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GeminiMan不受理理由違反板規

看板BoardCourt作者時間13年前 (2010/12/12 00:02),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選擇申訴類別: 沒選擇不受理 1. 群組組規制定權 群組長擁有決定整個群組之群組規範,包含連署標準、申訴流程及其他特殊需要 之群組規範,但是不得與本國法律與全站站規牴觸,牴觸者無效。 申訴案所負責群組長需要迴避時 板務站長代為處理 申訴人:qm21 申訴之群組長:GeminiMan 申訴事由: [申訴]GeminiMan不受理理由違反板規 L_TalkandCha 小組 ◎啃瓜子聊天組務版 2 GeminiMan 文章代碼(AID): #1C_v8Vqb (L_TalkandCha) [ptt.cc] Re: [申訴] 不服八卦版主 文章代碼(AID): #19BMAmrK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本板申訴須知 1.使用者不認同板主處分得申訴之,限當事人。 我是被罵的人算不算當事人 板規不是規定"使用者不認同板主處分得申訴之" 請求判決 另外 第二條(使用者定義) 本規則所稱使用者,謂於本站申請使用者帳號,使用本站所提供服務之本國及外國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團體申請註冊者,為其代表人或帳號使用者。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量。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第十二條(違規行為處分之申訴權人) 受前條處分之使用者,對於處分不服者,得依本規則第三編所訂申訴程序, 提出申訴。 關於涉及特定個人權利之違法行為檢舉,檢舉人對於認定權人所作之認定不服者,亦同。 我被罵是否屬於"涉及特定個人權利之違法行為檢舉"這一項 GeminiMan不受理理由是否合理也請求判決 → GeminiMan:看板違規行為僅申訴至小組長層級。 12/11 08:29 → GeminiMan:基於利益迴避原則。 若使用者認定非看板違規申訴案, 12/11 08:29 → GeminiMan:得移交至 BoardCourt 板,由板務站長做出裁決。 12/11 08:29 文章代碼(AID): #1D03UNeq (About_Life) [ptt.cc] [申訴] GeminiMan不受理理由違反 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239.211

12/12 00:12, , 1F
你跟我的疑問一樣
12/12 00:12, 1F
※ 編輯: qm21 來自: 122.120.239.211 (12/12 00:31)
文章代碼(AID): #1D0w1_zl (Board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