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國輝的談薪僵局:當「職業運動員自覺」消失

看板Baseball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2/18 17:20), 10年前編輯推噓14(18426)
留言48則, 2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媒體來源: the news lens 2.完整新聞標題: 高國輝的談薪僵局:當「職業運動員自覺」被當作任性和不尊重,球星也只能自求多福 3.完整新聞內文: 高國輝與義大犀牛的談約狀況,隨著登錄期限的到來即將落幕,2016年的國輝,會讓我回 想到2011年智勝。同樣是觸礁,充滿著許多共同點,處理方式各異,但論制度與民情,又 有值得探討之處。 當時,是LaNew熊北遷成為Lamigo桃猿的首年,首任隊長是陳金鋒、領隊是蘇敬軒,而總 教練,是剛從二軍蟄伏一年再度復辟的洪一中,正時值球團北遷百忙之際。 蘇敬軒是從熊隊擔任領隊,到過度為猿隊的首任領隊,那也是他最後一年的領隊任期,現 任領隊劉玠廷當時擔任球隊監督的角色, 球隊權力正在悄悄轉移。洪一中經過二軍蟄伏 ,在蔡榮宗很賣力的在球季終戰打敗統一,豪取年度勝率第三,把陳鏞基拱手讓給統一獅 後,順理成章的下台一鞠躬,黑面蔡和紅中再次黑紅交替,自此洪一中沒再離開過總教練 的大位。 在球員進入談約和準備開訓階段時,我一邊盯著廠商製作球隊練習衣、球褲、運動鞋等尺 寸、數量、交期確認(因為全部打掉重練的視覺才剛提案通過,新球衣來不及在開訓時完 成,所以春訓期間球員仍然穿著著熊隊球衣,在澄清湖球場開訓)。同時我收到蘇領隊寄 的桃猿新球視覺CI,讓我幫那隻藍猴取新名字,後來我幫他命名猿氣小子,但猿氣小子不 是重點,重點是桃猿大聖。 我是說,桃猿隊的主砲林智勝,不好意思,因為長得有點像。2011年1月1日,元旦壽星林 智勝剛滿29歲,剛蟬聯兩屆全壘打王,生涯敲出118發全壘打,聯盟頂尖球星,跟現在的 高國輝狀況幾乎一模一樣。 https://i.imgur.com/orxD9ui.jpg
當時印地安人隊有意邀請林智勝參加春訓,正值舊約期滿新約未談之際,智勝想出國的心 思向來不隱藏,不過印地安人一月初正在處理薪資仲裁球員的合約問題,無暇顧及林智勝 ,因此邀約春訓始終未曾明朗,Lamigo發現國外球團無人照會,在搞定郭嚴文的13萬元新 人合約後,就開始和林智勝洽談新約。 林智勝2008年與 La new 熊簽下三年複數合約,平均月薪約31萬,在這段期間他達到生涯 顛峰,合約到期後盼望追比潘威倫、彭政閔的薪資水準,但當時球團強調:「近兩年戰績 不理想,進場觀眾人數慘跌,球隊要能大幅加薪很難。」 很巧,跟現在的義大也很像。 當時有熟識的記者去從旁詢問,探出智勝希望比照潘威倫的合約,嘟嘟在此前一年的三年 複數年約最後一年(2010),月薪是51萬, 2011年1月再和獅隊續簽一張三年、平均月薪 54萬的薪水。 https://i.imgur.com/sURQ73Y.jpg
當時累積年資7年的林智勝,一方面盼出國圓夢,一方面他透過球員工會律師闡述合約, 認定2008年簽下「載明時間的三年複數年約生效後,其合約效力應當取代加盟中華職棒簽 下的制式合約」,約滿後應屬自由之身,他覺得未與桃猿簽約前,可以自由決定動向,故 缺席桃猿的體檢和在澄清湖球場舉行的開訓。而球隊的認知則是「是談薪水不是談合約」 ,認定在不定存續約的狀況下,約滿智勝仍屬球團選手,不參加春訓視同練球未到違反球 隊紀律,要依隊規懲處。 眾所周知,後來智勝妥協,簽下一張五年複數年約,月薪依序為37、39、40、42、43萬元 ,另有五年588萬元的激勵獎金。 為什麼妥協?因為中華職棒聯盟跳出來解釋不定存續約,在智勝1/11缺席開訓後,當時的 中職秘書長李文彬就發表聲明:「林智勝對於合約認知有誤,以為三年複數年約期滿後, 就成為自由球員(FA)。不過中職制式合約內容,在不定存續期間內,每年仍會延續合約 ,直到一軍年資滿九年才真正取得自由球員資格。」 我想以一個球迷、作家、球隊從業者的身份,如實傳達當時智勝面臨的情況。