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又是個補習合約文
在一個法律的合理的範圍內,剝奪別人的權利,就好像是無罪一樣。
這是剛剛去那補習班爭執了兩個小時的結論,再度浪費了一個美好的晚上。
今天踏進去,又是一堆生面孔,
對於那邊工作的某些新進員工,真的覺得不捨
可以為了工作,為了賺錢,是可以把「人」都放在一邊
把不合理的事情,搬出法條,就開始說的頭頭是道
我說了一句話:「如果妳們真的是一個好的補習班,真的不需要走法律邊緣。」
他們負責人說:我們是短期補習班不能簽訂超過太長,合約是要保障雙方。
我又問說:「所以妳們覺得,96個小時,十萬元的正課收費,是合理的?」
對方說:沒辦法,教育部簽約規定不能太長。(根本沒有回答問題。)
(後來的對話,一直圍繞關於福利,法條,合理,保障,十萬元,之間跳針跳針的無止境)
(還有提到縮減退費機制的時間問題,仍舊無止境的跳針官方回答。)
中間過程還被另一個男業務嗆說:「你簽名了!」
這句話真的讓我太失望了!
是的!唯利是圖的人,才可以說出這種結論。
就商場而言,是的,我簽名了。非常沒有人性的結論,只有錢。
其實,跟櫃檯爭論也沒用,
我還詢問她上層的誰,總公司在哪? 我直接去問她們。
對方說:總公司是不對外開放的。
不對外開放 不對外開放 不對外開放
居然說的出口!
內心很佩服這家公司的職前訓練,一定超堅固公司理念。
這兩個小時的爭論,已了解這補習班種種的保護機制。
是是而非的事情,都能合理的說出口。
離職,是最幽默的保護機制。
還有很多很多太幽默的官方說詞了。真的無法一一舉例。
什麼都可以推卸說:當時負責的人已經離職了,交接不完全,只能盡力補救。
。還是不厭其煩的提醒大家。
。簽約,真的要看清楚時間日期。
。以前我也覺得自己超級聰明。怎麼可能會犯這種錯。
。也許,太過份相信別人了。
。百密一疏。就疏掉這個十萬元以及無法挽救的寶貴時間。
。掌握好自己的權利。珍惜每一分血汗錢。以及把握更珍貴的時間。
。後悔。馬上退。不要被拖延戰術了。
。因為簽名了。就得負責。已經不是兒戲了。
對此家補習班失望無限,心意已決,轉讓這個合約。
現場直接要求:特殊原因,保留課程兩年。
最後,決定自己念英文。重點。
謝謝您的閱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248.16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gBanciao/M.1408716484.A.335.html
→
08/22 22:10, , 1F
08/22 22:10, 1F
※ 編輯: skylove0726 (114.43.248.163), 08/22/2014 22:12:25
→
08/22 22:18, , 2F
08/22 22:18, 2F
→
08/22 22:19, , 3F
08/22 22:19, 3F
推
08/22 22:27, , 4F
08/22 22:27, 4F
→
08/22 22:36, , 5F
08/22 22:36, 5F
→
08/22 22:45, , 6F
08/22 22:45, 6F
→
08/22 22:51, , 7F
08/22 22:51, 7F
推
08/22 23:26, , 8F
08/22 23:26, 8F
→
08/22 23:27, , 9F
08/22 23:27, 9F
→
08/22 23:29, , 10F
08/22 23:29, 10F
→
08/22 23:57, , 11F
08/22 23:57, 11F
推
08/23 00:23, , 12F
08/23 00:23, 12F
推
08/23 02:23, , 13F
08/23 02:23, 13F
推
08/23 02:59, , 14F
08/23 02:59, 14F
推
08/23 13:27, , 15F
08/23 13:27, 15F
→
08/23 13:27, , 16F
08/23 13:27, 16F
→
08/23 13:29, , 17F
08/23 13:29, 1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