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cross-post 申請/申訴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申訴人: oca
申訴判決:本局 檢舉案
申訴理由: 在下於 toberich 版有不服版主之判決
在經溝通無效後將轉往 L_lifejob 版做申訴
申訴當然必須附上對應證據文章
但是因整個相關討論串加總之文章數量多達20篇左右
個人在進行證據之轉錄時, 轉錄到一半即被強行刪文並開立罰單
此為申訴用特殊情況 還請開放我轉文並取消此次罰單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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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49.170
推
07/21 03:0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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