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40幾年後與初戀相遇
如果說,身邊有個故事想寫點東西來紀錄,
但卻不知如何下筆,更不知道如何修潤,
那~應該就是這個故事了吧。
或許是速食愛情世代的我,一直無法體會故事當事人的內心感觸,
所以一直無法用最適切的文筆寫下這些。
且讓我緩緩說來吧~
如果說,有一筆帳,已經欠了40幾年,債務人音訊全無,
會想試著聯繫對方嗎?但為了還點錢打擾了對方的生活,這樣好嗎?
又或者,心裡惦記著有筆錢,該還給某人,
但卻不知道怎麼還,晃眼40年,該怎麼還呢?
主角才剛要開始說故事,
巷子外一台沿街叫賣臭豆腐的動力攤車正要經過,
我趕忙喊了一聲,買了一盤。
金黃酥脆的豆腐配點台式甜味泡菜沾著淋在上面的醬汁,
酸甜酥脆,這種沿街販賣的古早味,很難令人抗拒。
所幸,邊吃邊聽故事了。
民國六十年代,那是個什麼都蓬勃發展的時代,
不管什麼工廠,訂單都是滿載,一個月頂多只休兩天週日,
年輕男女認識異性的機會除了隔壁大嬸的介紹、同事的親人,
或許最「潮」的大概就是報章雜誌最後面“誠徵筆友”的這一項了。
筆友?
或許現在年輕人聽到這詞,應該會跟兵馬俑聯想在一起的感覺。
一支筆、幾張信紙,加上個地址,是那個年代的電腦與網路。
下班了,正確來說,已經加了好幾天夜班了,
那時候外埔頭來的師傅只能住在工廠隨意蓋起來的閣樓,
一張小床、一個破爛書桌上放盞黃橙光芒的燈泡檯燈,
已經能稱上是五星級員工宿舍了,
而且這還要是能獨立領機等級的師傅才有的權利。
拿起紙筆,反覆閱讀她昨天寫來的信,
看過一遍又一遍,想著該寫些什麼回信好呢?
還是提起勇氣約她下個月有放假的周日一起跟同事們去烤肉呢?
交交筆友,那是當時下了班的晚上小小消遣,
而這樣一來一往通信也一年了,說真的,
能認識的地方還是太少,畢竟那還是個保守封閉的年代,
如果情侶單獨約會一起到冰果室吃個剉冰,
對於我們這種來大都市工作的鄉下窮小子來說已經算是頂級行程了。
「那如果再去看場電影的話算什麼?」我故意又似好奇的回問。
那大概就是要帶回去見父母跟合八字了吧!故事主角很認真的回答。
「啥毀!有這麼封建喔?」
「正常拉!所以你要聽這個故事,
你要把思緒拉回40幾年前,用那純樸又簡單保守的心,去想,
除了賺錢,大家生活都很簡單,
但其實各種娛樂與科技也慢慢在萌芽,
所以那是個轉變中的社會。」這是男主角為這段故事的時代背景下的註腳。
也忘記跟她到底是從哪一份報章雜誌開始的筆友,
只記得通常筆友都不只一位,但大部份寫到最後都會不了了之,
唯有她,我們持續了一年多的書信往來,
之後才開始見面、約會、交往,或許是因為我們成長背景相似吧。
都來自鄉下地方,務農家庭,在這個都市打拼。
那是我們倆的初戀,算一算,我們應該交往了四年多有吧,
如果連當兵那兩年也算進去的話。
當年還沒解嚴,雖然戰火的煙硝味已經沒那濃,
但是當兵,仍然是男人成長歷程的一大關卡,
部隊時常移防,往往要ㄧ段時間才能再跟家人通信,
而且操得要死,時不時演習、師對抗,
真的就像大家常說的:總覺得退伍是下輩子的事情。
且那時候我遠在台北當兵,一南一北,
自然的我們見面次數就少了,況且那時候有放假也大多是回鄉下老家,
當兵期間我們幾乎還是靠書信往來比較多。
我記得那時候放假都是搭上台鐵的夜班普通車,
買便當上車吃晚餐,下車已經是吃早餐的時間,
再換上客運回老家,大概已經過了一天半,
這種感覺你們現在年輕人應該很難想像了。
「那後來呢?」我邊吃邊問。
故事主角似乎陷入沉思,應該是段不喜歡回憶的過去。
「後來呀~就平安退伍拉!」
「剛退伍的幾個月,先是回老家幫忙務農。
大概半年多後才因為老同事的介紹回市區的老本行去工作。」
這樣你跟女主角就又有見面機會了呀!我這麼自問自答著。
而且你一開始不是有說,有欠這女孩子錢嗎?
這麼美麗的愛情故事怎跑出銅臭味了呢?
喔!說到那錢吶~~~~~~~
唉~~當年當兵無聊開玩笑造成的債呀!
