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 85度C表演完後的ovation吉他被拿走了

看板BigShiLin作者時間9年前 (2014/09/02 16:41), 9年前編輯推噓2(3126)
留言30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朋友是民歌手 固定每週六晚 在士林區基河路128號的85度C門口表演 上週六唱完後 不確定是一時疏忽帶了音響 忘了帶吉他上車 或是在收音響之際 吉他已經不翼而飛而未察覺 回到家後 發現吉他不見了 此吉他是Ovation的原背木吉他 型號為Adamas W597 琴頭背面有烙印USA 用皮製的琴袋裝 琴頭有敲到一小角 琴面板有幾顆水鑽 (就算被拔掉也有明顯痕跡) 我朋友對這把超過十年的琴很有感情 他非常自責跟沮喪 已在士林分局報案 並陸續調閱附近監視器中 煩請順手牽走或..的朋友 若看到此篇文章 請連絡我 也懇請各位大大們注意身邊多了新吉他的朋友 或網拍特別出清的ovation二手琴 因為此為贓物(不知是否有連帶責任) 這是那把琴的照片 https://www.dropbox.com/s/j7g85ucn4wx3lml/1409643978733.jpg?dl=0 竊盜罪為公訴罪 不可私下撤銷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懇請各位大大們協助留意 謝謝... 任何消息可以直接跟我說Orz...若非惡意取走 失主亦可不追究 richardsocool@gmail.com 或站內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93.21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gShiLin/M.1409647290.A.59C.html

09/02 20:47, , 1F
你都po "竊盜罪為公訴罪 不可私下撤銷"了
09/02 20:47, 1F

09/02 20:47, , 2F
"失主亦可不追究" 這句就免了吧......
09/02 20:47, 2F

09/02 20:48, , 3F
另外基湖路何時歸是林區管?
09/02 20:48, 3F

09/02 20:49, , 4F
09/02 20:49, 4F

09/02 22:37, , 5F
自創標題喔? 而且標題跟內文語氣令人不舒服
09/02 22:37, 5F

09/02 23:34, , 6F
您想說的是基河路嗎?
09/02 23:34, 6F

09/03 00:57, , 7F
還好吧 失主不追究 難道警察會知道嗎??這有衝突嗎??
09/03 00:57, 7F

09/03 00:59, , 8F
人家琴掉了 就PO找琴 被警抓到嚴懲 跟失主自首無罪
09/03 00:59, 8F

09/03 00:59, , 9F
這樣也要找碴??士林板友這麼嚴苛喔
09/03 00:59, 9F

09/03 02:07, , 10F
真是身歷其境~ 彷彿自己偷了吉他, 還被失主po文警告
09/03 02:07, 10F

09/03 03:26, , 11F
唉…每回看到這種po後不理的協尋文都很無言。網路
09/03 03:26, 11F

09/03 03:26, , 12F
不是許願池,有空也回來編輯一下文嘛,讓人知道你還
09/03 03:26, 12F

09/03 03:26, , 13F
有持續再用心找
09/03 03:26, 13F

09/03 03:28, , 14F
“基河路 ” 物品描述詳細,地點有誤,怎幫呢…
09/03 03:28, 14F

09/03 03:30, , 15F
不是每個好心人都有上ptt。我也是這幾個月才有用的
09/03 03:30, 15F

09/03 07:41, , 16F
噓 ardethbay 您有看到失主已報案嗎? 還想私下和解?
09/03 07:41, 16F

09/03 07:42, , 17F
問清楚也算找碴? po文者說得不清不楚要不要也算找碴
09/03 07:42, 17F

09/03 09:14, , 18F
喔 你好守規矩喔 好乖 模範生給你 棒棒
09/03 09:14, 18F

09/03 09:25, , 19F
噗 ……破功
09/03 09:25, 19F

09/03 11:02, , 20F
謝謝哦~反正誰是誰非大家看在眼裡~
09/03 11:02, 20F

09/03 11:02, , 21F
自首無罪這種沒法學觀念的話就不要再用了......
09/03 11:02, 21F

09/03 12:55, , 22F
>.^b
09/03 12:55, 22F

09/03 19:22, , 23F
果然不能認真,一認真起來就算別人理虧也是繼續嘲諷
09/03 19:22, 23F
※ 編輯: UNABA (49.158.46.227), 09/04/2014 01:20:56

09/04 01:22, , 24F
剛已經將基河路改成基湖路了...不好意思筆誤
09/04 01:22, 24F

09/04 01:23, , 25F
小弟只是代po 各位德高望重的前輩請多多海涵
09/04 01:23, 25F

09/04 01:24, , 26F
朋友確實報警了 但若拿取著願意私下歸還...
09/04 01:24, 26F

09/04 01:25, , 27F
失主就不會跟警察說了(當然也沒有罪刑的問題)
09/04 01:25, 27F

09/04 01:26, , 28F
但若是由透過警方那邊找到人,就必須進去法律流程了
09/04 01:26, 28F

09/04 01:34, , 29F
若有文字或編輯不符規定著 請讓我知道 謝謝前輩
09/04 01:34, 29F

09/04 09:35, , 30F
若是拾獲歸還可證明無犯意,就不會被起訴吧
09/04 09:35, 30F
文章代碼(AID): #1K1OAwMS (BigShi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