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到底誰越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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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nnie時間18年前 (2007/12/01 04: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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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去聽一個講座我覺得還蠻有收獲的。. 那一次提到的是,一切的苦毒和抓住有一個很大的原因是,我們沒有認知到. 一切的"所有權"是神的。. 我們的生命,我們一切的一切,主宰和所有者是神。當失去某些東西而感到苦毒. 或埋怨的時候,是因為我們覺得我們的權利被剝奪,被侵害了。可是在基督裡,. 事實上這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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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3→)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ody (柚子和柳橙)時間18年前 (2007/11/27 14: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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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她的結論,但我不知道他講的怎麼讓你想到上面二行. 兩者間不是絕對的等號. 「盡可能花時間投入教會事工」是「奉獻給神」的一種. 但「奉獻給神」不等於「盡可能花時間投入教會事工」. 理由和「白馬是馬,但不能代表全部的馬」相同. 牧師娘真的直接鼓勵大家這樣子做嗎?. 或是其他的環境因素讓你作了如此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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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hoboth (火流星!降臨!)時間18年前 (2007/11/22 16: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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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寫的很清楚. 如果你懷疑「主」對受造物是否擁有管理權,而且想要經文佐證. 我覺得你大概還沒有把祂當「主」,就只是這樣. 你的提問很簡單. 答案也很簡單. 凡是聖經中用來說明「耶穌是主」的經文,全部都是可以用來回答你的. 因為太多,我不想一一列舉. 我已經用了很簡單的方式讓所有人都看明白.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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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eelfinger (我也真是的)時間18年前 (2007/11/22 06:2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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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沒像你這麼有慧根. 一個問題四處去剪剪貼貼就可以得到答案. 另外奉勸你去學學怎麼跟人溝通. 跟人溝通不是講些只有自己懂的話. 然後對方聽不懂時,就以不甚禮貌的方式表達"是你有問題而不是我有問題". 我也可以講些不知所云的話,然後當你們提出異議時. 我就孤高自賞般地說"你們等級太低了,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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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hoboth (火流星!降臨!)時間18年前 (2007/11/19 19: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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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的問題和我的回話,我寫了個短劇. 對白如下. -------------------------------------------------------------------------. 主:「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 rehoboth:「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 ste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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