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工具人被造謠性騷擾 該不該吉??消失

看板Boy-Girl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1/25 22:30), 7年前編輯推噓0(8824)
留言40則, 2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小弟在此有個故事想跟大家分享 是關於一個暖男被當工具人被利用後還被糟蹋的故事 希望大家看完之後 幫忙想想該不該吉下去 ---------------------------------------- 有位同學(以下簡稱A男) 在大學時認識一個外系女生(以下簡稱B女) 有一天,B女想要接家教 但苦於沒有經驗和管道 於是向家教經驗豐富的A男求助 這位A男是個好好先生,只要有人求助於他,都不太好意思拒絕 於是A男很熱心的幫B女留意家教訊息,也幫B女修履歷 最後A男甚至用關係,幫B女介紹了第一個家教case 後來B女被fire了,B女又回去找A男哭哭,問A男有沒有辦法再介紹case A男看B女一個人從南部離鄉背井到北部念書 又一個人在外面租房子住,覺得B女很可憐 於是A男又幫B女介紹進A男所在的一對多家教班 這家教班排班固定 時薪又比一般家教高很多 收入也相對穩定許多,不會像家教會因為各種理由被fire 一般人受人介紹工作 通常都會感謝得五體投地吧 可是B女卻是恩將仇報 某天,A男和B女之間發生一點誤會(雖然以我來看這誤會根本不甘A男的事) 誤會內容如下: A男弟對B女開黃腔 引起B女不悅 B女認為是A男指使 A男弟承認玩笑開得不妥並且道歉 B女卻開始到處造謠 說A男到處串通別人 意圖騷擾她 甚至捏造完全沒有發生過的事情 向上司指控A男對B女性騷擾 (有監視畫面證明B女所言為假) 藉此向上司施壓,減少A男時數,甚至離職 害A男差點因此被炒魷魚 你以為沒被炒魷魚就沒事了嗎 錯了,B女還是持續用各種方式在家教班排擠A男 讓A男情緒及精神一直受到影響 ---------------------------------------- 一定會有人說,是A男自願幫B女的阿 是的,沒錯 可是有必要這樣過河拆橋嗎 利用完了,就把別人丟掉 還順便踹A男幾腳,讓A男名聲毀掉 ---------------------------------------- A男對朋友都很好,只要能力所及的事都會幫 沒想到卻被B女如此對待 認識A男的人聽到這件事,都覺得超扯 認為應該直接吉B女誹謗、妨礙名譽之類的 我們也幫A男收蒐集一些證據,如證人、訊息截圖、錄音錄影檔 雖然A男人還是很好,不希望搞這麼難看 希望版上各位大大能提出高見 我們就比較好說服A男吉下去 雖然A男偏向於不要傷害B女 但是B女持續的傷害他 好人不應該被欺負 我們也希望A男能硬起來直接吉 看到一個樂於助人的暖男被不認識的人議論閒言閒語 知道真相的人都很難過 最後拜託大家 如果有人知道A男B女是誰 請不要講出去 他們並不知道我們有發這篇文 如果成功說服A男吉下去 我們會持續更新 ---------------------------------------- 喔對了 上次我走在路上 看到B女身旁多了幾個男生 希望那些男生可以平平安安的 畢竟快過年了,歲歲平安 平安夜聖誕節,平安,喜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11.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80084211.A.333.html

11/25 22:34, , 1F
吉啊
11/25 22:34, 1F

11/25 22:38, , 2F
人家不是說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11/25 22:38, 2F

11/25 22:38, , 3F
我怎麼覺得這是一般糾紛而已 沒有男女點?
11/25 22:38, 3F
跟工具人有關 不知道算不算男女點?? 如果沒有會想辦法補上

11/25 22:39, , 4F
她要告他性騷 也要有證據才能成立
11/25 22:39, 4F
客觀條件下 B女確實無法告A男性騷擾(因為完全沒證據) 但是光是造謠散播這件事 就已經對A男造成不小的影響 ※ 編輯: LK112 (114.42.111.117), 11/25/2016 22:45:17

