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CassSunstein一案
1.跟小組長溝通後,是我理解錯誤,故將 #1Rw3Yw-2 (Buddha) 中,
有關「人身攻擊」部份,恢復原判決7天。
2.
被檢舉人:CassSunstein
所犯板規:紅區五、無故引戰
文章代碼:#1Rw11i5G (Buddha)
違規證據:
其實這不是我空言喔,比如說小組長不是自以為得計,說要以小組長固有職權來暫開一個
「各宗教人士暢所欲言版」來解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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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得計】的這一段,是CassSunstein把自我臆測當成事實去描述,
未先跟小組長溝通確認,明酸暗酸並抹殺小組長的用心。
判決:成立,水桶1個月。
(ps:板規有假釋條款可以運用。)
總判決:共水桶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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