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7] 不服 L_TalkandCha / steve1121 判決
※ [本文轉錄自 kuro 信箱]
作者: kuro (2020滅D黨中華台北發大財)
標題: 對 GeminiMan 濫用職權判決有異議
時間: Wed Jan 23 19:44:35 2019
steve1121 小組長您好,
本人對於您對 Beauty 板規第十九條之解釋有異議,
假設有個契約條文為「契約內容,經雙方同意後,得移轉第三方履行」,
「經雙方同意後」為條件,條件成立後才有後者是否移轉履行的選擇,
同理套到 Beauty 板規第十九條,
「經板主群討論後」自然為後者處分的先決條件,
而非板主有權選擇是否要討論,
再者從語意上看,若板主有權省略討論過程,
又何必規定「經板主群討論後」,
顯然是為了避免板規未能預見之行為遭少數板主獨斷處置,
而刻意加上「經板主群討論後」之限制,
請小組長參酌本人上述意見,重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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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kuro (118.168.36.201), 01/26/2019 22: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