11/25 22:44, , 5F
先說一下是啥誤會?會造成這樣報復感覺原因不單純
11/25 22:44, 5F

11/25 22:48, , 6F
這不叫好人 叫懦弱 人家都騎到你頭上了
11/25 22:48, 6F

11/25 22:48, , 7F
造謠或許可以成立誹謗罪,想告就去告~
11/25 22:48, 7F

11/25 22:53, , 8F
那個其實我認為無謂 日久會見人心 如果這女生內在就是這麼
11/25 22:53, 8F

11/25 22:53, , 9F
醜惡 會有人看清楚的 反擊倒不是很必要
11/25 22:53, 9F

11/25 22:54, , 10F
因為 畢竟妳不知道這兩人過往發生什麼事情 是真的有什麼
11/25 22:54, 10F

11/25 22:54, , 11F
嫌隙 不為人道的愛恨情仇 還是單純女的無法控制內在的怪物
11/25 22:54, 11F

11/25 22:58, , 12F
告啊
11/25 22:58, 12F

11/25 23:00, , 13F
所以誤會是啥 你又不說清楚 是要怎麼判斷????
11/25 23:00, 13F
已經補上誤會原因了

11/25 23:03, , 14F
告不成 end
11/25 23:03, 14F
WHY? 求解 ※ 編輯: LK112 (114.42.111.117), 11/25/2016 23:35:25

11/25 23:32, , 15F
覺得只是一面之詞,你們要告快去告
11/25 23:32, 15F

11/25 23:35, , 16F
如果你朋友真的是被陷害的話
11/25 23:35, 16F

11/25 23:35, , 17F
跟男女版的關係是啥?你應該去__________
11/25 23:35, 17F

11/25 23:43, , 18F
還有如你補充B女還是可以告A男弟弟言語騷擾
11/25 23:43, 18F
是沒錯 不過B女也不應該因此對A男造謠吧 ※ 編輯: LK112 (114.42.111.117), 11/25/2016 23:52:55

11/25 23:59, , 19F
開黃腔內容是什麼呢?又為什麼女生會誤會是A男指使
11/25 23:59, 19F

11/25 23:59, , 20F
弟弟講的,反正如果你覺得你朋友是被陷害就去告吧!
11/25 23:59, 20F
黃腔內容不太方便在這邊說 總之是某種姿勢體位 我也覺得B女很莫名其妙 B女的說法是"哥哥有管好弟弟言行的義務" 認為一切都是因為A男"管教不當" ※ 編輯: LK112 (114.42.111.117), 11/26/2016 00:06:23

11/26 00:15, , 21F
到底有多不方便說?是很難聽嗎 什麼都講的模模糊糊的文
11/26 00:15, 21F

11/26 00:22, , 22F
你到底有什麼避重就輕的事沒說,請快蒐證提告,還有現在
11/26 00:22, 22F

11/26 00:22, , 23F
像你這麼這麼熱心的人不多了,我贊成把事情鬧大
11/26 00:22, 23F

11/26 00:23, , 24F
不提告大家怎麼知道你說的是不是真的
11/26 00:23, 24F

11/26 00:50, , 25F
如果真的照你說的就是女的腦袋有洞,快去吉
11/26 00:50, 25F

11/26 02:10, , 26F
自己要幫 怪誰 跟男女版屁事
11/26 02:10, 26F

11/26 10:04, , 27F
你先去吉,記得po後續,我要看你說的是不是真的
11/26 10:04, 27F

11/26 10:35, , 28F
動不動就自稱工具人,偽裝成受害者,騙取同情心?
11/26 10:35, 28F

11/26 11:01, , 29F
我覺得B女不可能無緣無故去造謠、指控A男 你確定A男
11/26 11:01, 29F

11/26 11:01, , 30F
跟你們說的都是事實嗎?
11/26 11:01, 30F

11/26 11:18, , 31F
老實說你真的確定他們私下沒什麼活動嗎?對他們這麼了解嗎
11/26 11:18, 31F

11/26 11:18, , 32F
,如果是再插手 不然到時候倒楣的可能是你
11/26 11:18, 32F

11/26 14:41, , 33F
A男對朋友都很好,應該不用怕B女造謠吧
11/26 14:41, 33F

11/26 20:26, , 34F
我覺得先警告b女,若在造謠,就走司法程序
11/26 20:26, 34F

11/26 20:27, , 35F
一般人聽到,就會怕了,不要直接去告
11/26 20:27, 35F

11/26 20:27, , 36F
一來,跑法院很麻煩,二來,法官很忙了,別
11/26 20:27, 36F

11/26 20:28, , 37F
浪費司法資源在這種小事上,給法官去審有意義一點的
11/26 20:28, 37F

11/26 20:28, , 38F
案子
11/26 20:28, 38F

11/29 08:56, , 39F
又是一個想虧反而被人閒言閒語,當初你要不是有目地人
11/29 08:56, 39F

11/29 08:56, , 40F
家幹嘛會說你
11/29 08:56, 40F
文章代碼(AID): #1OE4hpCp (Boy-Gi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