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羽球國手穿非贊助商服 判賠7萬

看板Badminton作者 (test)時間9年前 (2015/05/08 22:17), 編輯推噓1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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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08/606670/ (更新:梁睿緯律師說法) 我國羽球運動選手梁睿緯去年被極限體育公司告上法院,指梁在簽約協定有效期間內,於 2014年5月違約穿著其他廠商球衣接受拍照,並上傳到自己臉書,向梁求償61萬元,台中 地院今判梁應賠償7萬元。 梁的律師為梁叫屈說:「是粉絲自己拍照、臉書打卡,把照片貼上去,又標籤梁的名字, 所以才出現在梁的動態消息上,不是梁主動願意的。」律師說若對方上訴,梁才會附帶上 訴,他不想為此影響球員生涯。極限體育公司拒絕受訪。 梁睿緯原與極限體育公司簽訂契約,由極限體育公司提供所有羽球產品給梁使用,期間梁 不得使用其他廠商相關產品從事訓練和比賽,簽約有效期間從2013年7月1日到2014年6月 30日止。但梁卻於2014年5月下旬,穿著其他廠商球衣與其他選手合影,並上傳到自己臉 書動態消息,損及極限體育的權益。 極限體育強調,因為梁是土地銀行的羽球團團員,所以總是將大量的球衣、球拍、球具寄 送到土地銀行球團,梁絕對有充裕的衣物可使用。雖梁事後以line道歉,但一直未出面與 公司協商。 梁睿緯辯稱,當時不是合約規定的訓練和比賽時間,而是私人行程,所以沒有違反約定。 法官認為,簽約內容明訂「乙方保證參加『任何形式』的羽球活動。」且梁在自己臉書上 面有「哇,這是誰,我們和世界排名第27的選手一起打球﹗」等文字,顯然是羽球活動一 部份,在契約範圍內。不過發生時間約在5月23日左右(是極限公司發出存證信函時間), 距離合約到期時間僅約一個月,所以認為賠償7萬元為適當。(鄧玉瑩/台中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19:38 修改時間:21:55 剩一個月到期到期也要抓,告簽約選手。好恐怖 驚驚。 但既然簽約了,也記得要遵守合約內的每一條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32.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dminton/M.1431094679.A.8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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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他打球都用yy的產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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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限 vs YY 豆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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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極限的球衣怎麼可以那麼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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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不大美觀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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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裏默默ㄎㄡˋ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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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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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違約本來就不對,但求償61萬太誇張,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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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還好 簽約本來就是要遵守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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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x很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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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要按合約走啊~什麼剩一個月的那種話,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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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租房子,租到剩下一個月房東叫你搬,你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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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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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就是合約啊 不會因為極限的衣服醜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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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覺得求償61萬很明顯意圖就是想錢想瘋了 但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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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請照合約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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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早知後果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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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都不遵守,就別拿廠商的贊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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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合約簽假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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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尊重合約精神~~對雙方都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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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3:20, , 20F
最近看他打球都用yy的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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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JCMNWk (Badmin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