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桌遊業餘翻譯協助系列─後記

看板BoardGame作者 (小小羅)時間10年前 (2014/02/22 01:12), 編輯推噓29(2903)
留言32則, 2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在撰寫"桌遊業餘翻譯協助系列(一)─著作權"的時候,其實心情一直有些憤   慨。前幾日po出的"論 中文翻譯、自製與中文出版的矛盾"討論串當中,多數   人都急於批判翻譯者的不是,即便語言和緩者,也是棉裡藏針般的話中帶刺。   彷若這些站在法律邊緣的翻譯者便是桌遊界的毒瘤一般,亟欲除之而後快。然   而弔詭的是,如若現行桌遊市場已經完善到不需要這些”多餘”的翻譯,又豈   會引發爭議?在這之中,各位又扮演了怎樣的角色呢?   在該討論串之中,有人舉出親身案例來說明著作方的不同態度,從樂於贈送BG   G幣,到”非常在意圖檔被使用”而被諸多設限者。我想,侷限於各案例當中   並不為一個通用的解套方法,也並非我當初發文的主旨。實際上,這件事情的   前因後過我之所以沒有講太明,正是想把討論的主軸涵蓋到更全面的方向,看   看是否有人願意脫離批判,提出完整的行動方法,並以正面的角度讓事情更為   圓滿。但是很遺憾的,終究是落入了批判爭論的窠臼之中…。   爭議發生後,在下與同好仍有私下就此事件進行討論,有人把業餘翻譯者遇到   的困境解說的很好,以下為其論述:   【問題其實無關乎違反法律與否。    今天大家翻譯並且放上網路進行推廣,好不容易推廣完成,然後就殺出一家    中文代理商說:『好吧你可以滾了,你的功勞全部被我接收了,你是違法的    別太自以為是。』你當然可以不爽。    可是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來說,無論是私下翻譯推廣或是正式代理中文化,對    消費者來說都是好的。    實際上討論的重點應該著重於,”國內/中文代理商如果要代理某些已經有    被其他玩家翻譯過的遊戲時,希望可以一來先通知翻譯者,二來希望代理商    可以跟這些翻譯者的連結和平相處,不然就是翻譯得更好。”】   其實,我們這些翻譯者最容易遇到的窘境通常不是上述的授權問題。而是有代   理商後來介入的情形。實際上即便沒有授權,對方也鮮有直接寄送電子信函要   求下架的情況產生。(這可能來自於BGG對各出版商"教育(?!)"的貢獻)   比較困擾的是,國內環境多數引進的都是陣營、派對遊戲,抑或是文字量較少   的遊戲。這類遊戲要不就是不需翻譯,要不就是設計者通常較為隨興一點...   因此在翻譯相關遊戲時,常有翻完之後過個一年半載就有代理的情況,這時候   代理商挾著"授權"大旗來徵收無酬譯者所耕耘的潛在市場時,常常只能摸摸鼻   子自認倒楣。   這,才是我覺得很不合理的地方。   版上很喜歡用追女生來比喻...若真的要說的話,這種情況就像是─   追女生追到一半,女生的朋友莫名其妙地跳出來說"因為我不爽,所以你不准繼   續追她了"一樣。   不同語言版本的衍生著作,其著作權豈可混為一談?   讓我們在更往前推,回到事件的時間流程:   1.網友熱心分享檔案   2.我,SpiritsLo在沒有授權(責任在我)的情況下翻譯說明書並結合其他分享檔    案製成了懶人包   3.代理商得知連結存在但並未寄信警告   4.代理商開始鋪貨,通告各網友將連結下線   此事件之中,我承認我有疏失,也承認自己對於著作權理解的無知而引起了不   必要的麻煩,所以我配合移除了連結。但同時我也不滿且有疑慮,當代理商得   知這些連結卻直到開始鋪貨之時才採取行動,究竟居心為何呢?我沒有答案,   也不想深究。但我不希望有人步上我的後塵,於是開始蒐集相關資料並進行整   理,企圖用這樣的方式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經歷書展風波之後,相信大家也有看到著作權法的盲點,拘泥於討論法規,或   是用各種理論來讓自己的發言更站得住腳,並不會幫助所有缺乏著作權意識的   人們增長相關知識且避免同樣窘況再度發生。如何讓整體桌遊文化進步,才是   我輩桌遊人在玩樂之餘也應該去思索的問題,而不是身陷於法律的泥淖,讓真   正的盜版、仿冒販賣者,躲藏在保護傘下繼續逍遙法外;讓有志推廣桌遊的人   們,因為欠缺相關意識而處處掣肘或吃了悶虧。   文明的進步總是伴隨著衝突,但從未有任何僅停留於批判的口誅筆伐可以造成   改變。我並不知道我的言論是否正確,但我希望這至少能起到一個拋磚引玉的   作用。在此,我想引用George Bernard Shaw的一段話作為結語:   "If you have an apple and I have an apple, and we exchange apples,    we both still only have one apple. But if you have an idea and I    have an idea, and we exchange ideas, we each now have two ideas. " “若你我皆有一顆蘋果,而我倆互換蘋果,那麼我們仍僅各自擁有一顆蘋果。    然若你我皆有一個想法,而我們互相交流了,則我們皆有兩個想法了!”     感謝各位的閱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6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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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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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系列超認真,實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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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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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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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大的分享!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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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系列文,受益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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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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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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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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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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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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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書展風波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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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和實務兼有的專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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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同時感謝所有熱心翻譯的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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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如何,花時間翻譯嘉惠他人熱心還是給推,只是要學會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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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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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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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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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真的比戰文受用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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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譯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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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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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同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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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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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但是就個人和朋友的經驗,只要有國內代理商取得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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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他們馬上就會跳出來叫你滾,這還不打緊;真正難過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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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發現所謂「正式授權」的內容和業餘譯者幾乎相同只差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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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字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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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認真整理給推! ps.好奇樓上說的是哪一家這麼凶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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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講哪一家的話講哪一款也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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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大說的案例,會不會反而變成代理商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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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1uZYk6 (BoardG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