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一] About_Life版skyjazz以判決代替群組規範

看板BoardCourt作者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時間2年前 (2021/11/24 12: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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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eewalker 信箱]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Re: [申訴] 不服Bignana#1XYoq879 (L_TalkandCha)違規送件 時間: Wed Nov 24 01:52:11 2021 1. 查 GossipPicket 板規之時效相關規範, 僅說明"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 意即板主可視情節裁量是否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 由於該檢舉案在共用帳號查詢案提出前尚未結案, 現任板主審理後依相關證據裁定應送交共用帳號查詢並無時效問題。 2. L_TalkandCha 小組規所規範超過期限不受理案件者, 為板主定案判決之相關申訴,與板主未處理檢舉、板主疑似違規等情事, 然多重/共用帳號查詢並不屬於上列情節, 經小組長審理板主所列新證據後認為有調查必要而提出申請, 並無違反 L_TalkandCha 小組規規定。 維持代理小組長 Bignana 裁量。 ※ 引述《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之銘言: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Reewalker : 申訴之小組長:bignana : 申訴事由:不服判決 : 事實經過 : 八卦板主arsonlolita因八卦檢舉案#1WvmWwtd (GossipPicket) : 違法送件#1XYoq879 (L_TalkandCha)申請分身查詢 : 並經小組長違規送件#1XaKj6Zl (ID_Multi) : 上訴理由 : 一、該案於時效不應受理 : 本件檢舉案是八卦檢舉板7/08的檢舉案 : 檢舉板是否該送件即有疑義 : 檢舉的事實行為又是去年11月的 : 時日久遠,已罹追訴時效 : 按L_TalkandCha組規第六章第12條應予以駁回 : 第六章 不受理案件 : 第 12 條 :   本組不受理以下情形案件: :   一、超過14日之處分案(以處分時計)。 :     若看板另有板務申訴程序者,得以完成其板務申訴程序時計。 :   二、超過14日違規案件(以發生時計)。 :   三、跳板IP或不明來源使用者的案件。 :   四、提出申訴、檢舉案件所需檢附之證據,經系統自動清除者。 : 二、未作實質審查 : 按帳號部多重帳號管理辦法(ID_Multi)之規定與小組判例: : #1QqXrpMx(L_TaiwanPlaz)、#1P4Ms_7R(L_TalkandCha) : 共用帳號之查詢需有積極證據 : 小組未實質審查積極證據並說明理由即貿然送件 : 送件程序違法 : 證一 八卦檢舉文#1WvmWwtd (GossipPicket) : 二 小組送查詢分身文#1XYoq879 (L_TalkandCha) : 三 小組送帳號部查詢文章#1XaKj6Zl (ID_Multi) : 四 與小組長之溝通信件1 : 五 與小組長之溝通信件2 : 六 與小組長之溝通信件3 -- 癡人俗客品庸茶,爭似蠹魚逐字爬; 懶寫殘章堪入畫,橫傾墨海拓詩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31.2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37689936.A.26D.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eewalker (117.56.71.99 臺灣), 11/24/2021 12:51:35
文章代碼(AID): #1XdSJOHC (Board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