林智勝的開 訓缺席,不僅造成公司內部對他的看法,甚至連向來擁護他的廣大球迷群都開始分派,有 一半的球迷對他的缺席展開撻伐,這些都是我當時實際的見聞。有球迷群說他不尊重球隊 、不尊重工作、說他任性,缺乏職業運動員自覺。但最諷刺的是,這個事件中最有「職業 運動員自覺」的,恐怕就是林智勝本人。 我不知道智勝當年的缺席是基於義憤還是高人指點,但他的缺席其實是符合國外職棒精神 的:無約在身,沒有薪水、保險,沒有權利、沒有義務。此時出席春訓,若受傷是因公還 是因私?無約時投入春訓,對球員來說沒有任何保障。 但是這樣的觀念,依然敗給中華職棒的不定存續約,聯盟的解釋,宣判智勝縱使無約但也 無自由資格,仍屬桃猿「資產」,在不定存續的規範下,林智勝缺席成為違反球隊內規行 為,被判罰10萬元的罰金。 事隔5年以後,我們把剛剛上面的人名稍加置換: 剛結束三年複數年約 月薪平均約31萬 連續兩年全壘打王 剛創本土全壘打新紀錄 高雄澄清湖的球隊 領隊表示前兩年票房差難以大幅加薪 春訓前合約未定 聯盟秘書長都跳出來為制度發表聲明 https://i.imgur.com/ejSQDjD.jpg
宛如歷史重演,只是勞方從林智勝變成高國輝、資方從桃猿變成了義大犀牛,聯盟秘書長 從李文彬變成了朱康震,人事全非,但事件如重演。過了五年了,不變的仍是「不定存續 」和形同虛設的「薪資仲裁」,成為高身價球星揮之不去的緊箍咒。 最大的不同在於國輝並沒有採取缺席開訓的手段,他選擇出席春訓,專心作好球員應盡的 本份,沒有受到當年智勝的處罰和輿論批評。然而另一個諷刺的事實是,沒有被批評的作 法其實不見得是符合職業運動精神的,因為這段沒有合約的期間,他其實是缺乏保障的。 但是智勝的慘痛先例於前, 國輝如果缺席,可想而知的口誅筆伐和輿論壓力,反又會再 次從球團轉移到球星身上,事隔五年後,我們的環境和民智,依然沒有太顯著的成長。 台美職棒的相關差異 美國職棒的相關制度是這樣,在大聯盟25人名單登錄滿172天為一年年資,以此計算: 年資滿6年者成為自由球員 年資滿3年含以上之球員, 具備薪資仲裁資格 年資未滿3年,但排名符合Super Two者,也具備薪資仲裁資格(註:Super Two是指球員 在剛過去球季登錄滿86天,並且年資排名在類似球員的前22%。) 未達自由球員+無仲裁資格時,若被移出40人名單,放到讓渡名單上,沒有其他球隊要, 就自動回到小聯盟,同樣處於「不定存續約」狀態,若遭到球隊釋出、解約,就成為自由 球員。 其實對比起來,中職的現行制度確實是朝向美國職棒的制度模仿,但是中職的FA年資是9 年,旅外回歸球星亦然,且重點在於不定存續約狀態下,中職沒有明確薪資仲裁的年資規 範,及專業仲裁的組織及機制,導致年資「三年以上、九年未滿」者,覺得薪資不合理, 也毫無專業、客觀、公正的協商仲裁機制可以運用,才會出現在「最終登錄期限(開幕戰 前一個月)」委屈求全妥協簽約情況。 https://i.imgur.com/rxzIYMX.jpg
國輝肯定會簽約,因為未達自由球員身份,外加不定存續約狀態還是無解,而唯一在這道 緊箍咒下可採取的「薪資仲裁制度」,在台灣這個凡事「重人際、講感情」的傳統思維下 ,薪資仲裁依舊被人視作「破壞勞資關係」,是連聯盟秘書長都跳出來說「不建議使用」 的機制,無法真正客觀、公正、專業協商勞資認知落差。 缺席春訓和熱身賽,對球員開季的手感可能會造成問題,所以選擇出席春訓,是對新賽季 較為保險的方式。但這些委屈和不受尊重,都是基石球星出走的遠因。2016年頭也不回、 「黃袍加身」的林智勝,就是未來林益全和高國輝可能仿效的榜樣。 註:根據報導,高國輝已經跟義大犀牛簽下一年合約,月薪55萬元。 圖片授權:專業運動攝影師何俊輝 、 法蘭克 責任編輯:楊士範 核稿編輯:羊正鈺 4.完整新聞連結 :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2856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41.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55787227.A.241.html ※ 編輯: freeblizzard (1.162.141.100), 02/18/2016 17:20:58

