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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y-Girl ]
討論串[討論] 女友要幫爸爸家用,造成每月花用大
共 8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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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友是離婚家庭. 女友跟阿公阿罵住. 他爸爸跟女友在外面住也有小孩. 結果他爸爸要求我女友幫忙負擔他爸爸的家用. 讓我女友每個月沒存什麼錢. 這件事情也在我們家蔓延開. 當然我相信我女友也能下定決心. 不要去管他爸爸那邊的事情. 畢竟結婚後,買房後,生孩子後. 自個家庭的負擔就很大. 我已經有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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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棒棒,好會算。. 男方的房子是婚前財產,請問這間房子有跟女友討論商量決定後才買嗎?地點,裝潢,她都滿意嗎?如果沒有,買這間房的後果為什麼她要吃啊?結不結婚,是不是跟她結婚,你的房子的貸款不是都要出嗎?. 搞清楚,你的房子叫資產,叫婚前財產,離婚後她都沒份。生活費,孩子花費,那都是實打實花了就回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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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哀. 又一個父權自助餐仔在網路上當行走避孕器了. 難怪歐兔徵了37篇才成功騙到一個. 哥就大發慈悲. 幫有嚴重邏輯障礙的你整理一下啦. 看了看你的自述一個月薪水4w左右. 不知道你女友是不是跟你差不多啦. 但現在就算行政職做幾年也有3W吧. 你婚前買的房子是「你的財產」不是你老婆的. 只要你沒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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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可憐已自刪的那位說一些話啦. 說真的幫忙繳房貸勉強算是負擔家計啦. 假設兩人結婚之後需要找一個地方住. 那麼兩人可以一起住在某個地點A. 在這個某地點A住是要負擔使用費的. 所以兩個人應該一起負擔這個某地點A使用費. 只是這個某地點A的所有權正好屬於那位原原PO. 這個某地點A的使用費正好會被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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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強者我國中同學. 第一段婚姻. 替老婆家付房貸,給與生活費. 老婆要開鞋店,就去借了一百萬信貸給她開. 為了買房子,把爺爺留的房子賣了100多萬. 再湊上父親遺產三百萬. 有了房子頭期款,跑去貸六百萬. 自己房貸繳了兩年(不知道當時有幫老婆家. 最後. 因為終於申請到調回台灣惹. 然後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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