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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余政憲操盤 林子偉打槍洋基 多賺5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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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了解 臺灣棒球分兩部分. 職業給中華職棒管. 其他業餘或是學生棒球通通都給棒協管. 所以就算學生棒球聯盟不等於棒協 也歸棒協管吧. 不過我是想要討論的是「高中生球員不得與職棒簽約」. 大家認為這條合理嗎?. 雖然說國外的訓練不一定比較好. 但總比臺灣教練為了大人的利益血汗操練小鮮肉好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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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 https://goo.gl/UoshmF )提到林宗成說的. 「聯賽期間,是自報名的那一刻開始。」. 稍微查了一下. 林子偉有報名的的2010金龍盃相關資訊. http://imgur.com/a/yDCiu. 這張圖是從中華棒協網頁上抓下來的. 紅色框框圈起來的部分就是當時2010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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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堆想顏色正確的就滿腦子幹意. 到底是哪裡理解有困難. 首先第一件事要先搞懂 棒協 跟 學生棒球聯盟. 沒有直接關係 所以三民之類的追回資格跟禁賽. 跟棒協"毫無關係" 學生棒球聯盟只管高中聯賽. 棒協只管IBA系統的國際賽資格. (只是這兩者參賽往往會影響到保送資格). 不要混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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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寫很清楚就是不符規定的球員參賽. 還有 聯賽期間商業行為. 你以為說是放水就真的是放水喔????.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ports/20140807/36007115/. 張育成未禁賽 打亞運沒問題. htt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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