02/18 17:20, , 1F
反觀泰山.....
02/18 17:20, 1F

02/18 17:23, , 2F
這一篇寫得很好
02/18 17:23, 2F

02/18 17:24, , 3F
看完推~不過輝輝要等到FA~真的很難@@
02/18 17:24, 3F

02/18 17:25, , 4F
含淚簽約????
02/18 17:25, 4F

02/18 21:54, , 5F
終於開惹 嗚嗚嗚
02/18 21:54, 5F

02/18 21:55, , 6F
戒斷症狀~~
02/18 21:55, 6F

02/18 21:56, , 7F
回溯了 阿漆白推了XD
02/18 21:56, 7F

02/18 21:59, , 8F
這篇是斷線前的最後一篇,這篇寫的好阿!!!
02/18 21:59, 8F

02/18 21:59, , 9F
補噓囉 連台美市場都沒搞清楚的人 在哪胡扯啥
02/18 21:59, 9F

02/18 22:00, , 10F
搞清楚美國是對資方有利 不是勞方 真的是喇叭不用錢
02/18 22:00, 10F

02/18 22:03, , 11F
推進步的球員,落後的聯盟
02/18 22:03, 11F

02/18 22:03, , 12F
理解完全錯誤 中華職棒一直都是不定期存續期約 有意見上法院
02/18 22:03, 12F

02/18 22:04, , 13F
即使FA也是受限制自由球員 沒別球隊報價母隊還是有自動續約
02/18 22:04, 13F

02/18 22:04, , 14F
的權利
02/18 22:04, 14F

02/18 22:11, , 15F
這篇倒是提到印地安人連照會球團這件事都沒做
02/18 22:11, 15F

02/18 22:12, , 16F
那球員如果說不打球了球團要跟你簽約你就得簽並且你得履
02/18 22:12, 16F

02/18 22:12, , 17F
行打球的義務!是這樣嗎?Y
02/18 22:12, 17F

02/18 22:13, , 18F
你不想打就是用任意引退條款
02/18 22:13, 18F

02/18 22:14, , 19F
但現在不是 是球員說你給的錢太少了我自認我約滿了我自由了
02/18 22:14, 19F

02/18 22:15, , 20F
所以說林智勝有MLB春訓邀約這件事根本在內部討論就破局
02/18 22:15, 20F

02/18 22:15, , 21F
而且因為誰誰誰拿多少錢所以我也要拿多少錢
02/18 22:15, 21F

02/18 22:16, , 22F
看標題以為在講高國輝…,結果一半都在講LM
02/18 22:16, 22F

02/18 22:19, , 23F
但是如果是取得自由球員後原球團願意出價給約但和球員談
02/18 22:19, 23F

02/18 22:20, , 24F
不攏這時如果已過了1月1號!照理講此時應該無約狀態!要不
02/18 22:20, 24F

02/18 22:20, , 25F
其他球團要如何跟自由球員談約呢?
02/18 22:20, 25F

02/18 22:22, , 26F
沒有無約阿 不定存續契約還是自動更新 中職的FA嚴格來說只是
02/18 22:22, 26F

02/18 22:22, , 27F
這聯盟 一直草創 沒救
02/18 22:22, 27F

02/18 22:22, , 28F
取得轉隊的接受報價權 不然12/31應該要清空宿舍 薪水也不能
02/18 22:22, 28F

02/18 22:23, , 29F
領 健保辦轉出之類
02/18 22:23, 29F

02/18 22:27, , 30F
55萬可以該該叫 果然是立場鮮明的專欄
02/18 22:27, 30F

02/18 22:46, , 31F
55有很高?真的很可憐
02/18 22:46, 31F

02/18 23:00, , 32F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02/18 23:00, 32F

02/18 23:02, , 33F
不續約就該進仲裁。罰錢是什麼屁規定。
02/18 23:02, 33F

02/18 23:02, , 34F
到現在都沒人敢仲裁 不知道在怕啥 好歹試一次
02/18 23:02, 34F

02/18 23:08, , 35F
重點仲裁的標準在那?第三方真的有比較公正?是誰來評論這
02/18 23:08, 35F

02/18 23:08, , 36F
個標準?
02/18 23:08, 36F

02/18 23:10, , 37F
試試看才知道
02/18 23:10, 37F

02/18 23:25, , 38F
在不定期存續期約的架構下,沒有純的FA啦,但未避免球
02/18 23:25, 38F

02/18 23:25, , 39F
員含淚簽約,一定要有薪資仲裁,對球員才公平! 一步
02/18 23:25, 39F

02/18 23:25, , 40F
一步來吧,第一棒大師兄挑戰FA,下一棒看誰挑戰薪資仲
02/18 23:25, 40F

02/18 23:25, , 41F
裁!跟國父革命一樣……
02/18 23:25, 41F

02/18 23:28, , 42F
第一句漏字了,『沒有純的FA 跟所謂的無約狀態』
02/18 23:28, 42F

02/18 23:28, , 43F
資方封館 vs 勞方罷工 看誰先受不了
02/18 23:28, 43F

02/19 00:46, , 44F
那就封館吧 反正快沒鋒恰勝 又不看全皇大帝
02/19 00:46, 44F

02/19 00:59, , 45F
泰山2.0 55萬有55萬的打法
02/19 00:59, 45F

02/19 08:23, , 46F
中華職籃2.0
02/19 08:23, 46F

02/19 10:34, , 47F
這種才叫新聞啊!!!!!!!!
02/19 10:34, 47F

02/20 00:13, , 48F
02/20 00:13, 48F
文章代碼(AID): #1MnOpR91 (Base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