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原來說別人像陳為民會被吉消失

看板Boy-Girl作者時間5年前 (2018/07/26 19:36), 編輯推噓24(50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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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代po 今天我要分享一個夢來勸世,先說都是作夢夢到的。 先打個前言, 2016年的時候我跟前男友去澳洲打工度假, 但因為家中親人過世所以不得已先回台灣, 前男友則在澳洲繼續打拼他想要的澳洲永久居留證。 我跟他從2016年9月開始澳洲與台灣的遠距離戀愛, 2017年1月男方有回台灣,2月又回澳洲。 ──── 2月我們剛分開時還很甜蜜,但3月他在澳洲換了工作後就比較少講電話了,他說他工作很忙、很累,所以想把時間拿去休息,我想雖然時差不大但還是讓他多多休息,就沒有很在意。 4月的時候我在台灣也開始工作了,是韓國代購相關的工作,所以常常需要飛韓國,我們講電話的時間就更少了。 就在4月24日我們兩個生日那天,我因為隔天馬上就要去韓國連線代購,所以我們草草對彼此講完生日快樂後就掛電話了。 但那天之後,男方從此音訊全無,消失在我的人間了。 連續三天,不管我打電話、打LINE還是打國際電話,男方完全不接聽也不回應,那時候我很害怕發生什麼事情,但又擔心是我自己小題大作,於是就先請在澳洲的朋友幫我找他的人,並決定一個禮拜後還是沒找到人就報警。 結果就在他消失了快十天以上,我已經在臉書社團請人幫我貼協尋的文章跟準備報警之時,有位自稱男方同學的人跑來聯絡我了。 http://i.imgur.com/Fv5YWlN.jpg
在那之後,這位男同學也消失了,然而前男友依舊沒有聯繫我。 而後又過了三天,我實在想不到任何辦法,情急之下就去聯絡了男方姐姐。 http://i.imgur.com/px1KgaF.jpg
結果就是男方姐姐也連繫不上他,她也很無奈。 而我也只能每天傳LINE問前男友:「還好嗎?」、「很累嗎?」、「很忙嗎?」 就在失蹤一個月後,2017年5月29日前男友突然出現了,直接丟了分手訊息後封鎖我,就算是單方面跟我分手了。 http://i.imgur.com/t2tKbA5.jpg
分手後一陣子,因為我準備要整理家人遺物,而大樓地下室的儲藏室也被大樓委員會勒令清空。 但當初前男友去澳洲時把東西都先放在我家的地下室,所以前男友的東西連同家人的遺物一起都被清掉了。 之後又隔了幾周,前男友的媽媽打來跟我要前男友的東西,我已明確的告知她都已經清光了。 她不但不相信還揚言要告我侵占物品,而我因工作越來越忙碌就沒有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今年的三月,我跟新室友把家裡又大掃除了一遍,因為過世的親人有點屯物症,所以很多東西我們都稍微看過就丟掉了,之後前男友的媽媽在四月的時候親自跑來我家,要跟我拿她兒子的東西,但經歷過兩次徹底的大掃除,我跟室友都很確定她兒子的那些東西都不在我們家了,不管是地下室還是樓上房間裡。 對方媽媽因為拿不回兒子的東西,便對著我破口大罵,當時室友跟警衛都在場,也有幫我作證前男友的東西已經被清空了,對方媽媽還是不相信,一口咬定是我私藏起來並又提一次要告我侵占。 其中對方有一台筆電當初放在我家的時候就已經壞了,有向對方提出拿我的筆電直接給對方當作償還,但對方不要,堅持要我還她那台壞掉的筆電,我當下真的覺得很煩,所以就沒多說什麼,等對方媽媽罵完一串她就自己離開了。 到這邊是事件一,再來是事件二。 時間點回到2018年的二月,有朋友傳了前男友跟他現任女友的照片給我,因為我很生氣,所以就在FACEBOOK上說了前男友的新女友長得像陳為民、戽斗星球、小三(註)之類的,結果就被前男友的女友告毀謗了…… 檢調開庭那天(六月中),我以為本人會從澳洲回來親自開庭,結果是對方姊姊代理。 開庭間,檢察官直接詢問對方若要合解的話條件是什麼,對方說需要調解金跟FACEBOOK公開道歉,之後檢察官向我確定是否可以接受後便開始檢視筆錄。 檢視筆錄的途中,檢察官說了:「你妹妹被說像戽斗星球應該會覺得開心吧?因為很可愛啊!陳為民也不算罵人吧?陳為民是網路上的名人,你妹妹要感到開心才對。」 對方:「我妹妹很在意別人說他的外表,檢察官我覺得她(指著我)一點和解的意願都沒有。」 我什麼話都還沒說就先被打斷了,檢察官本來還要詢問我關於小三的部分也被打斷,於是檢察官也有點懶得辦的樣子,就請我們直接上調解委員會,自己私底下解決。 事情就繼續延宕到了七月底,然而對方依舊不是本人出現,是姐姐做為代理人前來。 調解委員會一開始就直接談和解金的部分,對方一口咬定妹妹身心受創嚴重需要六萬塊,並要在三個月內給完。 然而我只是個普通的服務業,一個月薪水就那樣,還要多負擔這六萬根本沒有辦法,存款並不是拿不出來,而是我有準備要去日本打工度假了,那筆錢動不得……我便向對方求情,詢問是否可以減半或是減少和解金,但提告方依舊踩定和解金就是要六萬塊。 這時候調解委員會的人直接詢問姐姐:「您要不要先去問你妹妹的意願,合解金減至三萬的話可以接受嗎?」 姊姊回了幾句話就去講電話了,這時我問了我同行的友人:「六萬塊的話,我是不是上訴請律師比較快?」 友人給了我肯定的答案,但卡到我要去日本打工度假的意願,一年內絕對無法解決這場官司,所以朋友不建議我選擇這個方法。 這中間來來回回,又是求情又是爭執,我真的很累了,加上自從唯一的親人過世之後,我的精神狀況就很不穩定﹐大部分時間都是有室友在照顧我跟靠藥物控制,所以到後來我其實有點精神崩潰了,同行的友人看我的狀況真的很差了,便直接幫我詢問:「今天我先出三萬,剩下來的三萬分期付款可以嗎?」 對方又跟妹妹確認過後,整件事情就照我朋友的提案算是塵埃落定了。 所以接下來的半年,我每個月都要償還五千塊給對方呢~ 聽說問候人家媽媽也只罰兩萬,我說人家長得像陳為民就是六萬呢! 勸大家在網路上講話真的要小心喔~ 夢到這裡就醒了呢! 謝謝大家撥時間看這麼長的夢。 註: 為什麼知道她是小三?因為在前男友傳分手訊息給我之前,我其實就已經收到朋友傳來他們兩個人的親密合照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M10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194.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32604990.A.0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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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就是失控罵人結果被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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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給?你太軟了吧?就不和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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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為民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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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失控罵人被告真的活該,你前面的一大篇都是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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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法院認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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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就失控罵人+1妳自己不想繼續僵持下去和解的,不然跟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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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妳也不一定要賠這麼多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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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萬是法官判決,你們和解的就看和解談的金額。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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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長相很不厚道(劈腿事件不混在一起談),天生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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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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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我知道一定會很不爽 但是你男友問題最大 也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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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也很無辜 你光是標題這樣就不ok了 祝你心結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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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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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覺得拒絕和解也不出席法院的後果應該比六萬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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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解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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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個教訓吧!錯的是劈腿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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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段還會同情你,後半段嘲笑別人像陳為民被吉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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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你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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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找的,你可以不和解,由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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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被陳為民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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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明顯,說人陳為民根本不會構成公然侮辱,就跟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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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馬英九陳水扁一樣,都不會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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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我想看法院認證的陳為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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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都請姊姊出席,妳也可以打官司時請家人出席,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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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要出國就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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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是罵劈腿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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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幫我說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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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幾樓噓的是不是親友團啊,本篇只看到前男友失蹤,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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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分手,然後劈腿,然後檢察官也覺得說人陳為民和厚道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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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被罵的小三根本玻璃心崩潰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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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活該的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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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覺得有點好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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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有夠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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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該罵的是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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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妳噓這個男的,噁心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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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這麼貴齁 