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前任鬧事到我工作的地方

看板Boy-Girl作者 (亮亮)時間3周前 (2024/04/05 20:04), 3周前編輯推噓-1(676)
留言19則, 13人參與, 3周前最新討論串1/1
更新簡述 跟前任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年初被我抓到早就已婚有小孩 當時就不聯絡了 今天他帶的女生(應該不是他老婆) 那個女生一口咬定我騷擾她 前任在旁邊附和說一定是妳!!! 基本上是這樣 我支持這位女生提告啊 可惜等了一天還是沒下文:( 看不懂的原文- 如題 年初和前任不算和平分手 可以搜我上篇文章 三月底已經對對方提告 目前等待接下來的司法程序中 - 今天早上八點半我剛開門 正在幫客人準備東西 一個女生(以下簡稱a女)進門走過來櫃台裡面看我 便轉身問同行的人(前男友)「是她嗎?」 之後開始對我咆哮 我詢問對方是誰 有什麼事 a女一口咬定我有傳訊息騷擾她 還把手機摔在櫃台上 我只有看到一眼是訊息紀錄 內容也不清楚 加上我有其他客人在現場 再三請對方離開 有什麼事情找警察 我並不查清楚你們之間的糾葛 如果妳覺得有被對方騷擾妳可以去報警 a女不依不撓的硬要走到我面前 當時我還在服務另外一位客人 她便大手一揮將我店內的電腦打翻 直到警察到場對方才停止咆哮 - 做完筆錄跟家人聯絡得知 前任打電話到我媽媽店裡鬧 媽媽知道我跟前任的事 因此有表明不想跟我前任講話 前任便把手機給a女 a女陳述說 她有老公了 請妳女兒不要騷擾我! - 以上大概就是今天發生的事 a女跟我互不相識 打從前任的醜事被揭開後我都是迴避的狀態 全部在開庭以前都是低調到不能再低調 今天侵門踏戶的跑來找我? 真的是吃人夠夠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12.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12318690.A.6DA.html

04/05 20:11, 3周前 , 1F
有人看的懂這篇嗎?幫翻譯
04/05 20:11, 1F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5/2024 20:22:55

04/05 20:22, 3周前 , 2F
你提告前任什麼?侵佔?妨害名譽?傷害?還是妳有
04/05 20:22, 2F

04/05 20:22, 3周前 , 3F
跟法院聲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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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其他的部分可以提告求償 這部分會等庭審完再公開:)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5/2024 20:27:42

04/05 20:25, 3周前 , 4F
妳前一篇什麼都沒講啊,頂多透露妳才是第三者,既然
04/05 20:25, 4F

04/05 20:25, 3周前 , 5F
都知道了那就分手不要聯繫了啊
04/05 20:25, 5F
知道他有家庭我是馬上斷捨離唷 今天直接跑來我上班的地方 總不可能換男朋友還要換工作吧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5/2024 20:30:03

04/05 20:29, 3周前 , 6F
看不懂啦
04/05 20:29, 6F
好啦 文筆不好 還是要看監視器比較快xD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5/2024 20:31:29

, , 7F
就用跟騷法阿
04/05 20:37 再看看吧!有動作的是他們 我也是挺無辜的

04/05 20:44, 3周前 , 8F
看不懂+1
04/05 20:44, 8F

04/05 20:46, 3周前 , 9F
感覺被仙人跳
04/05 20:46, 9F

04/05 20:58, 3周前 , 10F
你標題寫清楚點啦,是前任老婆來鬧事
04/05 20:58, 10F
應該不是老婆= =

04/05 20:58, 3周前 , 11F
保護令 結案
04/05 20:58, 11F
有請律師聲請了謝謝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5/2024 21:04:27

04/05 21:02, 3周前 , 12F
明明就你前任男友的錯,結果變成兩個女人為了他而吵
04/05 21:02, 12F

04/05 21:02, 3周前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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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是他老婆(可能是前妻了不確定) 我認為情有可原 可以好好談 但今天來一個我根本不知道她是誰的人 想吃瓜 但好像又是自己的瓜哈哈哈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5/2024 21:10:29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5/2024 21:17:58

04/05 21:16, 3周前 , 14F
是聲請不是申請==
04/05 21:16, 14F
好的呢

04/05 23:28, 3周前 , 15F
報警
04/05 23:28, 15F
當下就報案了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5/2024 23:41:05

04/05 23:51, 3周前 , 16F
前任到我工作的地方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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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05:53, 3周前 , 17F
管那女的是誰,瘋成這樣送她一個公然侮辱和毀損啊
04/06 05:53, 17F

04/06 09:05, 3周前 , 18F
申請保護令
04/06 09:05, 18F

04/06 09:07, 3周前 , 19F
作文課的重要性
04/06 09:07, 19F
想盡量還原當下的情況 如同看不懂文章的個位 我也看不懂這兩個來鬧的目的:) ※ 編輯: ohliang (220.141.12.122 臺灣), 04/06/2024 15:44:56
文章代碼(AID): #1c3-ZYRQ (Boy-Gi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