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交往12年女友澳洲打工愛上馬來西亞人~

看板Boy-Girl作者 (楓)時間7年前 (2017/01/07 09:10), 編輯推噓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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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和青春價值都拿出來戰了,那麼就戰一下真正的平權/女權吧 Q:我想在生育年齡限制之前生小孩。但是和現任男友交往十幾年還沒結婚,怎麼辦? 有幾種方法 1.女方去問男方要不要結婚 如果男方擔心經濟問題,女方提出財務規劃配置生小孩方案 2.如果男方不想結婚 分手,以結婚前提找另一個對象 3.和男友談先生小孩,結婚和生小孩不掛勾 請注意"生育年齡限制之前生小孩"是你自己想做的事情 所以你和男友談必須提出你能夠獨立養小孩的規畫 他可能並沒有要生,所以你要自己負責 4.當然最簡單的是,和男友告知你自己想生一個小孩,和他沒關係 然後去精子銀行,還可以自由選擇咧!!! 什麼?你說生育年齡就是要拿來給男人負責的?不可能自己生自己養? 那你早說,這件事情和女權/平權沒有關係嘛 請你在額頭上貼張條子說"本人子宮出賣中,需用婚姻(及隨附金錢)買賣商品" 免得浪費你男友12年的時間,還以為自己交往的是個人不是個東西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09.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83751431.A.0F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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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出賣中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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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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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忘了考慮未婚懷孕在現在社會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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