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洋將228規定難防範 可以廢除或年底未續約就自由競爭

看板Baseball作者 (請勿拍打餵食)時間8年前 (2018/01/16 19:41), 編輯推噓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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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將228規定難防範 可以廢除或年底未續約就自由競爭 ETtoday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1094219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針對中職球團互挖洋將事件,由於難以要求各球團在2月28日之前不接觸,也很難查證, 建議中職廢除相關規定,或者提前在12月31日完成洋將續約,未續約成功代表其它球團可 以接觸,或者是11月30日一併提出洋將保留名單, 中華職棒聯盟在規章96條規定,「中華職棒規章第17章第96條轉隊規定表示:「外國籍球 員於同一年度中不得轉換球隊,年度合約期滿時或中途解約者,原球團在次年度2月底前 擁有優先議約權。」 但今年發生在2月28日之前,中信兄弟洋投伍鐸、Lamigo桃猿賽格威及統一獅洋投布魯斯 ,有其它球隊接觸事件,把各隊互挖洋將一事搬上檯面。 雖然中職公開表達,依規章規定是2月28日前只允許原球團議約,其它球團在3月1日起才 能接觸,但由於一位經紀人手中有多位洋將,又不能禁止球團不能跟經紀人連絡,實在很 難防止「接觸」的行為。 為了避免類似事件發生,最好辦法就是廢除2月28日的規定,讓洋將的聘用變成自由市場 ,任由各球團去競標洋將,不過此舉會讓資本較小的球團吃虧,淪於幫其它球隊訓練洋投 的角色。 或者,中職可以修改規章,要求各球團在12月31日前與洋將續約,未續約洋將隔年1月1日 起就是自由球員,他隊可以接觸、議價,或也可以增加原球團可以在同樣價碼之下有優先 續約權。 又或者,中職在11月30日時各隊要提出60人保留名單,也可增修洋將保留名單,並且訂定 相關備套辦法,可是中職針對保留球員的相關作法也不完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50.137.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16102879.A.649.html

01/16 19:43, 8年前 , 1F
一位經紀人手中有多位洋將 <-- 本篇重點XD
01/16 19:43, 1F

01/16 19:44, 8年前 , 2F
哦!看到重點了
01/16 19:44, 2F

01/16 19:44, 8年前 , 3F
經紀人姓宋吧
01/16 19:44, 3F

01/16 19:44, 8年前 , 4F
罰洋將年薪的兩倍 原球團可拿這些錢去簽更好的好洋將
01/16 19:44, 4F

01/16 19:44, 8年前 , 5F
那這是事情就就說得通了
01/16 19:44, 5F

01/16 19:45, 8年前 , 6F
阿Z啊
01/16 19:45, 6F

01/16 19:46, 8年前 , 7F
都在抽福袋了誰還跟你淪為幫其他球隊訓練洋投的角色
01/16 19:46, 7F

01/16 19:46, 8年前 , 8F
不知道是伍鐸布魯斯賽格威是不是剛好都同個經紀人?
01/16 19:46, 8F

01/16 19:52, 8年前 , 9F
同個經紀人又怎樣 難道要罰他嗎
01/16 19:52, 9F

01/16 19:54, 8年前 , 10F
約只簽到10月,然後就把人家放進名單
01/16 19:54, 10F

01/16 20:12, 8年前 , 11F
2/28太晚了。原球隊和選手喬不定的話,三月初各隊陣容
01/16 20:12, 11F

01/16 20:12, 8年前 , 12F
都定了,去哪找工作?
01/16 20:12, 12F

01/16 20:44, 8年前 , 13F
個人也覺得2/28這期限有修正的必要...
01/16 20:44, 13F

01/16 21:09, 8年前 , 14F
沒有罰則,經紀人又不是吃素的
01/16 21:09, 14F

01/16 22:53, 8年前 , 15F
只是看把錢花在球探還是花在挖角比較值得而已啊
01/16 22:53, 15F

01/17 02:40, 8年前 , 16F
不早簽 萬一不簽不就沒工作
01/17 02:40,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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