不過就是衝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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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女生被說像陳為民誰會開心,搞不好她不知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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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三啊 那個男生真的爛 但是這兩個沒有混為一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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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9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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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我好奇輸給陳為民的是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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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為民: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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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拍就直接打她是小三,失控然後喇一堆只是讓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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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陳為民也太可憐沒躺也中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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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輸給陳為民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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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光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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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前男友做了什麼事情,我覺得你都不應該這樣罵那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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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錯人,然後輸給陳為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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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影追追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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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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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萬太多了吧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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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叫你愛罵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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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批評人長相本來就有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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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真要講,雙方都沒啥錯,唯一的錯就是你和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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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不和解你跟本不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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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不一定告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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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機撈一筆 賺 下次要罵之前記得在私人對話罵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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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段你沒錯,但後半段就算她是小三也不能亂罵人,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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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不知道她自己是小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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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澳洲做啥工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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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沒錢也沒時間被告,就不應該在網路上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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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妳自己要和解的,妳不和解這案子檢察官應該也不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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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和解給法官判說不定還不用那麼多,說不定還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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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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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21:49, , 115F
拿妨害名譽跟陳為民、戽斗為關鍵字去搜尋判決,沒找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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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一則判決,意思是案子根本沒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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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歷史判決中可以得知,罵人陳為民、戽斗的情況,連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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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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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21:51, , 119F
ㄜ為什麼不是罵劈腿的渣男是攻擊新女友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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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說對方是線上超正藝人就不會被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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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和解妳應該不會輸,只是很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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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撥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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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21:58, , 123F
真的不理解原來這樣會被吉......(抓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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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從頭到尾明明是前男友跟他媽媽有問題,罵個不認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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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撐不住要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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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做什麼?前男友比較有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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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不了啦 去日本要開庭就請假啊 總之很多方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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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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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RMR8-3Z (Boy-Gi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