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銀行吃定保證人將罰

看板Bank_Service作者 (水鬼終結者)時間16年前 (2009/12/11 10:08), 編輯推噓0(005)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00747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十一歲的孩童,銀行竟要求他做父親房貸借款保證人,並於父親無力還款後向他追債。此 案雖經法院判決契約無效,但國民黨立委陳淑慧認為,銀行鑽法律漏洞吃定連帶保證人的 案例太多,已提案修銀行法,將重罰違法銀行一百萬至五百萬元。 陳淑慧昨天指出,購屋民眾向銀行貸款時,銀行不論房產值多少,都會要求找連帶保證人 ;若還不出款,往往先選擇查扣最容易取得的連帶保證人薪水或財產。由於連帶保證人責 任重,民眾多半找至親擔任,也因此產生前述離譜案例。 至於銀行普遍違法,是因為八十九年修銀行法時,雖已訂有「銀行若已取得足額擔保,不 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等規定,但卻不夠嚴謹,更重要的是沒訂罰則,以至銀行 鑽漏洞,違法要求借款人須提供連帶保證人,吃定消費者。 陳淑慧表示,她提出相關質詢後,接獲大批民眾投訴:有一名退休校長,被開工廠的弟弟 找去當連帶保證人,弟弟經營不善、銀行追債追到他頭上,以致六百多萬退休金全泡湯。 還有一名文化大學林姓教授幫弟弟做房貸連帶保證人,弟弟過世後家屬無力負擔房貸,他 的部分薪資即被銀行查扣抵債;她以前一名員工,不過是擔任友人四十幾萬元車貸保證人 ,銀行追債不說,信用也因此被破壞,連小孩助學貸款都無法貸到。 陳淑慧的提案已獲朝野多位立委連署,主管單位金管會也認同此修法方向,未來三讀通過 機會極大。 【2009/12/09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92.5

12/12 20:36, , 1F
以後銀行放款會更嚴謹,到頭來轉入地下金融,政府也是得
12/12 20:36, 1F

12/12 20:37, , 2F
出現收拾,還有開工廠那個案例太爛了,自然人擔任公司連
12/12 20:37, 2F

12/12 20:37, , 3F
帶保證人沒有問題。
12/12 20:37, 3F

12/13 11:59, , 4F
這樣是好事 沒錢的最好別亂借錢
12/13 11:59, 4F

12/15 11:23, , 5F
那創業貸款跟信用貸款是不是都要停辦了?
12/15 11:23, 5F
文章代碼(AID): #1B8QcP__ (Bank_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