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示帳戶將放寬申請薪轉戶

看板Bank_Service作者 (Céline Dion My Love)時間15年前 (2010/08/17 21:45), 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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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udn.com/NEWS/FINANCE/BREAKINGNEWS6/5791790.shtml 警示帳戶將放寬申請薪轉戶 【中央社╱台北17日電】2010.08.17 08:44 pm 對於警示帳戶在警示期間不得開立薪資轉帳戶的不便,金管會預告將放寬規定,民眾可開 立薪資轉帳戶,同時警示期縮至3年但銀行應對薪轉戶限制申請金融卡或自動化交易。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預告「銀行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管理辦 法」修正草案。金管會表示,由於警示期間帳戶持有人無法開立薪資轉帳戶等限制,造成 民眾不便,在兼顧人民權利及防杜不法之下,適度放寬規定。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表示,過去規定警示帳戶無法申請開立薪資轉帳戶,經考量影 響民眾工作權,因此放寬民眾可因就業薪資轉帳需要,提出在職證明或任職公司證明文件 ,在警示帳戶期間申請開立存款帳戶。 林棟樑並指出,民眾遭列為警示帳戶而開立的薪資轉帳戶屬於衍生管制帳戶,增列銀行應 有適當配套管理措施包括在開戶時限制其不得申請金融卡或自動化交易,僅能臨櫃提款 林棟樑表示,全台約6萬多個警示帳戶,原本法規限制警示帳戶的警示期限為自通報時起 算5年,這次修正將採漸進方式放寬警示期限,並參酌支票存款拒絕往來期間須滿3年期限 ,因此將警示帳戶限制期縮短至3年。 金管會表示,警示帳戶重大緊急案件,得以電話、傳真等可行方式先行通知,這次並增列 在通知後5個營業日內應補辦公文書資料,未於期限內補辦資料者,銀行應先與原通報機關 聯繫後解除警示帳戶。 為了加強銀行風險管理措施,金管會也增訂銀行得在高風險客戶開戶時,限制客戶不得申 請金融卡或自動化交易的措施。 金管會表示,由於相關修正需事先清查及調整警示帳戶通報系統修改等事宜,給予緩衝期 ,因此施行日期需另定。 【2010/08/17 中央社】@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40.116

08/17 22:20, , 1F
之前遇過年輕不懂事賣帳戶的人苦苦哀求拜託開薪轉戶....
08/17 22:20, 1F

08/17 22:20, , 2F
看來他快要解脫了.....:Q
08/17 22:20, 2F

08/18 09:58, , 3F
不如限制僅能由發薪公司戶匯入,不能轉入或臨櫃存入比較有效
08/18 09:58, 3F

08/18 09:59, , 4F
很多人是一賣再賣,認為為帳戶是他的,要給誰用是他的自由,
08/18 09:59, 4F

08/18 10:00, , 5F
完全沒有法治觀念,不吐出詐騙集團的,應該一輩子不准開戶
08/18 10:00, 5F

08/18 22:21, , 6F
有警示帳戶的人開的薪資轉帳戶將設定為警示帳戶,電子交易將
08/18 22:21, 6F

08/18 22:21, , 7F
被暫停,因此除非臨櫃存入,不然也不會有其他款項再進去了~~
08/18 22:21, 7F

08/18 22:22, , 8F
上面打錯,將被設為"衍生管制帳戶"即暫停一切電子交易功能
08/18 22:22, 8F

08/24 23:35, , 9F
這種人頭也太笨了,我鄰居作酒店人頭老闆,一個月至少領5萬
08/24 23:35, 9F

08/24 23:35, , 10F
不過要是出事一樣也....
08/24 23:35, 10F
文章代碼(AID): #1CQf9lW7 (Bank_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