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Cross-Post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申訴人:男八生治會
申訴判決:本局 CP 檢舉案
申訴理由:
本帳號為台灣大學宿舍生治會之帳號,
住宿組要求我們在各宿舍版張貼選舉公告,
因此我們才在NtuDormM1~NtuDromM8張貼生治會長選舉文,
結果卻被判決Cross-Post,我不是很理解。
另外這幾天男八版是多事之秋,
判決一下來,眾多相關文章都被刪除,
我們也沒有備分文章,相當不便。
要繳交罰單什麼的我沒有意見,
但文章還是一樣要貼,頂多只是換帳號貼一次,
另外文章我真的必須要要求回復,那些是很重要的文章不可以被刪除。
總之,我要陳述兩點,
1.轉貼文章之事,就算被判決CP,我們還是必須要在各宿舍貼一樣的文,
這是台大校方的要求,我們無權去辯駁,
我們能做的就是換帳號,
因此想請你們重新考慮這樣是否算做惡意CP。
2.男八版上本帳號七天內之相關文章都被刪除,
由於前幾天有墜樓事件,相關文章相當重要,
我這邊沒有備份,因此拜託這方面的文章一定要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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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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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TUBoy8 來自: 140.112.251.158 (06/11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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