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士林夜市行乞不勸阻 警:觸法

看板BigShiLin作者 (Bloody Monday)時間14年前 (2010/03/30 13:06), 編輯推噓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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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30/1/22z66.html 2010/03/30 09︰05 觀光客到台北市旅遊,包括大陸觀光客、日本、香港、歐美觀光客,幾乎都一定會到士林 夜市,體驗一下台灣的夜市特色,不過也因為人多,士林夜市常會有乞丐在路邊行乞,影 響行人通行,也有民眾覺得有損台北市的國際形象,警方表示,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2 條,乞丐不聽勸阻繼續行乞,可以處3天以下拘役。 (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士林夜市,遠近馳名,許多國外觀光客到台北市旅遊,一定要到士林夜市走一趟, 包括士林夜市的小吃美食、夜市服飾、飾品雜貨,只要一到晚間,士林夜市人潮從沒停過 ,加上年底,台北市就要舉辦國際花博會,除了中山北路的花博LED路燈已經建置完成, 士林夜市更被北市府列在花博的二軸帶上,不過民眾到士林夜市觀光,常會發現有乞丐路 邊行乞,已經影響行人通行,不過有民眾反映,士林夜市常常發現有固定乞丐行乞,警方 有沒有勸阻取締?還是置之不理? 士林分局副分局長呂金上表示,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如果有乞丐在路 邊有行乞行為,如果不聽勸阻,他們可以拘役三天以下,或科12000元罰鍰。 甚至如果阻礙交通,也可以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罰處300元的罰款,不過 乞丐屬社會弱勢,除非民眾報案檢舉,管轄警分局大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2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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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拘役的話 誰敢摸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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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勸阻?! 是不聽勸阻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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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4:42, , 3F
標題的意思是警察不勸阻 觸法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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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5:00, , 4F
標題很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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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8:17, , 5F
台灣的乞丐應該也要學學犀利哥了 還有通告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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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20:18, , 6F
我在想真的有人會給乞丐嗎?乞丐真的很噁心!看到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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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20:21, , 7F
每個人能閃多遠就閃多遠,真的很想請警察把他們都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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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20:24, , 8F
少打個"錢"..真的會有人給乞丐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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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沒有幾個人真的願意當乞丐的,他們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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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手有腳,可以找個工作做吧,拿招牌之類的,任何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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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46, , 11F
會淪落當乞丐自尊心都放下了可以視而不見何必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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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49, , 12F
舉牌工作也不是要有就有還不一定搶得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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