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記者也淪詐騙集團幫凶共犯 輕率寄存摺、密碼下場曝光

看板Bank_Service作者 (GOLD)時間4月前 (2025/07/19 15:30), 編輯推噓0(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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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也淪詐騙集團幫凶共犯 輕率寄存摺、密碼下場曝光 2025-07-19 13:37 聯合報/ 記者 曾健祐 /台中即時報導 一名李姓記者自稱接到社會局關心,就將名下郵局帳戶存摺、密碼寄送給不詳人士,淪為 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騙得另名被害人15萬元再提領一空;法院審酌李輕率提供帳戶,成 為詐騙幫凶,犯後沒調解、賠償,依幫助洗錢罪判他3月,併科3萬元罰金。 檢警調查,李男2024年1月1日、2日,在西屯區1間超商將自己名下的郵局帳戶存摺、金融 卡及密碼,寄給身分不詳的詐騙集團成員,以此幫助詐欺、洗錢。 後來詐團再假冒屏東某學校的老師,向被害人佯稱要購買沙發、茶几,並請他幫忙代購38 桶油漆並支付訂金等理由,害對方上當前後轉帳一共15萬元到李男的郵局戶頭中,再由車 手出面提領一空,以此方式製造金流斷點,經被害人報案才曝光。 檢方訊時,李男否認犯行,辯稱是社會局關心他,並表示年關將近會有錢匯到他帳戶,帶 他到車上寫資料要其配合提款,並提供身分證、存摺,自己知道不行,之後對方帶他到郵 局變更密碼,後來將存摺、金融卡及密碼寄給對方。 檢方認為,我國近年來,不法犯罪集團利用人頭帳戶作為詐騙或其他財產犯罪取贓管道, 以掩飾真實身分、逃避司法查緝,並藉此使贓款流向不明導致難以追回的案件頻傳,也廣 為媒體報導、政府宣傳,民眾不該隨意將金融帳戶交付不信任之人,以免涉及幫助犯,已 屬「常識」。 檢方指出,李男是成年人,具一定學歷、工作經驗,當能理解、預見向人收購或索取金融 帳戶,其目的是藉人頭帳戶取得不法所得,李自無推諉不知之理,不採信其辯詞,依幫助 詐欺、幫助洗錢等罪嫌起訴他。 台中地院審酌,李同時犯幫助詐欺、幫助洗錢,2罪想像競合從重依後者論處,而李男最 終坦承認罪,但考量他不顧政府近年大力宣導,仍輕率提供帳戶而成為詐騙的幫凶。 中院也考量,李自稱無調解意願,沒和被害人調解、賠償,衡量他目前從事記者,收入及 家境等一切情狀,依幫助洗錢罪判他3月徒刑,併科罰金3萬元。 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 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 https://udn.com/news/story/124490/8883118 身為一名記者 不好好寫新聞賺稿費 反而把自己的存摺、金融卡及 密碼寄給詐騙集團 還有人受騙上當匯款 真是太可惡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23.32.1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nk_Service/M.1752910249.A.9A0.html

07/19 16:24, 4月前 , 1F
檢察官惡意栽贓胡亂指控吧
07/19 16:24, 1F

07/19 16:25, 4月前 , 2F
檢察官任何證明,成年人,具一定學歷、工作經驗,就能
07/19 16:25, 2F

07/19 16:25, 4月前 , 3F
理解、預見向人收購或索取金融帳戶,其目的是藉人頭帳
07/19 16:25, 3F

07/19 16:25, 4月前 , 4F
戶取得不法所得?
07/19 16:25, 4F

07/19 17:11, 4月前 , 5F
社會局請你寄存摺給不詳人士?
07/19 17:11, 5F

07/19 17:33, 4月前 , 6F
呵呵 重罰三萬
07/19 17:33, 6F

07/20 01:00, 4月前 , 7F
也罰太少 存摺金融卡連朋友都不能給了 能寄給不認識的人?
07/20 01:00, 7F

07/20 06:19, 4月前 , 8F
3萬???詐騙橫行不是沒有原因的
07/20 06:19, 8F

07/20 06:22, 4月前 , 9F
一樓 一般民眾就算了 他職業是記者
07/20 06:22, 9F

07/20 06:24, 4月前 , 10F
更誇張的是還將密碼給別人
07/20 06:24, 10F

07/20 07:08, 4月前 , 11F
金管會:禁止民眾直接獲取自己帳戶號碼/存摺,有需要者
07/20 07:08, 11F

07/20 07:08, 4月前 , 12F
要去分行辦理驗證身份
07/20 07:08, 12F

07/20 10:23, 4月前 , 13F
看吧,小時不讀書,長大當......
07/20 10:23, 13F

07/20 10:50, 4月前 , 14F
這不算什麼,記者程度那麼差,悲哀的是律師也是詐騙集
07/20 10:50, 14F

07/20 10:50, 4月前 , 15F
團共犯
07/20 10:50, 15F

07/20 12:57, 4月前 , 16F
坐3個月牢加罰3萬,不是只有罰3萬啦
07/20 12:57, 16F

07/20 13:21, 4月前 , 17F
3個月易科罰金是9萬元
07/20 13:21, 17F

07/21 09:49, 4月前 , 18F
就錢被法院拿走,受害者一毛也沒有
07/21 09:49, 18F

07/22 07:00, 4月前 , 19F
最好是隨便交出去啦
07/22 07:00, 19F

07/22 09:00, 4月前 , 20F
cytochrome: 檢察官惡意栽贓胡亂指控(這就是鬼島!某P)
07/22 09:00, 20F

07/22 12:24, 4月前 , 21F
這就是詐騙集團脫罪的有效說詞 交給不明人士形成斷點
07/22 12:24, 21F

07/22 12:25, 4月前 , 22F
抓不到上游 出事就說我也是受害者脫罪
07/22 12:25,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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