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聘僱合約書合理的簽約時機?
如題,請問一下,聘僱合約書合理的簽約時機是什麼時候呢?
因為公司還有所謂的試用期,如果在一開始報到時就簽約了,不就算開始履行合約?
還有所謂競業條款是否也是開始算?
(也就是包含試用期,雖然說試用期做不了多少事...)
聘僱合約書內容可以和主管討論過後修改嗎?
(還是只能摸摸鼻子認栽,或是放棄這份工作?)
接到這些資料,也就是所謂的offer,對於合約書內容不滿意沒簽名前可以放棄這份
工作嗎?
由於我本身是社會新鮮人,所以對於合約會比較小心,希望能向各位請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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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0.29
推
10/31 09:3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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