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2] a3225737護航ice0514惡意劣退

看板BoardCourt作者 (匈奴夫人)時間7年前 (2016/08/26 21: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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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omGame-Plan 看板 #1Idq60kt ] 作者: louiswoman (匈奴夫人) 看板: ComGame-Plan 標題: [申訴] TOS板ice0514惡意劣退 時間: Wed Dec 4 22:51:39 2013 =======================================================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1. 檢舉人:louiswoman 2. 被檢舉人/看板:TOS/ice0514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G_RolePlay 4. 檢舉事由: 本人參選TOS板板主遭ice0514惡意劣退 ice0514指看不出本人的參選原因還有參選期望 本人參選的原因就寫在政見中明明照格式發文卻被莫名其妙被水桶 減少冤桶 參選的期望也寫在政見中就是恢復徵友文提高TOS板徵友的功能 以上非常明顯可見ice0514把白的說成是黑的讓本人感到非常冤枉 peterman167也表示過單純想要參選就是參選原因 再來指本人政見沒有進一步論述 板主徵選文中並沒有此規定 只說要條列政見並未規定要詳述 所以我只簡述我上任要做的政見 c、政見:請統一以阿拉伯數字1 2 3 4條列政見,內容如板規想要如何調整, 看板秩序如何維護,精華區整理有什麼想法,想要辦什麼活動等等都可以。 ice0514這個理由很明顯是無中生有 本人申訴至小組長 小組長指稱本人參選文政見第五點有主觀意見是鬧板 正常來說鬧板不是空白文 亂公告 引戰 造謠 洗板這些嗎 參選文有主觀意見是鬧板我從來就都沒看過 還是小組長你說了之後我才知道的 TOS板板規從頭看到尾根本沒有 板主徵選文也沒有 又說本人違反此條 三.明知故犯、惡意違規者,水桶期依規定四倍+劣退 累犯者永久水桶+劣退 本人從來就都不知道的東西要怎麼明知故犯 板規沒寫 徵選公告沒寫 我怎麼可能知道 參選文不能加入主觀意見 5. 舉證 (如有需要): 見以下轉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248 ※ 編輯: louiswoman 來自: 140.112.24.248 (12/04 22:54)

12/04 22:56, , 1F
板主小組長聯手坑殺 偉哉
12/04 22:56, 1F

12/04 23:08, , 2F
重點在於主觀意見寫的是什麼好嗎=_=
12/04 23:08, 2F

12/04 23:33, , 3F
XDDDDDDD
12/04 23:33, 3F

12/05 10:41, , 4F
主觀意見寫自身經歷有錯嗎
12/05 10:41, 4F

12/05 10:42, , 5F
小組長的意思是我只能申訴但不能說?
12/05 10:42, 5F

12/05 10:43, , 6F
小組長認為現實上那些拿過去警總亂抓人
12/05 10:43, 6F

12/05 10:43, , 7F
的政治人物 都是錯的 警總亂抓人要去
12/05 10:43, 7F

12/05 10:44, , 8F
找警總申訴不該把防止警察亂抓人當政見
12/05 10:44, 8F

12/05 10:44, , 9F
原來是這樣 受教了耶
12/05 10:44, 9F

12/05 12:21, , 10F
已經過小組長的劣文可以申訴到群組長來嗎?
12/05 12:21, 10F

12/05 21:01, , 11F
當然可以 你以為小組長判決就定讞了喔
12/05 21:01, 11F

12/06 08:07, , 12F
我記得不行,劣文只能上訴到小組長
12/06 08:07, 12F

12/06 10:33, , 13F
12/06 10:33, 13F

12/06 12:01, , 14F
能申訴小組長 不能上訴板主 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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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3:04, , 15F
就說了自己去看 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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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8:30, , 16F
看啥,這是站方規定吧,我沒記錯
12/06 18:30, 16F

12/06 18:30, , 17F
你應該要申訴小組長不當裁量之類的
12/06 18:30, 17F

12/07 01:44, , 18F
z-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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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1:46, , 19F
若你是針對版務層級的劣退,站規無可上訴
12/07 01:46, 19F

12/07 01:53, , 20F
依2005年劣文新規定 群組長無權插手
12/07 01:53, 20F

12/07 01:54, , 21F
但2010申訴新規定又寫板務管理權得申訴
12/07 01:54, 21F

12/07 01:54, , 22F
小組長,群組長以上非特殊事由得不受理
12/07 01:54, 22F

12/07 01:56, , 23F
我去問看看站長2010年那份有沒有蓋過舊規
12/07 01:56, 23F

12/07 10:33, , 24F
不行的話改申訴水桶
12/07 10:33, 24F

12/11 08:43, , 25F
嗯 我要表達的和swattw差不多 要到群組長
12/11 08:43, 25F

12/11 08:44, , 26F
按照規定 是不是申訴的主體不太一樣
12/11 08:44, 26F

12/20 16:56, , 27F
聯合坑殺還笑得出來
12/20 16:56, 27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ouiswoman (123.205.189.124), 08/26/2016 21: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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