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就學貸款展延問題

看板Bank_Service作者 (Notebook)時間13年前 (2012/04/03 22:18), 編輯推噓1(1012)
留言13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已當完兵)96年~100年大學時有在台灣銀行申請就學貸款,100年6月畢業,100年 9月讀研究所,不過並沒有申請就學貸款(直接現金註冊), 今年101年3月9日因為某些因素辦理休學並開始找工作。 我上台銀網站有看到:依借據之約定,申貸學生於簽訂借據當時教育階段學業完成後 ,如繼續在國內就學且繼續向本行借得就學貸款者,本行得於知悉該情形時,主動更 新償還期間起算日。" 疑問一: 所以我的例子,今年7月就會收到通知說要開始還嗎?(因為研究所沒有辦貸款) 這樣我是不是要寄休學證明過去才能延到102年3月10日還? 疑問二:我問過學校,研究所可以休學兩學年共四學期,所以我要是101年8月、102年 2月、102年8月底都續辦休學但不註冊,那可以一直緩繳嗎? 即102年8月休學最後一次後,於103年8月才開始還, 還是說依第一次休學101年3月9日的隔一年後102年3月10日就要開始還? 疑問三:假設102年3月10日就要開始還,有看台銀網站說明可申請緩繳一年如下: 前一年度平均月收入不足新台幣3萬元(於計算所得年度畢業或服役期滿者,以畢業或 役畢後剩餘月數計算平均月收入)。 假如我到11月才找到工作,做兩個月平均月薪35000,領兩個月共7萬, 那我可不可以在102年3月10日提出緩繳一年呢? 因為3月休學所以就是計算4~12月共9月,總年收入7萬低於27萬(9*3萬) ,因此可以緩繳。 可是我有看到另一說法是:計算"有工作期間"的平均,因為2個月平均超過3萬 所以不能緩繳。 是哪一個正確呢? 感謝!! 解答者 附上1000p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6.56

04/03 23:10, , 1F
請洽loan版!!!
04/03 23:10, 1F

04/03 23:11, , 2F
最後一句~解答的人還要附上一千P幣~這樣好心回答還虧本耶XDDDD
04/03 23:11, 2F

04/03 23:26, , 3F
以下回答僅供參考,最正確的答案請電洽主辦分行,判別方式
04/03 23:26, 3F

04/03 23:26, , 4F
看你的學貸帳號前三碼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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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3:28, , 5F
1.男生的話通常是畢業後兩年的8/1開始還,所以是1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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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確定,無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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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面的說法比較正確,但是,這個緩繳方法連帶保證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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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你一起到分行辦,所以會比較麻煩。另外,因為你開始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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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5/1號之前,所以,要先提供「勞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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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5月後再去申請所得資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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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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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3:46, , 12F
收到紅包了,謝謝。您太客氣了,我只是幫一點微薄小忙而已
04/03 23:46, 12F

04/04 01:27, , 13F
我記得休學後就要開始還了 因為並沒有繼續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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