記得那時候當兵,因為我們實在很難見面約會,
時間久了總會思念,女主角來了信,希望下次放假可以去找她。
誰知道,我一時無心,在回信裡寫說暫時沒閒錢坐車,
過去也沒地方住,蠻麻煩的云云…。
「她該不會寄錢給你吧?」我回問。
「是阿!結果隔一週,她真的在信裡夾了錢寄來。」
「一直到沒再連絡,我都沒能把這筆錢還她,
或許不是很大的數目,但這是她的心,當年的我卻不懂。」
男主角用著感覺很沉重的難過語氣說。
我想那是一種想對女主角說聲抱歉卻已經恍如隔世的痛吧。
現在愛戀中的情侶,三不五時的大餐與約會,
這餐吃我的,那餐你請客,或許對於這樣的情形會覺得沒什麼,
但我真的無法用言語或字詞來記敘這微俏的內心感觸,
男主角並非故意想欠,女主角也或許根本沒記在心上,
但這筆癡癡女孩為了等到心愛男孩放假到來的錢,
卻深深的刻畫男主角的記憶深處,直到40幾年了還沒法忘。
「故事繼續呢?」我敲碗的問。
故事呀!~也不知道是不是當兵時候的疏遠感,加上工作忙,
我們兩個越來越像普通朋友,雖然在同一縣市,但約會次數卻開始變少,
直到女主角知道了我與隔壁工廠的女孩去約會,
我想那時候我們才算正式的分手了。
「晃眼,40幾年了!你有沒有想過現在的她過得如何呢?」
「會呀,總在想那筆錢該還她吧,但又不可能去打擾人家,
畢竟都各自嫁娶了,我們都是當阿公、阿嬤的人了。」
故事發展到這裡,或許你會覺得就只是個初戀小故事,沒什麼特別地方。
不過現在有個東西會讓人沒什麼祕密,很多人的國小同學會都靠它找人,
那位隔壁工廠女孩後來成了我的太太,閒來無事,
也或許常聽我說這段初戀故事,
她居然用臉書去搜尋女主角的大名,
也居然找出了一個很相似的人,
但我不敢確定,畢竟40幾年了,
從照片看,我們兩個人不論外表、身材都已經“走鐘”太多太多了。
我太太不死心,居然就這樣把按鍵按下去!
對,就是妳們在說的“加對方好友”。
還跟對方用臉書哈拉,後來確定真的是我的初戀情人。
而40幾年來,總有時思念的人,想知道她過的好不好的人,
居然就住在我家大馬路對面社區10分鐘路程的地方,
而且還開了一間餐廳。
而那間餐廳我還去吃過!
我們倆個居然沒認出對方過,可見我們真的變化太大了。
難怪人家說地球很小,
最遠的距離是她在你眼前你卻沒發現。
而現在我也不知道敢不敢再去吃。
我也不知道該不該認她?
我想應該不會吧,畢竟40幾年了,何必讓一湖清水掀起漣漪呢。
知道她過的很好,餐廳生意很好,她身體健康,內心的石感覺像放下了一樣。
故事終~~
最後很重要的是:
這是一段真實故事,但已經經過改編,
原諒我無法把故事婉轉美化,
40幾年,大概是一個人的人生的精華,這樣的情境好難言喻,
文筆能力太差,無法記述下我聽到這故事當下,男主角的心境。
如果硬要說,那是一種有點淒美的幸福感。
把這故事分享給你們,祝各位有情人終成眷屬,
也深深覺得現在手機、網路、通訊太過於
便利的時代,很難有以前那種用時間刻畫出來的愛情。
另外,故事情節歡迎取用,
但切莫抄襲或書寫類似情節,
畢竟當事人住的不遠,保護一下他們吧!
下台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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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寄錢來就分手不再見面,你出門吃飯忘記帶錢,男友先幫你出,下一餐換你出,難道你會覺得你需要還那筆錢嗎?
男主角是為自己的玩笑虧欠,不是因為錢好嗎?
那是個很純樸的年代,女主角也很純樸。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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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實故事是女生先去相親,你還會覺得這是劈腿嗎?40幾年前不像現在手機拿起來就能聯絡雙方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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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是在錢呀!如上說的,又不是寄錢來兩人就分手不在見面,那是還好長一段交往,只是後面越來越淡,40幾年前兩人雖然在同縣市,坐車也要一點時間的,只有假日才有機會見面。只用現代的想法想那時候,我覺得太偏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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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在這裡分享這故事是我的錯,或許真的是我文筆不好!
但是似乎廣大網友都是愛情高手,對於這故事有不少批判,用現代的想法在批判!
※ 編輯: fatyaya (223.139.35.72), 11/22/2015 13:51:55
※ 編輯: fatyaya (223.139.35.72), 11/22/2015 13:55:03
※ 編輯: fatyaya (223.139.35.72), 11/22/2015 13:57:22
※ 編輯: fatyaya (223.139.35.72), 11/22/2015 14: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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