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注音文板規和其他版規細項修改
為期十天的注音文板規,投票出爐囉!
以下為投票的結果:(按大寫R,觀看投票結果)
◆投票結果:(共有 101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a 維持原版規(僅開放注音文於親子對話) 24 票 23.76% 23.76%
b 修改成「全面開放注音文」 3 票 2.97% 2.97%
c 修改成「全面禁止注音文」 11 票 10.89% 10.89%
d 修改成「非國字可表達之語詞可用注音 63 票 62.38% 62.38%
文,其他注音文皆禁止」
原注音文板規條例為----
6. 有條件開放注音文:
6-1 無法使用國字表達者(僅限親子間非正式口語),可使用注音文。
6-2 除以上條件,一律禁止使用。(推文也視同內文處理)
6-3 如遇爭議由板主視情況決定。
即日起注音文板規條例修正為---
6. 有條件開放注音文:
6-1「非國字可表達之語詞可用注音文,其他注音文皆禁止。
6-2 除以上條件,一律禁止使用。(推文也視同內文處理)
6-3 如遇爭議由板主視情況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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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與Frangipani08板工再處理廣告違規時,發現有板友使用本尊ID帳號違規後,
又使用了分身ID帳號,達到本版廣告文規定的五篇有效文章規定,再進行廣告交易。
此舉動對於其它守規定的二手賣家來說,非常的不公平。
經過了數次的討論後,將會推行並修改原有板規。
板規條例如下:
嚴禁利用分身PO多篇廣告文,同一IP且PO相似廣告文,則視為一文多PO,
且有如違規者,將處分身和本尊的違規累計制,並將連帶違規處理
(版規解釋:本尊A違規PO第一篇廣告文,被禁水桶2天,又利用分身B違規PO廣告文,
則A和B都視同第二次違規,都浸水桶十天,違規次數也會繼續一併累計)
另外...增加版規發文限制
發文限制:上站次數30次以上,各版總文章數10篇以上,劣文兩篇以下
理由:因張爸文三不五時來PO文和推文,而且版主最近發現有不少廣告違規的ID是
上站次數很少,文章數也很少,或在媽寶版的廣告文就是她第一篇文章,
故懷疑有版友利用分身來PO廣告文和違規被浸水桶,因此決定增加此版規
以上將於今日修改條例後開始實行,有任何疑義再來信板工。
謝謝大家的配合~
媽寶板板工FAY13727、Frangipani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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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7.45.103
※ 編輯: fay13727 來自: 118.167.45.103 (05/10 15:22)
推 MerryMe:辛苦了 推推 05/10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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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2:09, , 1F
05/10 22:09, 1F