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以圖文探討岳政華是否妨礙守備!

看板Baseball作者 (電腦球評)時間1年前 (2022/08/15 00:24), 1年前編輯推噓37(3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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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的棒球規則教室Vol49】以圖文探討岳政華是否妨礙守備! 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96836 Vol49判例檔案 事發日期:2022/8/14 洲際棒球場 對戰組合:中華職棒例行賽 樂天桃猿V.S中信兄弟 事發過程:五局下,兄弟一人出局攻占一壘,岳政華突襲短打將球點在一壘邊線,在跑近 一壘時被投手傳球擊中,第一時間裁判認定安全上壘,曾豪駒總教練上場爭取是否妨礙守 備,裁判組經過討論後維持原判。 https://youtu.be/kWBYqFPS3FQ
首先,這類的判決與我們一個老朋友息息相關,也就是在我的專題中常常提到的--三呎線 。 哪裡的三呎線?一壘的。 何謂三呎線區? 一壘的三呎線與壘間的不同,是一個真實有形有框架的區域,本壘到一壘之間的壘距為90 英呎(27.43公尺),到達一半時在界外區會有另外一條線與壘線間隔有三英呎(90公分)的 距離,將這兩條線框起來就是我們俗稱的三呎線。 也就是下圖黃色的區塊: https://i.imgur.com/D6j1YT4.jpg
三呎線區的規範: 棒球規則 5.09 出局 Making an Out (a)擊球員出局 Retiring the Batter 擊球員在下列情況應出局: (11)跑在本壘與一壘之間的後半段,跑出三呎線外側(Right of the three foot line )或跑入界外線內側(Left of the foul line),裁判員認為對一壘的傳球採取接球動 作之野 手產生妨礙。此時為比賽停止球。 但為閃避野手對擊出球之處理而跑出三呎線外側或跑入 界外線內側時,不視為妨礙。 【5.09(a)(11)原註】 三呎區之形成應包括三呎線在內,跑壘員之兩腳須在三呎區內或形 成三呎區之線上。擊球跑壘員為達觸及一壘之目的, 得允許其於接近一壘最後一個跨步 之距離前或滑壘前,跨出三呎線。 這些規則大家應該都很熟悉了,直接使用因為三呎線妨礙守備的判例影片作為示範: https://youtu.be/YePY4GZj2hI
關於三呎線區的規定在規則補述中有更詳細的說明: 規則補述3.07 【擊跑員跑離一壘區三呎線外干擾守備之妨礙】 擊跑員跑向一壘偏離三呎線外,遭野手最初(第一)傳球碰觸時,經裁判認定影響一壘手守 備時,妨礙守備成立,比賽停止球,宣告擊跑員出局,壘上跑者返回原佔有壘;若不是遭 最初守備傳球碰觸,除宣告擊跑員出局外,妨礙前之守備行為算,壘上跑者應返回 妨礙 當時之佔有壘。 (1) 壘線為三呎線一部分,若碰觸時一腳位於壘線上,不視為偏離三呎線。 【2021 總教 練會議】 什麼情況下不會構成妨礙守備? (2) 因壘包設於界內區,必須考慮最後一步踏壘的情況, 雖為三呎線外其行為是被允許 的正常踏壘行為,若 碰觸該傳球不視為違規跑壘。若經認定擊跑員跑壘 途徑為明顯偏離 三呎線外,企圖攔遮野手守備行為 時,則喪失最後一步的權限。 (3) 若球傳偏致使一壘手須離開壘包進行守備,即使球碰觸跑離三呎線外擊跑員身體,經 裁判認定造成失 誤原因,並不是擊跑員跑離三呎線而造成一壘手守備困難,而是野手傳 偏造成無可避免的碰觸時,不應以違規跑離三呎線為由而宣告擊跑員妨礙,比賽仍為進行 中。 