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檢舉engram兩條違規 皆不成立
事由: thismy 板友檢舉engram違犯本板第六條板規
判決:檢舉不成立。雙方口頭警告各一次。
如再恣意針對對方發表板規邊緣之言論,則視為引戰或刻意挑釁。
檢舉內容一:
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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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章代碼(AID): #1G-d0v2j
4.違規內容:
推 thismy:學佛就該放下執著 01/19 23:40
→ thismy:放下附佛的執著,未嘗不是好事。 01/19 23:40
推 engram:誰跟你執著附佛,單純不想害人!! 01/20 00:06
→ engram:回頭吧!!別再執迷,可憐!!阿彌陀佛!!言盡於此! 01/20 00:07
影射暗示我走入歧途,要趕緊回頭。
並稱我執迷不悟,稱我可憐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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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應如下:
→ engram:反對!! 01/19 23:39
推 thismy:學佛就該放下執著 01/19 23:40
→ thismy:放下附佛的執著,未嘗不是好事。 01/19 23:40
推 engram:誰跟你執著附佛,單純不想害人!! 01/20 00:06
→ engram:回頭吧!!別再執迷,可憐!!阿彌陀佛!!言盡於此! 01/20 00:07
由上述事證顯示:thismy暗指engram板友執著,
於來信卻缺漏engram部分推文,明顯有意規避自己對他人攻擊之刑責,
欲入罪於engram,指稱engram說他執迷。
但根據國語字典定義如下:
執著:
佛教上指將人、現象、思想、經驗等視為真實不變,而生起貪著的心態。
後泛指堅持某一觀點而不改變。
http://ppt.cc/9Xw9
檢舉內容二:
3.文章代碼(AID): #1G-dxeJT (Buddhism) [ptt.cc]
4.違規內容:
→ thismy:釋迦有在破除外道嗎? 01/19 23:42
→ engram:樓上的,看完這篇再好好想想吧!!別在鬼打牆~ 01/20 00:08
→ engram:很希望你可以往正道上走! 01/20 00:09
根據國語字典定義如下:
鬼打牆:
明明知道出路,卻始終在原地打轉,走不出去,俗稱為「鬼打牆」。
http://ppt.cc/Drob
據hopolono與thismy板友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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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opolono:大家還沒成佛之前,執著是正常,真正放下的人應該不會在 01/20 00:29
→ hopolono:這裡討論了吧
推 thismy:hopolono 真正放下早已成佛了,但我們可以努力嘗試放下喔 01/21 00:18
→ thismy:嗯,沒有什麼硬湊佛版之理,小組長已明示本板不該禁止附佛 01/21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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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雙方共同認知概念是:未成佛之人皆執著,執迷;此地亦間接承認自己執迷或執著。
至於[鬼打牆],[執迷]或[執著]一詞
現今已成為社會上溝通常講之詞,尚未構成人身攻擊或謾罵或汙辱的程度。
判決依據:1. 今雙方各自認定對方執著或執迷或走不出去,然卻忘了自己尚未走出去。
本人視雙方皆出於好意,雙方都希望對方能早日出離成佛或成道。
2. 並未見thismy或engram板友有惡意之動機。
故此次不罰,僅以口頭警告一次,下不為例;如繼續有意無意恣意針對對方
發表遊走板規邊緣之言論,將會以更嚴格標準看待,視為挑釁。
希望彼此能僅守適度分寸,多發表鼓勵的話,少針對人來發表言論,
若對方無請教或就教,盡可能對事來發表言論。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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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thismy板友有新事證,歡迎再提出;希望下次檢舉能據板規特定項目提出,
如第六之某特定項目:1.人身攻擊
2.謾罵
3.侮辱
4.誹謗
5.挑釁
6.惡意質問
7.引戰
以利本人判決。
若不滿意本人判決,亦得至組務板逕向小組長提出上訴。
願早成菩提
buddhanature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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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
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離諸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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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81.11
※ thismy:轉錄至看板 HumService 01/21 02:01
推
01/25 23:28, , 1F
01/25 23:28, 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