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誠徵新版主、精華區/廣告文檢舉小幫手

看板BabyMother作者 (小絜)時間10年前 (2014/01/24 01: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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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徵精華區小幫手廣告文/廠商違規檢舉小幫手 △ 誠徵精華區小板主門檻: 上站次數:30次以上 發文章次數:10篇以上 小板主條件:已婚或生子尤佳(男女皆可) ※設限小板主條件,在整理精華區時比較會有概念啦!※ △△ 1.精華區搬移: 將舊有的精華區整理搬移至新的精華區 提共新手板媽板爸及問題諮詢的板友們 更清晰且明瞭的閱讀環境 a.小板主會有工作p幣,希望能盡量盡快建立整理精華區的分類錄取者, 每月工作酬金10000p! b.應徵日期:即日起~~無期限延長到徵到為止 c.將下列的應徵格式寄給板主群(Fay13727/jackaliao)) (一)簡述對於媽寶或爸寶生活經歷: (二)對於精華區整理有什麼想法: △ 廣告文/廠商違規檢舉小幫手 小幫手無任何設限~幫忙分擔版主檢閱文章,若看到違規廣告文、廠商自薦文、 部落客廣告試用文、揪團、合購、代購..、紅利連結任何形式的廣告文, 都歡迎來信檢舉 請附上違規文章的文章代碼(AID) [shift+Q]。 經版主審核確認過後,將會每月累計發放檢舉獎金。 檢舉一則違規獎金:P幣200 [不會洩漏、公佈檢舉人是誰,請安心服用。] [P幣將由PTT系統統一核發,版主不經手發放。] 廣告文規範 1.(販賣/交換/出清/合購/代購等,皆屬廣告) 2.推文、簽名檔視為內文,若經檢舉有廣告之嫌,適用相關罰則。 3.網誌連結之文章中,具廣告訊息,或左右側欄、置底、置頂有明顯代買賣、 團購、網拍賣場、廠商連結、商品資訊(非心得或開箱)視為廣告。 (粉絲團點入若有代購合購情形也視為廣告喔) 4.發表有收取廠商有價物品之試用文,視同廣告。 爸媽們「自行購買」的敗家開箱/放火文及「主動索取」的月子餐/彌月蛋糕試吃 ,皆不在此限。 ---------------------------(以上,請大家盡快來應徵哦>///<)------------- ╭───────────────╮ │ │ │ 板務執行中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229.119 ※ 編輯: fay13727 來自: 111.250.229.119 (01/24 01:15) ※ 編輯: fay13727 來自: 111.250.230.94 (02/23 14:34) ※ 編輯: fay13727 來自: 111.250.230.94 (02/23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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