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華職棒聯盟針對FA事件聲明稿

看板Baseball作者 (東七七玩批踢踢)時間3年前 (2020/11/24 19:24), 3年前編輯推噓12(18611)
留言35則, 27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針對聯盟規章第21章自由球員辦法第150條,有關「球團與行使自由球員(FA)權利之選手 締結合約的人數限制規定」,中華職棒大聯盟經內部檢討,認定賽務部先前對外解釋不正確 。聯盟今(24日)正式致歉,更正解釋內容為不論是否為原球團之球員,本季七名申請FA 之選手,任何球團只能與最多兩名選手締結契約。但為避免球員權益受損影響未來生涯,聯 盟也決定同意目前已申請FA之球員,可以於明(25日)下午5時前撤回申請。 聯盟規章第150條第1項條文「當該年度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在8名(含)以下者,則任 何球團不得與超過2名以上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締結契約」。聯盟賽務部於11月19日 接受媒體詢問時,曾解釋此規定並不包含與原球團行使FA權利的選手締結契約。惟,聯盟經 深入檢討,認定此解釋不符條文設立之精神原意。 聯盟當初在通過實施自由球員辦法時,為避免同一球團與過多行使FA權利之選手締結合約, 造成戰力失衡,故規定任何球團不得與行使FA權利選手總數相關比例之人數締結合約,依規 章精神原意,任何球團應包含原球團在內方為正確。現行規章另有規定,球員在提出FA申請 後,兩年內轉往新球團都需依規章第148條「補償規定」對原球團進行補償。 本季申請FA資格之選手眾多,首次出現任何球團是否包括原球團之疑慮,包括聯盟賽務部 在內解讀不同造成混淆;因此,球員在申請FA前,恐怕亦無法清楚認知申請後,新球團若 考量補償金額或其他因素無意網羅,致該球員最後可能會因人數限制亦無法回到母隊之狀 況發生。 聯盟考量此為首度出現之可能狀況,為避免球員因解讀錯誤或混淆而中斷職棒生涯,因此 決定同意讓已申請FA資格之選手,於明天5時前重新考慮是否要撤回申請。撤回申請之球 員將直接自原球團自動保護名單移出,本月27日擴編選秀時改列不受保護名單供味全龍球 團挑選。 聯盟賽務部先前對此條文解釋不正確,造成誤解與質疑,聯盟再次致歉,同時亦將進行內 部檢討與懲處。 ==================================== 我又滾過去了,我又滾回來了 嘻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57.1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06217088.A.7A3.html

11/24 19:26, 3年前 , 1F
滾過來滾過去 好開心
11/24 19:26, 1F

11/24 19:27, 3年前 , 2F
請問是四叉貓聯盟嗎
11/24 19:27, 2F

11/24 19:27, 3年前 , 3F
#2020過得好辛苦
11/24 19:27, 3F

11/24 19:27, 3年前 , 4F
滾滾滾
11/24 19:27, 4F

11/24 19:27, 3年前 , 5F
狗屁, 根本就是不讓人行使FA
11/24 19:27, 5F

11/24 19:27, 3年前 , 6F
動力火車-繼續滾動 那最初的夢
11/24 19:27, 6F

11/24 19:27, 3年前 , 7F
我在一開始滾動的時候就說是4X聯盟了XD真的很會滾動
11/24 19:27, 7F

11/24 19:28, 3年前 , 8F
等等 聯盟並不是在錯誤解釋後才有球隊提了3個FA球員
11/24 19:28, 8F

11/24 19:28, 3年前 , 9F
既然如此 就不應該讓球員撤回申請 否則還是在滾
11/24 19:28, 9F

11/24 19:30, 3年前 , 10F
給你們技術性2名 但不能簽人 嘻嘻
11/24 19:30, 10F
※ 編輯: DoncicInPTT (180.217.157.101 臺灣), 11/24/2020 19:30:08

11/24 19:30, 3年前 , 11F
規定早就寫好事後也認為沒問題 球隊提了就提了為何能徹?
11/24 19:30, 11F

11/24 19:30, 3年前 , 12F
滾動式FA
11/24 19:30, 12F

11/24 19:31, 3年前 , 13F
#滾動
11/24 19:31, 13F

11/24 19:31, 3年前 , 14F
可能球團預測聯盟會滾動 但沒想到會滾回來
11/24 19:31, 14F

11/24 19:31, 3年前 , 15F
爽撤就撤阿 白紙黑字都能滾動了 想怎麼滾就怎麼滾
11/24 19:31, 15F

11/24 19:32, 3年前 , 16F
『規定』這兩個字在中職不就是笑話嗎?
11/24 19:32, 16F

11/24 19:32, 3年前 , 17F
不過條款照原本解釋比較適當
11/24 19:32, 17F

11/24 19:32, 3年前 , 18F
樂天沒人提FA 肯定是猿在抗議
11/24 19:32, 18F

11/24 19:32, 3年前 , 19F
我也覺得方方搞事
11/24 19:32, 19F

11/24 19:33, 3年前 , 20F
那就不叫FA啊什麼爛聯盟 自幼球員愛跟誰簽跟誰簽也管
11/24 19:33, 20F

11/24 19:33, 3年前 , 21F
太多了
11/24 19:33, 21F

11/24 19:34, 3年前 , 22F
低能規定 怎麼不設豪華稅
11/24 19:34, 22F

11/24 19:35, 3年前 , 23F
建議最後一名的球隊可以簽6名 第一名的球隊只能簽1名 平衡~
11/24 19:35, 23F

11/24 19:37, 3年前 , 24F
好歹參考一下NPB
11/24 19:37, 24F

11/24 19:37, 3年前 , 25F
打了30幾年問題一堆 真的不要說沒企業挺
11/24 19:37, 25F

11/24 19:46, 3年前 , 26F
要戰力平衡改選秀就好啊 墊底一次選1-5順位你們說好不好
11/24 19:46, 26F

11/24 19:46, 3年前 , 27F
啊?
11/24 19:46, 27F

11/24 19:49, 3年前 , 28F
神邏輯
11/24 19:49, 28F

11/24 19:51, 3年前 , 29F
聯盟就蠢阿 是不是根本沒母隊簽回這種概念存在?
11/24 19:51, 29F

11/24 19:51, 3年前 , 30F
直接說CPBL沒有FA就好
11/24 19:51, 30F

11/24 19:52, 3年前 , 31F
瞎聯盟...
11/24 19:52, 31F

11/24 19:53, 3年前 , 32F
幸福好運到
11/24 19:53, 32F

11/24 19:55, 3年前 , 33F
好了啦
11/24 19:55, 33F

11/24 20:52, 3年前 , 34F
聯盟連個法務都沒有嗎?賽務部是誰出來解釋的
11/24 20:52, 34F

11/24 21:45, 3年前 , 35F
討噓
11/24 21:45, 35F
文章代碼(AID): #1VlEs0UZ (Base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