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thismy 板友檢舉engram違犯本板第六條板規 判決:檢舉不成立。雙方口頭警告各一次。 如再恣意針對對方發表板規邊緣之言論,則視為引戰或刻意挑釁。 檢舉內容一: 證詞: ---- 2.文章代碼(AID): #1G-d0v2j 4.違規內容: 推 thismy:學佛就該放下執著 01/19 23:40 → thismy:放下附佛的執著,未嘗不是好事。 01/19 23:40 推 engram:誰跟你執著附佛,單純不想害人!! 01/20 00:06 → engram:回頭吧!!別再執迷,可憐!!阿彌陀佛!!言盡於此! 01/20 00:07 影射暗示我走入歧途,要趕緊回頭。 並稱我執迷不悟,稱我可憐之人。 ---- 原文應如下: → engram:反對!! 01/19 23:39 推 thismy:學佛就該放下執著 01/19 23:40 → thismy:放下附佛的執著,未嘗不是好事。 01/19 23:40 推 engram:誰跟你執著附佛,單純不想害人!! 01/20 00:06 → engram:回頭吧!!別再執迷,可憐!!阿彌陀佛!!言盡於此! 01/20 00:07 由上述事證顯示:thismy暗指engram板友執著, 於來信卻缺漏engram部分推文,明顯有意規避自己對他人攻擊之刑責, 欲入罪於engram,指稱engram說他執迷。 但根據國語字典定義如下: 執著: 佛教上指將人、現象、思想、經驗等視為真實不變,而生起貪著的心態。 後泛指堅持某一觀點而不改變。 http://ppt.cc/9Xw9 檢舉內容二: 3.文章代碼(AID): #1G-dxeJT (Buddhism) [ptt.cc] 4.違規內容: → thismy:釋迦有在破除外道嗎? 01/19 23:42 → engram:樓上的,看完這篇再好好想想吧!!別在鬼打牆~ 01/20 00:08 → engram:很希望你可以往正道上走! 01/20 00:09 根據國語字典定義如下: 鬼打牆: 明明知道出路,卻始終在原地打轉,走不出去,俗稱為「鬼打牆」。 http://ppt.cc/Drob 據hopolono與thismy板友對話: --- 推 hopolono:大家還沒成佛之前,執著是正常,真正放下的人應該不會在 01/20 00:29 → hopolono:這裡討論了吧 推 thismy:hopolono 真正放下早已成佛了,但我們可以努力嘗試放下喔 01/21 00:18 → thismy:嗯,沒有什麼硬湊佛版之理,小組長已明示本板不該禁止附佛 01/21 00:19 --- 顯示雙方共同認知概念是:未成佛之人皆執著,執迷;此地亦間接承認自己執迷或執著。 至於[鬼打牆],[執迷]或[執著]一詞 現今已成為社會上溝通常講之詞,尚未構成人身攻擊或謾罵或汙辱的程度。 判決依據:1. 今雙方各自認定對方執著或執迷或走不出去,然卻忘了自己尚未走出去。 本人視雙方皆出於好意,雙方都希望對方能早日出離成佛或成道。 2. 並未見thismy或engram板友有惡意之動機。 故此次不罰,僅以口頭警告一次,下不為例;如繼續有意無意恣意針對對方 發表遊走板規邊緣之言論,將會以更嚴格標準看待,視為挑釁。 希望彼此能僅守適度分寸,多發表鼓勵的話,少針對人來發表言論, 若對方無請教或就教,盡可能對事來發表言論。 以上。 ---- 如thismy板友有新事證,歡迎再提出;希望下次檢舉能據板規特定項目提出, 如第六之某特定項目:1.人身攻擊 2.謾罵 3.侮辱 4.誹謗 5.挑釁 6.惡意質問 7.引戰 以利本人判決。 若不滿意本人判決,亦得至組務板逕向小組長提出上訴。 願早成菩提 buddhanature 合十 -- 善男子,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 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離諸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81.11 thismy:轉錄至看板 HumService 01/21 02:01

01/25 23:28, , 1F
終於改了標題吧?呵呵
01/25 23:28, 1F
文章代碼(AID): #1G_2fw5d (Buddh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