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L_TalkandCha / steve1121 不受理
請選擇申訴類別:
沒選擇不受理
5. 看板與小組監控權
群組長有權對違法之看板與小組進行警告與處理權。
申訴人:cloudlydot
申訴之群組長:小組長 steve1121 ( 群組長需迴避之申訴案 )
申訴事由:
1.本人 cloudlydot 不滿 steve1121 於 L_TalkandCha 版上處理本人
對Gossiping板主Xianyao之申訴案件時
a.怠忽職守,根本沒有在處理
b.曲解 L_TalkandCha 申訴程序上的要件以「不受理」本案,有瀆職嫌疑
c.濫用 L_TalkandCha 版規第15條打壓本人說話權,有瀆職嫌疑
要求:
(1)消除本人退文紀錄
(2)儘速審理本人於 L_TalkandCha 上針對Gossiping版主Xianyao之申
訴案件
(3)針對 steve1121 上述1-a、1-b、1-c的行為嚴格審視,要求其改善
並向本人道歉
(4)如無法達成上述(2)與(3)的要求,請改由BoardCourt審理本人上述
對Gossiping板主Xianyao的申訴案件。申訴如成功,請消除本人的
水桶及退文紀錄。
2.針對上述1.內容做說明
a.本人於2020年1月6日於 L_TalkandCha 針對Gossiping版主Xianyao提
出不滿其判決之申訴。然而,經過二十多天,卻始終沒有任何回覆或
判決。
申訴本文請見[附件01]
b.故本人於1月27日在 L_TalkandCha 以回文方式詢問該案審理進度。
請見[附件02]
c.然而,小組長 steve1121 卻於1月28日以申訴程序要件不符為由,將
本案駁回。程序要件指的是 L_TalkandCha 組規
第 5 條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申訴案駁回。
駁回內容請見[附件03]
d.駁回的理由並不合理。事實是,參見[附件01],本人一開始申訴即已明確
說明,本案在於 L_TalkandCha 提出申訴前,已經先於1月2日在八卦檢舉
板即 GossipPicket 上提起爭議案件申請,卻未獲處理。同時本人也將該
爭議案件申請附在 L_TalkandCha 上作為申訴附件之一。steve1121不可
能不知道這件事。
本人於 GossipPicket 上提起爭議案件申請之紀錄,請見[附件04]
作為一種「溝通」,本人早已於1月2日在八卦檢舉板上明確表達過,而本
人申訴的對象Xianyao版主卻未曾以任何形式回應過。如果他不想要在八卦
檢舉板上公開回覆,他也可以私信我,然而他並沒有。
Xianyao不可能主張他不知道我有提起爭議案件申請。如果他不知道,那也
是他的疏失,視同我寄站內信給他他卻不回信,而且更嚴重。
同時本人必須在這裡強調:
(1)GossipPicket板並未規定提起爭議案件申請前還需要先私信申訴對象。
(2)當Gossiping板本身已經有專屬的檢舉板GossipPicket,而該檢舉板本身
同時也兼具爭議事項處理的功能時,這個檢舉板本身就已經具備「溝通」
的功能了,被申訴版主直接在GossipPicket上以推文或回文方式表達意見
的情況時而有之。以本案來說,如果Xianyao不想要公開回覆,當然也還
是可以私信我。
(3)直接上GossipPicket提起爭議案件申請,事實上是比私信溝通「更正式」
的溝通方式。
本人對於steve1121認定本人違反上述 L_TalkandCha 第5條的作法無法苟同
。steve1121有曲解組規的問題!
