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聞] 「如果另立專法早就過關了」 整頓體育協已回收

看板Baseball作者 (唉....)時間8年前 (2017/03/09 23:14), 編輯推噓-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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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另立專法早就過關了」 整頓體育協會 修國民體育法陷爭議 今年里約奧運,從網球好手謝淑薇、羽球好手戴姿穎、射擊選手林怡君到排球選手黃培閎等 事件,一再凸顯體育團體與選手之間的紛爭有增無減。蔡政府決心要整頓單項協會歪風,體 育署卻遲在國會本會期最後2周前才送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8日花了整天審查《國 民體育法》終究來不及審完,只得新會期再見,但其中卻引發了母法與專法之爭,讓朝野立 委難得立場一致,認為如果是另立專法,「早就過了」。 所謂的母法與專法,是指《國民體育法》與《體育團體法》。前者相當於體育政策發展的基 本法,更被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稱為「體育發展中的憲法」;後者則是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與時 代力量黨團所提出,是為了針對需要受到高密度、更嚴謹管制具有亞奧運項目與國際組織會 員的將近80個體育單項協會而額外另訂專法規範。 全國逾5000體育團體 須被管制的單項協會僅占不到2% 根據內政部統計,目前國內共有5000多個體育團體,這個數字也包括社區鄰里型的土風舞或 是太極拳社團,而為亞、奧運項目且有國際組織會員的協會約為40個多個,非亞、奧運項目 但有國際組織會員的協會為30多個,加起來近80個,而這近80個體育團體,便是政府想要加 強管制的對象。 儘管黃國書從本會期之初就草擬《體育團體法》草案,希望能將部分體育協會做高強度管理 ,但政府始終都只提出《國民體育法》修正案,這也讓黃國書曾經在11月發臉書,批評政府 「在基本法中插入特別法概念條文,會讓國內所有體育團體都將被列入須被政府高強度管制 的可能,試想,作為地方性體育團體的『社區媽媽土風舞協會』也要接受體育署考評制度並 聘僱專任人員,將會造成多大的衝擊?」 不過政府的立場從未改變,終於在28日的委員會踢到鐵板。朝野立委立場一致,狂批行政院 版的條文漏洞,光第3條「體育團體」一詞的定義就爭論了1小時,癥結點便是在於本部法條 屬基本法性質,除了高強度的體育團體外,還有屬地方性質、如社區的太極拳或是土風舞社 團,若只用「體育團體」概括而論,全國總計5000多個體育團體,恐將被納入一樣強度規範 的監督、聘用與補助獎勵等措施,會讓後續法條的適用出現很大問題,根本審不下去。 體育署:體育團體早有規範 人民團體法已細分 其實,體育署從很早開始就下定決心要以「專章」整頓體育團體,至於為何要走這個方向? 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解釋,《人民團體法》針對體育團體早就有規範,是屬於社會團體的一 環,而體育團體又分為中央主管機關登記與地方性團體,全國性團體又分有國際窗口、具有 亞奧運項目或世運與聽障奧運項目的團體,以及沒有國際窗口的其他團體。 「如果經由國家補助較多、能有奪金機會的團體,應該比較高密度管考。」林哲宏說,這樣 的管制在條文內容不管是用專法或專章,效益都是一樣,《國民體育法》是1929年的產物, 在2013年5月14日體育署成立後,認為沒有分章節,有些凌亂,就召開第1次會議討論該法。 「這法已經是90歲的拼裝老爺車,應該要把架構弄好,符合時代需求,好好用專章管理。」 林哲宏指出,人民對體育團體期待很高,就決定分章節,希望不只是體育團體,可以連身心 障礙選手的運動權、擴大保險與聘請運動防護員都能兼顧、一同修正。 「體育署為解決一個問題 卻製造更多問題」 但修正母法對於不同體育團體適用範圍的衝擊,顯然沒有被考量進去,就有立委助理私下表 示,其實大家都期待這次的修法是體育團體法,可以用一個高密度的管理,針對特定協會用 很嚴謹的管理方式,可是體育署沒有這樣做,反而是修改《國民體育法》,「這樣一修,等 於是全台體育團體都被高密度嚴格管理」。 該助理也說,政府這樣的修法方向反而是反效果,就如同《民法》是規範所有人,但針對原 住民或是身心障礙者,會給予更好福利待遇的專法,但現在體育署的做法就像是把原住民或 是身障者直接在民法裡修正一樣,「為了方便,將《國民體育法》直接寫體育團體,歸類進 去,所有東西好像都變成競技體育,這不但沒有解決問題,等於是體育署為了解決一個問題 ,而是製造更多問題!」 http://www.storm.mg/article/207236 -- 簡單來說 民進黨黃國書和時代力量 想用專法直接越過國民體育法 直接能讓政府控制到蚌邪 可是體育署卻只希望修國民體育法 而且拖到會期尾聲送到立院 再看看去年體育署立挺蚌邪的態度 民進黨政府不整頓這些跟棒協有利益刮葛的官員 真的說不過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42.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89072450.A.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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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法就是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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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體育法也請拿出處理黨產的魄力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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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完全執政嗎 者麼不改革一下棒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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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都抄了 去抄一下各協會的祖產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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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年金一樣 要動早動了 狂出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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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覺得有專法會改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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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就是某些大老在黨這個法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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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門為了阻止立委就故意推一個很有爭議,討論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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窒礙難行的法案拖棚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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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現在只會拼命搞轉型正義啦!哪有空裡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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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藍男把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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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系統無能,體育署自作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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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進黨不倒 台灣棒球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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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協 體發會 體育署 三連敗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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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mN5218 (Base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