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林智勝降薪90萬? 工會:該建立薪資仲裁規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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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3推 1噓 8→)留言12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Festo (Festo)時間7年前 (2019/01/12 23:03),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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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我覺得這邏輯不通。. 我覺得扣薪上限一點邏輯都沒有。. 你不要,就釋出。. 你不能限制球團不能釋出阿。. 以林智勝的例子,我覺得可以爭取的是。. FA球員約滿後,可以自由跟各隊接觸,自由跟各隊簽約。. 而不是只能跟中信簽。. 這已經是最多的了。. 如果林智勝拿不到比30萬更高的合約,. 那只能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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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nedbob (狗腿)時間7年前 (2019/01/12 22:39),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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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30%的這一條條款. 原意應該是保護比較低薪的球員. 不會因為才一年表現不好. 薪水不會一下子被減薪變化太大. 100->70跟10->7同樣是減30%. 但是在不同級距的球員的感受是不同的. 當初想要保護球員的想法. 卻因為一個"經球員同意則不限"的條款形同虛設. 然後高薪球員的市場機制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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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8→)留言10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z520314 (知足常樂 多貪則憂)時間7年前 (2019/01/12 22: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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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些問題. 1.現在中職規定為何要規定宣告FA後下一次宣告得在四年? 為何不是合約到就再次是FA?. 2.如果球員或經紀人都知道四年這規定,為何當初簽約居多都簽三年而非四年約?. 以前就一直有這兩個疑問. 但以中職的經營態度來看,很多規則很模糊遇到問題再想辦法解釋也不意外就是了. --. 發信

推噓1(1推 0噓 4→)留言5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wiwi0526 (wiwi)時間7年前 (2019/01/12 22: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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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假設中職. 已經設有與大聯盟相同的 薪資仲裁制度. 再來討論大師兄的問題. 薪資仲裁前提是 雙方都有簽約意願. 但因為對薪水落差過大 無法訂下合約. 所以會要求勞資各提出一份合約. 進行仲裁. 仲裁人最後決定的合約金額 將是這兩個合約其中之一,. 而非兩者之外的其他金額,因此一般這都不會開得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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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7推 1噓 5→)留言13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rpg1510 (八分之三)時間7年前 (2019/01/12 22:05),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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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中信和林32談判破裂. 林32到任何隊都不會要求高薪. 覺得林32要的是穩定一軍出賽的空間. 所以:一、保障穩定二游先發. 二、年薪18萬. 三、只簽1年約,來年薪資視成績調整. 很有可能是林32的位置和新價碼. 只要打出水準之上的成績. 明年2020的球季,林32就能重新站回30萬的月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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