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7] 不服 L_TalkandCha / steve1121 判決

看板BoardCourt作者 (2020滅D黨中華台北發大財)時間5年前 (2019/01/26 22: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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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uro 信箱] 作者: kuro (2020滅D黨中華台北發大財) 標題: 對 GeminiMan 濫用職權判決有異議 時間: Wed Jan 23 19:44:35 2019 steve1121 小組長您好, 本人對於您對 Beauty 板規第十九條之解釋有異議, 假設有個契約條文為「契約內容,經雙方同意後,得移轉第三方履行」, 「經雙方同意後」為條件,條件成立後才有後者是否移轉履行的選擇, 同理套到 Beauty 板規第十九條, 「經板主群討論後」自然為後者處分的先決條件, 而非板主有權選擇是否要討論, 再者從語意上看,若板主有權省略討論過程, 又何必規定「經板主群討論後」, 顯然是為了避免板規未能預見之行為遭少數板主獨斷處置, 而刻意加上「經板主群討論後」之限制, 請小組長參酌本人上述意見,重為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195.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uro (118.168.36.201), 01/26/2019 22: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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