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不用生產內容就能製造的推推王

看板Blog作者時間18年前 (2007/08/21 15:00), 編輯推噓8(805)
留言13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弟原文網址寫在這兒: http://blog.lcn.tw/?p=29 當我例行性地將關鍵字送上google,查詢本站及其相關站台所運用的關鍵字時(就像這樣) ,總是發現了一個陌生的字眼,推推王?而且我查我自己名稱,推推王還在我前面,雖指 台呼、誌名都是我的,但在gooogle的正下方寫了一小段字:「 funp.com/pages/list/click.ajax.php?pid=8116」。 推推王,一個拿到創新技術的中小企業,關於他們的報導很多,他們的技術新穎,吸引了 想看內容,不想找內容,也不使用RSS的人來。這算是什麼東西呢?給麻瓜用的內容集合 器,推推王搖他們的魔棒,內容就從別的地方弄過來。但這種魔法的使用不是沒有代價的 ,要付出的成本就是「留下人來」。此路為我開,留下買路財,上推推王看內容,是不需 要留下您寶貴的性命,他們為您提供技術,付出流量,而您為他們創造廣告收益。 在這種勞力互換的情況之下,唯一被遺忘的就是blog生產者。雖然在網路上收集資料沒什 麼大不了,但集中在同一平台上,把客人留下來,您看的內容「不是推推王」該網站所寫 的,而是透過框架的技術向外「援引」(相關文章可見:推推王應該注意著作權人的人權 格、推推王的適法性等討論) ,但實際上網址改變了嗎?完全沒有,這並不是一個善意的 網址,將使用者引導至您的網站,而是一個將使用者留在推推王裡的網站。 至於這種做法是否合法,這個小弟並不想瞭解太多。但非常明確的是,這個站的目標是透 過技術,將內容集中化,將網路生產最麻煩,也最有價值之處:「內容」集中於自己身上 。至於寫作的人能從推推王哪兒得到什麼?要不是愈看愈氣,不然就是想盡辦法不要被蓋 台(相關連結:重灌狂人)。廣告費他們在拿,創新技術雖然本來就是他們自己的,但人氣 、名氣(這種虛幻的東西,在網路上就是有價值,也能賣個好價格),全歸他們自己,只因 為「推推王」上集中了好多內容? 另外,推推王的這種行為,符合一般使用創用條款嗎?我想這個也有很多問題。相信大多 數的人寫文章,就是避免直接被他們從事商業行為,同時保留創作可供公眾使用。那麼推 推王到底是屬於公眾?還是屬於商業行為?我是這麼看的,它是提供「公眾」使用的營利 單位,這本身和yahoo、或者是microsoft沒什麼兩樣,商業公司只有一個目標,營利。而 網路媒體的營利方式,先排除被大金主買走的可能性,那麼還是與其他媒體一樣,要不就 是付費訂閱(當然這在網路上不是太多),要不就是廣告。結論非常簡單,營利的就是公司 ,不營利的就是非公司。 推推王是不折不折的商業公司,而他們是否有權將內容引自己的網頁呢?我想真的要來提 告,也不是沒有勝算,原因也很簡單。要是小弟Felix LIN我,收集了一大堆同意使用創 用條款的站台,取自了他們的文章,自己花錢印了一堆像破報一樣的小開報,內容一字未 改,也附上了連結,我只是利用小開報其他空間,找了一些「贊助」,報紙天天免費贈送 。我也是很努力要將內容傳遞給別人看,並且讀起來也很方便,我還可以在捷運站沿路發 送,大台北地區每天將會有十萬人來看我的報紙。但當我手裡拿了「贊助」的時候,我能 說我沒在營利嗎? 這行為就是小偷吧,偷人家的勞動,偷了人家的人格,假裝是我自己做的。雖然服務一切 也是免費的,但畢竟錢還是進了口袋,也不可能會對勞動者有什麼幫助,更別提與公眾有 何相干。 有誰能接受一份免費報紙在捷運站發放,但內容全是取自於他人的「非商業授權」?那為 什麼我們能容許推推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83.238

08/21 15:09, , 1F
如果你的blog中有cc授權 非商業性 或許可以告他們侵權
08/21 15:09, 1F

08/21 15:10, , 2F
cc是一定要的,防無恥公司而已。真的要告,還有難度。
08/21 15:10, 2F

08/21 15:12, , 3F
推推王跟其他書籤網站比較有差異的就是他把內容掛在
08/21 15:12, 3F

08/21 15:13, , 4F
自家框架上,而且這好像是最近才開始的
08/21 15:13, 4F

08/21 16:01, , 5F
我也覺得這樣不是很好,感覺很差。
08/21 16:01, 5F

08/21 16:02, , 6F
說得好聽是為了使用者便利的功能.....-.-
08/21 16:02, 6F

08/21 16:09, , 7F
最可憐的還是那群默默耕耘的blogger
08/21 16:09, 7F

08/21 16:39, , 8F
久了就變成商家操弄的廣告站了.不用太去理它
08/21 16:39, 8F

08/21 18:30, , 9F
你blog的文章還蠻有趣的
08/21 18:30, 9F

08/21 23:04, , 10F
其實您寫這篇我才知道有這種站,久了就會倒站了吧。
08/21 23:04, 10F

08/24 14:35, , 11F
我想funP做的事情沒有那麼邪惡 在funP上看文章 blog上也
08/24 14:35, 11F

08/24 14:35, , 12F
會有流量 他下面的iframe是讀取原站台 而不是cache頁面
08/24 14:35, 12F

08/24 14:36, , 13F
對blogger來說 未嘗不是好事
08/24 14:36, 13F
文章代碼(AID): #16oerpYY (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