除此之外還有一條類似違反運動道德的條文: (4) 妨礙一壘手(包括補位野手)守備行為,無論擊跑員 是否跑離三呎線外,經認定不以 正常跑壘為目的, 而故意用手、身體攔遮或臨時改變進壘路線,企圖徒增守備困難等行 為,仍視為妨礙守備。此行為擊 跑員雖未碰觸傳球、未跑離三呎線,但仍視為妨礙 守備 。【棒球規則 5.09(a)(11)】 是否妨礙以妨礙發生(碰觸的)當下相對位置認定。 我們直接把畫面快轉到曾仁和快要接到球開始: 岳政華的跑壘路線是在三呎線區內側的邊線上,右腳很明顯採在線上,但是左腳在跑動中 偶爾會踩進界內區。 https://i.imgur.com/hFfnwrQ.jpg
曾仁和快要撿起球時,岳政華的左腳從畫面來看幾乎是貼著邊線,大部分踩在了界內區。 https://i.imgur.com/DViTSRU.jpg
曾仁和撿起球後,岳政華的右腳踩在邊線上。 https://i.imgur.com/NsyKDlw.jpg
曾仁和抬手準備傳球時,岳東華的左腳也與上一步一樣非常貼近邊線。 https://i.imgur.com/CgFvhS7.jpg
球傳出後岳政華的右腳非常明顯踩在線上,抬腳時地上也有白粉濺起。 https://i.imgur.com/zeIiK7C.jpg
https://i.imgur.com/JU0H1Ff.jpg
接著就是最關鍵的點,在曾仁和的傳球擊中岳政華時,岳政華的左腳很明顯踩在了界內區 ,隨後銜接上了踏一壘的最後一個踏步。 https://i.imgur.com/sjuUzLk.jpg
到此,我們回歸規則條文上的敘述。 擊球跑壘員為達觸及一壘之目的, 得允許其於接近一壘最後一個跨步之距離前或滑壘前 ,跨出三呎線。 岳政華在這一步之後才踏出了規則上所說的最後一步,如果以畫面上來說,我會更傾向以 妨礙守備判定岳政華出局,畢竟他是在規則保護他進入最後一個跨步之前就違規了,並且 也影響到了陳俊秀可能可以接到的傳球。 曾仁和自己球傳偏也是妨礙嗎? 規則上指出:「若球傳偏致使一壘手須離開壘包進行守備,即使球碰觸跑離三呎線外擊跑 員身體,經裁判認定造成失誤原因,並不是擊跑員跑離三呎線而造成一壘手守備困難,而 是野手傳偏造成無可避免的碰觸時,不應以違規跑離三呎線為由而宣告擊跑員妨礙,比賽 仍為進行中。 」 這次的傳球並沒有迫使陳俊秀一定要離開壘包接球,因此我認為還沒有到可以認定是守備 方自己失誤的狀況。 https://i.imgur.com/MpSNito.jpg
與其說是「誤判」,不如說是「尷尬」。 當然如果是以規則條文加上影片畫面去認定,我認為宣判妨礙的機率很大,以傳球路徑來 講,岳政華不管踩在哪裡都有可能會影響到陳俊秀的接球,他如果沒有踩出三呎線區內有 很大的機會可以安全上壘,但是他就是已經先違規了。 以裁判的實務來講,一壘審幾乎不可能協助三呎線區妨礙守備的宣判,因為一壘審的眼睛 會專注於即將發生Force Play的一壘壘包上,同時他的角度也不會在邊線上,宣判難度相 當困難。 主審雖然在邊線上,但是不可能完全跟在跑者屁股後面,距離感以及重疊視角,主審不一 定可以明確地確定擊跑員何時開始最後一個跨步,主審可能可以發現擊跑員影響到守備( 或是被打到),但同時要可以肯定他當下腳到底是踩在三呎線區的內外是相當困難的,畢 竟人眼不可能同時對焦兩件事物。 https://i.imgur.com/yifF1W3.jpg
如果是非常明顯的一定沒太大問題,今天的狀況主審要先確定界內界外還要觀察擊跑員 踩踏路徑再來必須注意是否有妨礙發生妨礙當下跑者是否踩在三呎線區內緊接著還 要認定是否為最後一步,這些東西單獨分開來好像非常簡單,但是全部重疊起來就是一個 大問題了,因此我才覺得特別「尷尬」。 老話一句,究竟有沒有妨礙還是屬於裁判裁量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71.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60494296.A.A8A.html

