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桌遊板規投票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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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中有提到之前個人、店家辦活動 板標改了. 那是在早期 還沒有店家文規定的時候. 新的板規裡面 不知道有多少人注意到 大戶被規為店家一類了. 大戶要怎麼定義 規範 是制定板規時寫不出來嗎. 如果大家都沒意見 那我寫出來做什麼. 滿足大家喜歡批鬥的需要嗎. 就像呂兄所講的 團購的時候你在乎過這個嗎
(還有26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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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被點名,禮貌上應正式回文。. 如果版主認為離版旨太遠,還請告知 :). 純分析來看:. (1) 本站禁止張貼廣告。. (2) 店家文是廣告。. (3) 本站禁止張貼店家文。. 邏輯上,從 (1) 和 (2) 可以推得 (3)。這推論應該沒問題吧?. 至於以下命題,都與上述推論無關,應都不影響上述
(還有29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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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指教,我想把話再說清楚一些。. 站規不准店家文這我是知道的,但這不是我覺得被歧視的重點。. 正如同如果法律規定公民沒有投票權,這就和種族歧視沒有關係。. 同時我也沒有要求修改店家文相關規定意思,如果板主察覺的確不妥,完全不准店家. 文,我也沒有任何意見。. 我前文的重點在於:. 1. 該規定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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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曾有一段時間,桌遊還不熱絡的年代。. 因為店家文過於氾濫,店家被要求發店家宣傳文前,要發一篇前置文。. 曾經發生連桌遊店員工要賣自己的一款遊戲,文章也被刪除,原因是怕店家藉此賣遊. 戲,店家的回應還在板上引起一波波漣漪。. 後來,又發生店家盜用他人文章事件。. 印象中,自此以後,店家文就逐漸很少
(還有135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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