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支票遺失處理流程

看板Bank_Service作者 (Engracia)時間14年前 (2011/11/12 22:1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已經看過很多人問過這個問題,也看過很多人的處理流程,而我現在也正在辦理,只是我怕我有做錯的地方,所以我把我的處理流程PO出來,麻煩大家幫我看看,如果有錯的話要跟我說,不然一個小地方錯就又要浪費時間和金錢了,謝謝! 支票到期日是今年的100/10/30,我在10月初收到支票後發現遺失了,所以在10/21的時就去銀行辦理止付通知,也在當天去法院辦理公示催告,以及再把公示催告副本交回給銀行,然後在11/2收到法院發出的公示催告裁定(也就是叫我要去登報紙的通知書),我在當天就連絡報紙要刊公示催告了。 後來也收到廣告公司寄來的11/3有刊登我的公示催告的報紙,公示催告內文表示”於刊登新聞紙滿六個月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另行持本公示催告裁定及保存之新聞紙全版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 請問我以上的流程有錯嗎? 我再來是否要在明年的5/4~8/4內聲請除權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45.151
文章代碼(AID): #1Ele0Gjo (Bank_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