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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條件嚴苛,新球團是否成立新聯盟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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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想,另外成立聯盟. 然後兩個聯盟設立交流賽(跨聯盟戰)規章. 例如一年要和其他聯盟的隊伍,每季各打3場,上下球季共打6場. 剛好就是一個系列賽,3戰的結果可以有 3勝0負 2勝1負 1勝1負1和. 每隊的跨聯盟賽的場次,包含在全年120場裡面. 計入球隊戰績,也計入球員成績. 例如:.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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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當時的時空背景,中華職棒球員薪資普遍低落. 你知道中華職棒第一位50萬月薪出現在何時嗎?. 答案是1997年的郭源治,然而隔壁臺的陳義信也在1997年拿到50萬元. 在這之前陳義信都是個只領20~30萬的球隊印鈔機. 而把韌帶投到不見的黃平洋呢?. 當初黃平洋以20萬月薪壓過全聯盟成為第一高薪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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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新聞報導,有關加盟條件其中一段:. 【根據辦法,企業有意組成新球隊加盟中職,要繳交1億2000萬元加盟金、3億6000萬元保證金。加盟金可在兩年內分期付款,保證金可為現金或銀行保證函。. 新球隊另要提供1億元「地方棒球振興基金」,其中3000萬元由中職執行、7000萬元由母企業執行,分5年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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