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不希望另一半養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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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8(63推 5噓 86→)留言154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ker0r0 (..)時間1年前 (2023/04/22 22: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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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年年初時,當時住在家裡的女友為了讓她父母有出門運動習慣,. 有領養一隻法鬥,目前主要照顧者為她的父母,. 小弟今年年初時女友開始正式同居,雖有點磨合但也漸漸步入軌道. 剛搬進來時,女友有提過是否能將寵物帶來一起生活,. 但由於女兒離家,父母已經有點空巢期,當時說服她將之留給父母照顧,. 最近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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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HuutB (HuutB)時間1年前 (2023/04/23 09: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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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我首先要問:你女友知道法鬥是很不適合陪伴運動的狗種嗎?. 如果她不知道,請上網google “短吻犬症候群”. 法鬥就是一個好動的靈魂待在不適合激烈運動的身體裡. 如果真的陪伴她父母去做爬山、跑步、長時間散步等等運動是有可能會引起呼吸困難的. 誇張一點的個案連夏天出門走路都有可能會中暑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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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nshine901 (陽光處處都在)時間1年前 (2023/04/23 10:39), 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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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成年出社會了還跟爸媽同住,衣服還要媽媽洗、打掃媽媽掃,明明成年出社會了還想過著小孩受照顧的生活,一個沒有辦法自己獨立生活的人,跟人同居,你才是她的「主要照顧者」. 晶片先換,原則先講清楚,一律由飼主負責,少來「你不幫忙照顧就是不愛動物」這套. 道德勒索,法律上本來你就不需照顧,要照顧可以比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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