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違規停車--之6
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違規停車--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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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ajicity.blogspot.tw/2016/01/6.html
繼昨天看到死人後,今天外景隊將會再次看到死人,提醒八字比較輕的網友速速離開。我
們來到板橋區莒光路180巷28~32號。
http://i.imgur.com/TY3fHGp.jpg
你對得起蘇格拉底嗎?
映入眼簾的,又是學長的玉照。
http://i.imgur.com/sAJhE7q.jpg
身為地理(老)師的我,眉頭一皺,發現格局不對,照片被屋簷遮著陽光,跟撐雨傘是同
一個概念
最近很流行這種故意把機車車頭朝外或逆向,即使停得很不方便、很不自然,目的就是為
了閃避普及的行車記錄器,套一句咱警界的行話:非娼即盜。舉例:
http://i.imgur.com/kvJGtdm.jpg
允鋐冷氣,板橋區莒光路165巷4號
http://i.imgur.com/BUqxbTS.jpg
板橋區永豐街47號
http://i.imgur.com/2kMRexh.jpg
回到莒光路180巷28、30號現場,這2戶利用一些盆栽把門前3公尺據為己有,植物已經很
醜了,還不肯花錢買個像樣的花盆,甚至:
http://i.imgur.com/6o2vDij.jpg
竊占公有的餿水桶
32號更狠,看準門前綠色公寓沒有後門,直接沿著綠色公寓的邊界,在馬路上搭建一道10
公尺的紅色遮雨棚違建:
http://i.imgur.com/XqbMpqp.jpg
1627-FJ
http://i.imgur.com/IDDLqwh.jpg
人若知足天誅地滅,外面還可再停3台,一共6台,沒買這麼多車也要先占先贏(GV-7945
)
犯罪學在鬼島人人都懂,你林國春何必念到公費留美碩士?依據破窗理論,10公尺的沒人
管,旁邊馬上就有人跟著蓋可停8台車的20公尺違建遮雨棚。
http://i.imgur.com/01KBGLJ.jpg
有人不滿放話(有卦)
http://i.imgur.com/P6rOMap.jpg
AAU-1953、106-LE
這棚子的合法部分,頂多就是這一個半車輪的寬度而已,卻可以搞出這麼大的一個違建停
車場
http://i.imgur.com/Gpwq9MR.jpg
而且馬路的雙黃線到了28~32號門口就剛好斷掉不畫,讓交叉路口變成了空地。
我也懂犯罪學,怎可把車停好?(1853-BA)
http://i.imgur.com/hVbRpIw.jpg
全部停好停滿可達14台違停車。這麼多巧合與方便,如果沒有議員學長的幫忙,難道警察
局、工務局都是垃圾?
http://i.imgur.com/ZWixt96.jpg
把Google Map的箭頭在下圖中小女孩的身上點一下:
http://i.imgur.com/r8hNqTQ.jpg
墳墓上面也可以停車RRR!
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違規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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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違規停車--之5
http://lajicity.blogspot.tw/2016/01/5.html
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違規停車--之4
http://lajicity.blogspot.tw/2016/01/4.html
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違規停車--之3
http://lajicity.blogspot.tw/2016/01/3.html
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違規停車--之2
http://lajicity.blogspot.tw/2015/12/2.html
有林國春的地方,就有違規停車--之1
http://lajicity.blogspot.tw/2015/12/1.html
我所認識的林國春
http://lajicity.blogspot.tw/2015/12/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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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旁門左道做到極致,就是鬼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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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Banciao/M.1452234268.A.FF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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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見是faq,請自行往前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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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效果是自己人在講的,不適合你講。
路霸的人臉地址都出來了,你還說沒料,合理推測你認識路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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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能力做的事就說無聊,這態度不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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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林國春沒上,就換你跟wallace這些熟面孔來貼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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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jgx: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1/08 17:56
那就請你辦慶功宴 我會會他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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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本多就說老梗,少就說硬扯,你們藍營自己打一架決定好再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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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我找他幹嘛?幫你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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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會花錢買這麼醜又會被懷疑的桶子來種花?又是萬分之一的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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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FAQ,你也是熟面孔。
最大化的情形,當全板橋全部掛滿治安立委、有一份證據說一份話的看板
下方全部都是違建、停滿違規汽車 此時你要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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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FAQ。這不是呈堂證據,這是政治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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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什麼,你有在生活上累計你的經驗與判斷力嗎?
你的價值觀裡只有刑事上的有罪與無罪嗎?舉凡無罪的行為,都是你擁抱的對象?
我向哪個機關指控了?請不要栽贓。
簡單一句話,我們打賭一萬元,然後一起去對這人提出刑事告發,
無罪錢就歸你,有罪錢就歸我,你敢嗎?限你今晚 1點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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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敢打賭了,哈哈。既然認輸了,我就指點你一下,司法院釋字第五0九號。
我的經驗告訴我,從停車與違建判斷這戶人絕非善良百姓,
加上桶子外觀與用途,綜合判斷是竊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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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不及了,你就是提法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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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什麼律啊?一分證據一分話是刑事鑑定,李昌鈺的口頭禪。
看完釋509 再來吧,輸了就輸了,不要再瞎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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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很煩,是你覺得他沒問題啊?
你若不跟我一起進法院,那判決書我若不借你看,怎麼決定打賭誰贏?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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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絕了,前面已經幾十個人說我是綠的 張宏陸的,要告就一起吧。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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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沒說你啊,咳咳,
你在別人的政治文裡面推文,代表你也很想講,只是講不出太多東西。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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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很乾脆地,把我的文章歸類為政治,不是像別人選心情或其他,
就是自律地每天最多發 1篇。
我找我的文章都要按箭頭找很久,顯然沒有占版面的現象。
而且我每篇文章都很長,相對你們的文數量多、內容短,我的集中度高得多了。
何況這是版規保障的。
你們在法治時代要調整心態,不要讓台北人以為板橋還停留在鄉下的水準,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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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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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自己往前面找哦,支持偶像就要做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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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就像要你發誓不再推文一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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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一台,你不要硬扯,至少跟我一樣寫個 7篇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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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喔! 有心想當我徒弟。
※ 編輯: hjgx (223.140.174.241), 01/10/2016 18: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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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jgx (114.34.106.65), 09/03/2016 00: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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