08/15 00:26, 1年前 , 1F
先推再看
08/15 00:26, 1F

08/15 00:27, 1年前 , 2F
為啥這個play沒辦法挑戰?
08/15 00:27, 2F

08/15 00:28, 1年前 , 3F
其實就是中職裁判水準低落才會老是在這類判決上出錯
08/15 00:28, 3F
痾....我是不是有寫這次的事情很困難很尷尬... 而且我看影片都很掙扎怎麼寫了

08/15 00:28, 1年前 , 4F
認定上的東西 沒辦法 一壘也沒有PLAY可以偷渡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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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m92084 (180.217.71.96 臺灣), 08/15/2022 00:29:22

08/15 00:29, 1年前 , 5F
是否跑在線內不能挑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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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30, 1年前 , 6F
我的意思是中職出現類似的情況也不是第一次了,但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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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30, 1年前 , 7F
們似乎沒有加強這塊的專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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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31, 1年前 , 8F
說真的這也很難加強就是了..畢竟這很極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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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37, 1年前 , 9F
以後各隊列為教科書 都照岳這樣跑法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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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39, 1年前 , 10F
今天裁判認定這樣跑不算妨礙了,大家都可以左腳線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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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39, 1年前 , 11F
右腳踩線上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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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太多了 還是要看裁判認定 很多狀況有困難度

08/15 00:41, 1年前 , 12F
專業文就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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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46, 1年前 , 13F
這球不就跟以前廖健富那球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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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一樣 廖一直都在線上 然後最後一步進去 這個是最後一步之前就踏進去了 ※ 編輯: sam92084 (180.217.71.96 臺灣), 08/15/2022 00:48:30

