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金管會:銀行不能拒收存款 否則依法處理

看板Bank_Service作者 (毆)時間15年前 (2009/03/08 22:2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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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money.yahoo.com/news_article/adbf/d_a_090308_1_1dqoz ( 2009/03/08 19:16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2009年3月8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金管會 與中央銀行一再宣示,依銀行法規定,銀行不能拒收存款,若有拒收情形,將視個案依法 處理。 中華郵政公司今天宣布,明天起禁收營利法人定期存款。不過,金管會表示,中華郵政公 司郵儲業務是受郵政儲金匯兌法的規範,非受銀行法規範,而且主管機關是交通部。 金管會表示,根據銀行法規定,銀行經營的業務包括收受支票存款及其他各種存款等,銀 行不能拒收存款,其中包括企業存款。 金管會表示,金管會與央行一直以來就宣示銀行不能拒收存款,若銀行有拒收情形,主管 機關會依法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93.33

03/08 22:24, , 1F
不能拒絕 可是可以零利率加收帳管費啊
03/08 22:24, 1F

03/08 22:39, , 2F
郵局不適用銀行法、上級長官非金管會
03/08 22:3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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