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送洗1年取不回 店判賠400

看板BigBanciao作者 (Laurent V.)時間10年前 (2013/08/22 11:25),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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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I5Mq3-z ] 作者: FallRed (落紅)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送洗1年取不回 店判賠400 時間: Thu Aug 22 09:44:32 2013 送洗1年取不回 店判賠400 客人逾期有過失 賠償金須扣保管費 2013年08月22日 老闆娘朱阿昭表示,對判賠感到無奈。胡瑞麒攝 【綜合報導】男子陳國基去年一月付四百元將床罩組送洗,今年二月到洗衣店要求取回, 洗衣店指逾保管期已丟棄,陳男求償八千元。新北地院根據「洗衣定型化契約」,認定業 者應賠四千元,但陳男逾期未取件要自負七成二過失責任,再扣除六個月保管費,判業者 賠四百元。 洗衣店老闆娘朱阿昭昨說:「我中發票逾期三天都不能領了,他逾期一年還要我賠?」陳 男無法聯繫不知回應。 床罩被丟求償8千 陳男提告,去年一月二十一日他將床罩組送到板橋宏仁洗衣店,付清洗費四百元,今年二 月六日洗衣店卻無法返還床罩組,依經濟部「洗衣定型化契約」規定,求償清洗費二十倍 、八千元。 洗衣店反駁,指按洗衣單備註欄的約定,陳男須於去年一月底取件,逾期第二個月起,按 月加收洗衣價格二成當保管費,六個月後若仍不取回就不負保管責任,甚至可任憑洗衣店 處理。 法官認為,洗衣店逾期未取件不負保管責任的規定,與「洗衣定型化契約」要求不能「逾 期未領回者,視為拋棄」的規範牴觸而無效。但按定型化契約,未於約定日取件,洗衣店 要免費保管一個月,逾期得按日收取洗衣價格百分之一的保管費(本案是四元),最多不 逾六個月。 客須自負7成過失 而依定型化契約,逾保管期遺失衣物,要賠十倍的洗衣價格,法官指出,陳男可求償四千 元,但考量洗衣店難有空間長期保存顧客未領衣物,此案陳男一年後才要求領床罩組,要 自負七成二過失,再扣除六個月保管費七百二十元,判洗衣店須賠四百元。 蘋果日報 http://ppt.cc/PNG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1.210

08/22 09:46, , 1F
送小孩上幼稚園 完全不接回來 要人家賠多少
08/22 09:46, 1F

08/22 09:47, , 2F
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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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9:47, , 3F
剛好買新的不用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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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9:47, , 4F
樓上,你會先有個遺棄罪吧
08/22 09:47, 4F

08/22 09:48, , 5F
澳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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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09:48, , 6F
以後穿舊了不要的衣服全部拿去洗衣店洗, 一年後再去領
08/22 09:48, 6F

08/22 09:49, , 7F
看錯 400是清洗費
08/22 09:49, 7F

08/22 09:49, , 8F
把洗衣店當自家倉庫,自以為聰明
08/22 09:49, 8F

08/22 09:49, , 9F
我還以為該客人會主張 快到期了或逾期了店家要通知我呀!!
08/22 09:49, 9F

08/22 09:50, , 10F
澳客無誤
08/22 09:50, 10F

08/22 09:54, , 11F
打官司都不只這個錢...
08/22 09:54, 11F

08/22 10:20, , 12F
射後不理要賠多少
08/22 10:20, 12F

08/22 10:22, , 13F
我以為我兩個多月沒拿就已經很久會被丟了
08/22 10:22, 13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aurentV (1.171.202.14), 時間: 08/22/2013 11:25:31

08/23 12:46, , 14F
要保管多久才能處理?
08/23 12:46,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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