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孕婦產後第二劑莫德納28日後就可打
先說結論:產後仍屬於28日後可以施打第二劑莫德納疫苗。
因具孕婦身分,6/30打了莫德納第一劑
小黃卡寫著第二劑7/29
預產期7/27,催生7/21如期生產
看到7/22CDC記者會,莊人祥發言人回答表示「產後」仍維持孕婦28天後接種第二劑莫德納
疫苗,於是7/26撥打電話詢問嘉義聖馬,院方回應生產完為一般身分需1922登記預約。
馬上打1922詢問,客服回應目前看到的條約是產後屬於一般身分,所以反應了自己的訴求:
「已施打過孕婦第一劑莫德納疫苗的,無論產前產後都應該具備第二劑莫德納疫苗的資格並
且如期施打!何況第一劑莫德納也只能第二劑莫德納,又無法混打!」客服回應會反應上去
隔日1922回撥給我,告知孕婦產後仍維持28日後可以回原醫療院所打第二劑,我問「公文有
發給各地方衛生局嗎?還是有什麼可以證明你們CDC說的這部分,否則醫療院所也不會相信
我說的話而讓我施打」,1922留了我的資訊並說會反應上去
今天我又再打了1922說明前天反應及昨天回覆我的內容後確定條約已經改過了!
於是又打了一次嘉義聖馬詢問疫苗預約,聖馬客服詢問我是屬於28日還是10-12週的,我回
應剛剛撥打1922確定產後屬於28日後可施打第二劑,聖馬客服就讓我預約了。我想各地方衛
生局應該有收到公文或通知了吧!希望所有孕婦都可以順利生產及順利接種兩劑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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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我也是覺得經濟都是我們這類人(家裡有老有小)在支撐結果流浪漢先施打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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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條約是7/27更改的,再多打幾次詢問衛生局告知1922這樣回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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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條約是7/27更改的,再多打幾次詢問衛生局告知1922這樣回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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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動式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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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條約是7/27更改的,再多打幾次詢問衛生局跟醫院告知1922這樣回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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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希望已經進入後期的孕婦不要擔心第二劑
不過,一開始邊境守好也許大家也不用面對這些,我是做生意的,這兩個月真的都在吃老本
,現在老三出生,說對政府沒怨言是不可能的!自己也才恍然大悟前一年真的是大內宣啊!
※ 編輯: yawer (60.248.53.181 臺灣), 07/29/2021 0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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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開放沒有鎖國,是政策面的放行導致目前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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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只是回應人家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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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不懂流浪漢可以先打疫苗是歧視?我認為早早社福機構就應該要做的流浪漢的居住環
境也是因為疫情才把他們集中起來保護他們給他們一個居住的環境並且媒合工作,為何以前
不做呢?但疫苗仍應該照類別打啊!所以不懂哪兒歧視了?那些在工廠工作的同事確診也只
做篩檢沒有辦法打疫苗,我不懂為何流浪漢可以先打疫苗?集中給他們一個良好居住的環境
做篩檢還不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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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資訊能夠幫忙到大家囉!
※ 編輯: yawer (118.163.157.193 臺灣), 08/01/2021 20: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