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不服L_TalkandCha板gogin判決
※ [本文轉錄自 About_Life 看板 #1ZMFAN6H ]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申訴] 不服L_TalkandCha板gogin判決
時間: Wed Oct 26 16:40:38 2022
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 1.判決違反八檢板規
2.判決違反站規、不當限制檢舉權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黑名單無法站內信溝通
申訴人:finhisky
申訴之小組長:gogin
申訴事由:
本人在 L_TalkandCha板發文申訴 #1#1ZFm91o9 (L_TalkandCha) (證01)
不服八檢板主ubcs、mother之判決
經gogin 駁回申訴案 #1ZLqkTxf (L_TalkandCha) (證02)
本人不服上開判決,理由如下:
1. 判決違反八檢板規
八檢板規明文規定檢舉違規需附上"完整板規",否則不受理
4.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問卦、謾罵、引戰,請附上貼出板規輔助檢舉】
檢舉違規需附上完整板規或是臨時公告/宣導公告並告知內容何處違反該板規
未按照此格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本件QQKKQKQK檢舉時根本沒附上完整板規 (八檢板規十三),依八檢板規應不受理
ubcs竟然違反八檢板規,直接判我違反八檢板規十三
gogin也違反八檢板規,判決時稱 "檢舉者亦說明此篇文章有挑釁"
請問八檢板規明文規定檢舉要附上完整板規,為何檢舉人是QQKKQKQK時
八卦板主、gogin小組長,都不管八檢板規了
檢舉者說明"有挑釁",就算符合八檢板規寫的"附上完整板規"? 規定得不受理卻受理?
請問有任何前案嗎?
還是遇到 QQKKQKQK 才第一次破例,受理沒附完整板規的檢舉案 ?
2. 判決違反站規,不當限制檢舉權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第十六條(檢舉應註明事項)
三、檢舉事由
前項檢舉人及被檢舉人須填載明確,檢舉事由須秉實詳述,所附證據須充分真實。
觀諸上開站規,並未限制檢舉人檢舉時,不能說明"認為被檢舉人違規之理由"
又依該規則第十六條,檢舉事由須秉實"詳述"
且八檢板規也規定檢舉人需:告知內容何處違反該板規
本人既然是檢舉QQKKQKQK涉嫌違反"惡意"造謠、鬧板等板規
依照站規、八檢板規,理應詳述說明,為何本人認為QQKKQKQK之行為有達到惡意或鬧板程度
而依照一般正常觀念,如果不是明知或故意違規,應該不算惡意或鬧板
因此,本人才於檢舉文中說明、提出佐證後,寫道:其(QQKKQKQK)明知發文內容違規
卻遭QQKKQKQK以如下理由檢舉:
發個文就被挑釁說是故意違規、違規內文:其明知發文內容違規
而且八卦板主ubcs、mother判違規時,也未依上開站規第11條附理由 (為何認達挑釁?)
gogin小組長也僅以挑釁、謾罵亦屬於心證部分,一語帶過
難道寫被檢舉人明知發文內容違規,就叫挑釁嗎?
檢舉人如果不說明清楚,被檢舉人是明知發文內容違規
又該如何依八檢板規、站規,"詳述"被檢舉人是何處內容達到"惡意"、鬧板之檢舉理由?
(依一般正常觀念,如果不是明知或故意違規,應該不算惡意或鬧板)
綜上,本判決違反站規,不當限制檢舉人之檢舉權
3.禁言判決缺少另一板主同意,可以先禁言,等到被申訴後,再找另一板主表示同意嗎?
本人9/29被ubcs判違規時
推 ubcs: 兩位板主判定文章違反板規十三X2 水桶1年 09/29 20:00
明明其中一案,只有一位板主,推文認定違規
但ubcs自行擴大認定兩案都有兩位板主認定違規
等到申訴後,經小組長調查,mother才於 10/18 說有認為違規
推 mother: 第十三條 挑釁、謾罵 [中略] 150.116.135.61 10/18 11:28
→ mother: 適用Gossiping板板規處置。 150.116.135.61 10/18 11:28
→ mother: #1Z6oboYx (GossipPicket) 檢舉兩篇文章 150.116.135.61 10/18 11:28
→ mother: 1.#1Z6P0VF5 2.#1Z4XNqOM我認為違規判達標 150.116.135.61 10/18 11:29
小組長把mother事後(10/18)認為違規,拿來認定 9/29 ubcs判決沒有錯誤
合理嗎?
小組長已經知道ubcs判決當下,沒有等另一位板主表示達標
ubcs當時判決違反板規,小組長卻沒有任何說明? 連口頭提醒、警告都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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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18.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66773655.A.191.html
※ 編輯: finhisky (39.14.18.250 臺灣), 10/26/2022 16:57:12
推
10/27 12:12,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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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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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20:34, 3F
※ ubcs:轉錄至看板 BoardCourt 11/04 20:4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QQKKQKQK (220.135.2.247 臺灣), 12/18/2022 17: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