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痞客] pixnet搞河蟹?

看板Blog作者 (黑暗夜色尚未晞)時間16年前 (2009/12/14 08:11), 編輯推噓3(306)
留言9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只說三點。 1. 我反對公權力部門以任何理由作關鍵字過濾這種東西,無論理由多好聽。 (例如「為了維護兒童少年的身心健康」這種藉口,試想每次公權力部門 企圖侵害人權與自由的時候,不都包裝有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嗎?好比中 國的綠壩、美帝的反恐。)(當然,比起這個,我更討厭置入性行銷) 2. 但是,痞客幫是一個私部門,原 PO 亦無證據這當中有公權力的介入,甚 至痞客幫並無獨占其部落格平台技術的地位、當使用者覺得不滿意或不合 理時,隨時可以終止雙方合作關係,而且就算有關鍵字誤判發生,痞客幫 只是消極的將文章存入草稿,並無任何有害原 PO 身家性命的舉動。 由於廣告部落格與垃圾訊息充斥網路,每個部落格平台或多或少都有相關 機制在運作,尤其部落格平台並非指服務使用者一人,按其會員數服務人 數也不少,按照制式化的判斷機制本來就存在有誤判空間了(這點原 PO 不否認),例如我所使用(大家都說相對自由)的 Blogger 平台,我也曾 遇過將我的部落格誤判為垃圾廣告部落格的問題(Blogger 的手法更強制, 整個部落格被鎖住,不能發表文章)。我個人認為,比起最可惡的廣告機 器人大量充斥網路平台,這些誤判反而是抵制廣告機器人所能容忍的必要 之惡。(網友們可以想想飄版數次被廣告機器人亂版導致平台癱瘓的問題) 3. 從原 PO 的兩篇文章,只讓大家覺得這是一個誤判(起碼我對文章的解讀 是這樣),是一個只要寫信聯絡客服即可解決的問題。卻被原 PO 扣上「河 蟹」的帽子,要知道,河蟹二字雖然一直被鄉民們開玩笑,但是在大部分 的網路平台中(尤其是中國網界),是代表著對網路言論自由最嚴重干涉 之侵害(有興趣可查關鍵字「草泥馬」),更何況內文中每每暗示痞客幫 之「強制」、「無理」或「搬家」等。 最讓我想要發表回覆文的就在於,原 PO 在客服尚未有回覆之前,便以單 方言論單方立場來解讀這場事件,甚至遽然幫痞客幫下了一個原 PO 立場 推估的結論,這不只對痞客幫不公平,也有誤導網友的疑慮存在。 我所希望的,是想請原 PO 能多方面的考量一下雙方立場,如此小題大作 並非良策,甚至會造成不必要的爭執,反而不好了。 :) -- ** to be continued ** http://whclive.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69.177 ※ 編輯: weihsi 來自: 114.36.169.177 (12/14 08:28)

12/14 10:11, , 1F
謝謝您的回覆,我的確是太心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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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0:13, , 2F
因為走過那段風聲鶴唳的限級出版品歲月,所以比較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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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0:13, , 3F
我相信這件事可以善了,但也可受公評,才會上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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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0:14, , 4F
但貼到大版使用群眾暴力絕非我的選項,所以貼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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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0:15, , 5F
如果能獲得回應,無論結果好壞,我會另外發文公開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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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0:15, , 6F
再次謝謝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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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2:15, , 7F
現在馬上就可以修文道歉了吧 幹嘛用標題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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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2:36, , 8F
大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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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3:00, , 9F
ok,那先修文也無所謂,有問題請再跟我說 :)
12/14 13:00,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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