e.承上述c.與d.,另外一點是,如果steve1121是用第5條駁回本案,這個事實
本身也證明了他在過去這二十幾天當中,根本沒有在處理本案,毋寧說是根
本「連看都不看」。否則,即使要駁回,也早就駁回了。我在申訴當時,已
經在本文明確說過我的「溝通」方式為何,也將所有相關的文件以附件方式
附錄在申訴本文之後,作為小組長的他早就應該知道了。
結果steve1121卻「拖了二十幾天」,顯然他都沒有在看,或是當時有看過
卻惡意拖延!非常惡質。
f.本人於1月28日在 L_TalkandCha 上以回文方式針對steve1121對該申訴案的
處理方式提出問題與不滿。同步參考上述d.與e.。
請見[附件05]
g.然而,上述[附件05]在板上Po出後即遭steve1121秒退文,理由是違反組規
第15條:
第 15 條
對於判決結果發表後,給予鎖文處理。兩造皆不得再繼續針對原案件爭論不休,
違者將給予刪文或退文處分。組務定案判決後除判決!文標記,申訴及檢舉文章
S標記。案件處理中(待補缺件),以M文標記。
這事實上是很荒謬的一件事情。重點是:
(1)steve1121處理本案的方式實際上是「不受理」!
(2)既然都「不受理」了,何來判決?
(3)沒有判決,就沒有違反上述第15條組規的問題。
事實是,steve1121從頭到尾沒有針對我對Gossiping板主申訴的「內容」做出
任何判決並提供相關的見解/說明。他什麼都沒有說,只是藉口該申訴案不滿足
程序上的要件而予以「不受理」。
h.本人其後於1月28日針對上述g.私信給steve1121,至今未獲回覆。
請見[附件06]
3.本申訴案附件整理
[附件01]:本人於L_TalkandCha申訴Gossiping板主Xianyao的本文
[附件02]:本人詢問[附件01]申訴案之進度
[附件03]:steve1121駁回上述[附件01]申訴案
[附件04]:在提出[附件01]申訴前,本人先於GossipPicket提出爭
議案件申請之內文。同時作為[附件01]申訴案的[證04]
[附件05]:本人對steve1121駁回[附件01]申訴案提出問題與不滿。
[附件06]:本人遭steve1121退文後對steve1121的站內信。
[附件07]:[附件01]申訴案的[證01]
[附件08]:[附件01]申訴案的[證02]
[附件09]:[附件01]申訴案的[證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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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210.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580230059.A.B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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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那可能我沒注意到
希望能夠處理 如不能處理麻煩本版版主幫我刪文
※ 編輯: cloudlydot (114.43.210.86 臺灣), 01/29/2020 01:21:49
※ 編輯: cloudlydot (114.43.210.86 臺灣), 01/29/2020 01:41:1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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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組規第5條並沒有說一定要站內信。
如果把組規類比成法條,則要求要有站內信的部分比較像「施行細則」「指引」!
2.即使明文寫「站內信」,法條也不是這樣操作的。
舉例來說,如果我直接寄「存證信函」給對方,難道這東西不能替代
「站內信」嗎?
但如果反過來,假使有明文規定要「存證信函」,結果只拿出「站內信」
情況就不同。
這就好比什麼?好比如果今天有規定要提供Line對話紀錄
結果拿出來的是Email甚至存證信函,法院會說不嗎?
假使我去銀行辦房貸,銀行要我提供存摺,結果我直接給國稅局財力證明
銀行會說國稅局財力證明不合格嗎?
3.透過八卦板專屬的申訴機制即GossipPicket來處理問題
已經比站內信「正式」太多了
位階當然高過站內信呀!
還是很謝謝你的關心!
但我對PTT內的版主跟小組長的素養已經高度存疑了!
※ 編輯: cloudlydot (114.43.210.86 臺灣), 01/29/2020 02: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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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不是每個看板都有專屬的檢舉板
因此組務板不要求先去檢舉板處理
而是統一「指引」大家走站內信是可以理解的
但卻不宜被曲解
另外我要補充的是:
在我提起爭議事項申請之後,Xianyao從頭到尾
都沒有在八卦檢舉板上回覆我,或是站內信回覆我
這個事實本身就證明他沒有意願/誠意「溝通」了!
還是謝謝你的提醒!
※ 編輯: cloudlydot (114.43.210.86 臺灣), 01/29/2020 0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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