08/15 00:53, 1年前 , 14F
看其他人從頭到尾左腳踏線內,右腳踏線上,裁判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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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53, 1年前 , 15F
判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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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53, 1年前 , 16F
只能看什麼時候一壘要加安全壘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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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54, 1年前 , 17F
你把這種跑法列為教科書 到時候另一位裁判判你妨礙守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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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54, 1年前 , 18F
吃虧你會乖乖吞嗎 不會的話我建議是不要把這次的跑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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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54, 1年前 , 19F
當教科書啦 不然到時候又要翻舊帳很麻煩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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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54, 1年前 , 20F
其實如果跟壘球一樣~有衝壘壘包,就相對安全和單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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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54, 1年前 , 21F
這種判例不一致,還是要看裁判的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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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55, 1年前 , 22F
一定還有得吵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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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55, 1年前 , 23F
說服改變不容易,還有不小的距離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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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56, 1年前 , 24F
如果另一位判妨礙守備 那代表這次有問題阿,表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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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56, 1年前 , 25F
水準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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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57, 1年前 , 26F
有沒有跑線內妨礙守備只看右腳不看左腳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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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58, 1年前 , 27F
這判決真的太難了 先加強裁判好球帶判決的能力吧 一直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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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58, 1年前 , 28F
大大想文章也不是辦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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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0:59, 1年前 , 29F
想文章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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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1:04, 1年前 , 30F
話還是要說好吧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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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1:05, 1年前 , 31F
你是說搞出題材給我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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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1:07, 1年前 , 32F
原PO都幫忙上紅色的字了 「裁判裁量權」你直接認定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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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1:07, 1年前 , 33F
有問題 那下次自己隊的跑壘跟岳一樣結果被判妨礙跑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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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1:07, 1年前 , 34F
你一定很支持一定不會翻舊帳 因為妨礙跑壘才是對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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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1:07, 1年前 , 35F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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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4 則推文
08/15 07:00, 1年前 , 100F
那就不用有這條"距離"的但書 5.09(a)(11)原註寫得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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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7:01, 1年前 , 101F
最後一個跨步之距離"前" 可以跨離三呎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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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賽務部前年說明第三點 https://bit.ly/3C9IT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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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點針對他左腳踏步 除了認定腳在線上 且亦符合最後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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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7:07, 1年前 , 104F
這篇同意,講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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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7:16, 1年前 , 105F
這就是文字上的理解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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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那一腳是算的那是不是變成最後兩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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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說的 從嚴來講我覺得可以認定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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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7:32, 1年前 , 108F
一壘壘線規則本來就是以踩踏點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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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7:32, 1年前 , 109F
如果要理解成腳懸空時就算exit三呎線也太難判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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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7:37, 1年前 , 110F
不過你說這樣直覺比較像兩步的距離我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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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7:37, 1年前 , 112F
MLB裁判組長口語也直覺說a step or t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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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7:38, 1年前 , 113F
所以我才說尷尬啊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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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7:46, 1年前 , 114F
問題岳左腳從頭到尾左腳幾乎踏在線內,右腳才線上,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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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7:46, 1年前 , 115F
樣跑合法嗎?只截圖最後一步 中間不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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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7:54, 1年前 , 116F
本壘往一壘跑,右腳踩線上 請問左腳踏在哪? 不就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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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7:54, 1年前 , 117F
則不允許的線內,自己找一條直線跑看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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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8:08, 1年前 , 118F
是否妨礙要看產生妨礙(碰觸球)的相對位置 所以看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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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8:08, 1年前 , 119F
其實是沒太大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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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8:10, 1年前 , 120F
右腳踏線上請問左腳踏哪? 之前廖建富也是幾乎兩支腳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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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8:10, 1年前 , 121F
在線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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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8:10, 1年前 , 122F
你沒有明確看到他的左腳落點 你只說他的右腳在線上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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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8:10, 1年前 , 123F
的左腳會在哪? 你這是假設的方式 能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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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8:11, 1年前 , 124F
當裁判不能假設 看到什麼就是什麼 他的右腳在線上 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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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合法的 你不能假設他的左腳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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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8:34, 1年前 , 126F
給沒耐心的朋友一句話 懶得看就直接看最後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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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9:17, 1年前 , 127F
sam大說的“裁判不能假設”,其實真的就是有看到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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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9:17, 1年前 , 128F
到,沒看到就call其他裁判討論幫忙,裁判其實有互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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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9:17, 1年前 , 129F
機制,有機會有其他裁判有看到,再沒有現在其實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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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9:17, 1年前 , 130F
機制很方便了。至於尷尬的話,昨天賽事判決已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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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9:17, 1年前 , 131F
但如果覺得要避免日後再發,聯盟還是應該要說說明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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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9:17, 1年前 , 132F
準,至少像本壘攻防這種今年選手都算執行不錯。另外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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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9:17, 1年前 , 133F
際360度的技術又來出來用了 蠻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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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9:28, 1年前 , 134F
某迷看不懂也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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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09:59, 1年前 , 135F
兄弟的,沒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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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0:14, 1年前 , 136F
這種偷雞的一再上演
08/15 10:14, 136F

08/15 11:12, 1年前 , 137F
反正整場裁判都在識象,也不差這一次了,還好最後有棒球之神
08/15 11:12, 137F

08/15 11:19, 1年前 , 138F
裁判怎麽沒使用麥克風告知判決無妨礙的依據?
08/15 11:19, 138F

08/15 16:11, 1年前 , 139F
裁判偏頗成這樣,這隊每次都有利判決
08/15 16:11, 139F
文章代碼(AID): #1Y-I7OgA (Base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